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兼职要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兼职是否构成劳动关系,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一般从三方面考量。一是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管理与从属性,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比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考勤要求、工作任务安排等。三是业务关联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若兼职满足上述条件,一般认定为劳动关系。若不满足,可能是劳务关系等其他民事关系。实践中,可通过劳动合同来确定,若未签订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也可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
二、兼职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劳务关系
判断兼职是否构成劳务关系,主要看以下几点:
首先,双方是否有关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的明确约定,此为劳务关系存在的基础。
其次,报酬支付方式及周期也很关键。若按劳务量或工作成果支付报酬,非固定工资形式,且支付周期不固定,倾向于劳务关系。
再者,工作自主性方面,若劳动者在工作中自主性较高,可自行安排工作进度和方式,通常为劳务关系。
另外,双方是否存在人身依附性也需考量。劳务关系中,劳动者相对更独立,不似劳动关系中员工对用人单位有较强人身依附。例如,兼职人员自行决定工作时间和方式,按完成的任务获报酬,无考勤等严格管理,一般会被认定为劳务关系。
三、兼职中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咋区分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区分如下:
主体方面,劳动关系主体明确,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劳务关系主体多样。
从隶属关系看,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隶属用人单位管理;劳务关系双方平等,不存在隶属。
劳动报酬支付方式不同,劳动关系多定期定时支付;劳务关系一般按成果或任务完成情况支付。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也有差别,劳动关系受法定工时等限制;劳务关系则按双方约定。
再看劳动风险承担,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担责;劳务关系一般由提供劳务方自担。
还有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需缴纳;劳务关系则不一定。通过这些方面综合判断,可区分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
当我们探究兼职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时,除了文中所阐述的一般考量因素及判断方法外,还有一些后续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如果确定为劳动关系,那么兼职劳动者享有哪些具体的劳动权益保障?与全职劳动者又有哪些差异?而若被认定为劳务关系,在税务处理以及报酬支付方式等方面又会有怎样不同的规定呢?你是否对兼职劳动关系的认定及相关后续问题存在疑问?若有,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消除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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