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重大误解撤销合同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因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赔偿范围遵循信赖利益损失原则。一方基于对合同的信赖而进行的合理支出,属于赔偿范畴。
通常包括直接损失,如为履行合同已投入的费用,像采购原材料费用、前期准备工作所花费的人力成本等。这些费用是因信赖合同有效并为履行做准备而实际产生的损失。
间接损失方面,若因合同撤销导致丧失某种可得利益机会,且该可得利益具有确定性和可预见,也可能纳入赔偿范围。比如因撤销合同错过特定交易机会,错过机会所应得的利润若能合理证明,可要求赔偿。但需注意,赔偿需与重大误解有因果关系,且非违约方应尽到合理减损义务,以避免损失扩大,否则扩大部分难以获赔。
二、重大误解撤销合同后怎样确定赔偿范围
重大误解撤销合同后,赔偿范围通常以信赖利益为限。信赖利益赔偿旨在使受损方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一般包括直接损失,比如为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像差旅费、准备原材料的费用等。若因合同撤销导致一方丧失了与第三人订立类似合同的机会,且该机会具有现实可能性,还可能涉及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但需符合合理预见规则等限制条件。
比如,甲因重大误解与乙签订买卖合同,甲为生产该合同标的物已采购原材料花费5万元,后合同撤销,这5万元采购费用就属于直接损失,乙应赔偿。若甲本可利用该标的物生产产品获得一定利润,在符合条件下,这部分可得利益损失也可能得到赔偿,但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具体赔偿范围。
三、重大误解撤销合同后能获怎样的赔偿
重大误解撤销合同后,赔偿方式及范围如下: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比如,一方因重大误解高价购买了对方的物品,撤销合同后,对方应返还价款。若物品有损耗贬值等不能返还的情况,应折价补偿。如果误解方因信赖合同有效而进行了准备工作等遭受损失,有过错方要赔偿这些直接损失。若双方都有过错,比如误解方自身也有疏忽未充分审查等,就各自按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在因重大误解撤销合同的情况下,了解赔偿范围至关重要。除了文中提到的直接损失和可能的间接损失外,若一方因合同撤销而遭受信誉损失,且该损失与重大误解存在关联,是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要求赔偿呢?另外,如果合同撤销后,非违约方为恢复原状所额外支出的必要费用,是否也应包含在赔偿范围内?对于这些关于因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赔偿范围的拓展问题,你是否还有疑问?若想进一步深入探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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