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承揽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规定如下:
一般情况下,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承揽合同,若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点,则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所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可能是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可能是合同履行地法院,具体依上述规则确定。
二、承揽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
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有两类。首先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住所地指公民户籍所在地,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其次是合同履行地法院。承揽合同履行地有其确定规则,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此外,若合同双方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应从其约定,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三、承揽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判决
承揽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依据法定规则确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承揽合同,合同履行地按如下规则确定:若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从其约定;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承揽合同中加工行为地一般认定为合同履行地。
此外,当事人还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在了解承揽合同纠纷诉讼管辖规定时,我们知道了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这只是基础规定,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比如,如果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有明确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的地点来确定管辖法院;若没有约定,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您遇到承揽合同纠纷,对诉讼管辖仍有疑问,比如不确定具体的合同履行地该如何判断,或者对被告住所地的认定有困惑时,不要慌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为您的维权之路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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