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中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向志舜律师
向志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21人
专家导读 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借贷纠纷中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在借贷纠纷案件的诉讼过程会进行举证,那么借贷纠纷中债权人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呢?债务人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呢?律图小编整理了借贷纠纷债权人、债务人举证责任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一、借贷纠纷债权人举证责任的分配

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责任。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按照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审理。根据《证据规则》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事实成立的证据。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针对这两个要件事实的证据,原告要承担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举证责任。一般就是借款合同、借据、账簿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只要债权人提供了这两份证据,其举证责任即基本完成,其余的应该是债务人的抗辩问题。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贷款人和借款人以合同书形式存在的民间借款合同很少存在,而借据是民间借款案件最常见的诉讼证据。借据实际上就是借款协议,既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又能够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当然,这里还涉及到对借据的关键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原则问题。只要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即可,有些借据虽然记载内容不完整,但借款的主体和数额是明确的,基本事实能够证明即可成为诉讼证据。

二、借贷纠纷债务人举证责任的分配

针对债权人的诉请,债务人的抗辩可能多种多样,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债务人针对债权人提供证据本身的合法性、客观性提出抗辩,此时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第二,债务人可以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消灭的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第三,债务人针对债权人提出的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反证,证明债权人所主张的事实并不存在。如果债务人有上述种类的主张,债权人则可以针对上述主张继续提供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成立。如果债务人没有上述主张,则债权人不承担举证责任。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9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借贷纠纷中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146****57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6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4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7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1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0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8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0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1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1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5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5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3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4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5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借贷记账法中借贷表示债权和债务吗?
借贷记账法中借贷只是一种纯粹的记账符号,虽然在早期它代表了债权与债务,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它们也用于表示资产、负债以及经济权益等。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借贷纠纷中出借人要怎么举证
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事实成立的证据。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贷纠纷中出借人要怎么举证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借贷纠纷中出借人要怎么举证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纠纷具体应该怎么进行举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债权债务纠纷具体应该怎么进行举证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债务纠纷具体如何进行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订(定)货单;
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四、债务纠纷如何向举证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调查取证。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5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借款纠纷怎么样举证
[律师回复] 对于借款纠纷怎么样举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基本要求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二、举证要求:
1、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2、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3、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
4、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5、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三、具体要求: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6、其他证据。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举证
[律师回复]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怎么举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
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民间借贷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规则。
举证责任的分配取决于实体法规范,即主张权利的原告应当对权利发生的法律要件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而被告则对妨碍权利发生以及权利消灭的法律要件事实承担举证责任。鉴于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将民间借贷合同规定为实践性合同,应立足该实体法规范,原告基于借贷关系主张返还借款的,不仅对双方形成借贷合意承担举证责任,还应对款项交付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款本金、利息等已经全部偿还或部分偿还的,应当对偿还借款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需要注意结果上举证责任和行为上举证责任的区别。
结果上的举证责任是在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情况下的裁判规则,其必须自始至终由一方当事人来承担,而不是由双方当事人同时承担;行为上的举证责任,实质是指证明的必要性,即当一方当事人的证明活动即将成功时,对于对方当事人而言,就产生了打破法官这种心证的必要性。例如,在请求返还借款诉讼中,如果原告关于存在借贷合意的证明活动即将成功,被告就必须对“不存在借贷合意”的事实展开证明活动。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负有这种行为上举证责任即证明的必要性的当事人是随着法官心证的游移而时时刻刻都有可能发生变化的。因此,在庭审中,法官应当根据结果上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当事人的举证情况,精准地判断此时哪一方当事人负有证明的必要,并及时作出“若不提出反证,审理将就此告终”的释明,进而督促其举证。就这个意义而言,结果上的举证责任也可以说是法官指挥诉讼的指向标,决定了行为上举证责任的走向。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法官往往忽视了这个指向标的作用,不能及时提示当事人就某个相关事实负有证明的必要,而简单笼统地以双方都有“行为上的举证责任”为由,听任当事人进行杂乱无章的证明活动,使庭审调查活动无法有序展开,这是造成很多案件事实审查不清的主要原因。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出借人资金来源要举证吗,债务人该如何举证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出借人资金来源要举证吗,债务人该如何举证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借贷纠纷中出借人要如何举证
[律师回复] 对于借贷纠纷中出借人要如何举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借贷纠纷中出借人举证方法
1、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责任。
2、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事实成立的证据。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针对这两个要件事实的证据,原告要承担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举证责任。一般就是借款合同、借据、账簿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只要债权人提供了这两份证据,其举证责任即基本完成,其余的应该是债务人的抗辩问题。
债务人该如何举证
1、被告抗辩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法释)的规定,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2、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即请求权曾经发生但因清偿而消灭。
依据法释的规定,被告应对其主张的还款事实予以证明,在被告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其还款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3、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
依据法释的规定,人民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4、被告抗辩原告的资金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
依据法释的规定,被告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在被告完成举证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如因被告抗辩致要件事实真伪不明,原告未完成进一步的举证义务,则需承担相应的败诉后果。
5、被告提出的效力性抗辩,包括抗辩合同未生效及合同因违法而无效。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处理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根据合同法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4、根据民法通则,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5、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因借款而获得的非法所得予以收缴。
6、根据担保法,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且在保证人栏目内签字、盖章的或注明是保证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还款责任。
8、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9、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10、为延长诉讼时效可以用邮政“特快专递”不断寄送追款函,邮件回执单必须明确注明寄送的内容,如“要求还款1万元的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函”,也可以电话催款并录音。
1
1、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1
2、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
3、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1
4、超过两年诉讼时效后,借款人答应还款后又不承认的,判决借款人继续履行还款责任。
借贷纠纷中出借人要怎么样举证
[律师回复] 对于借贷纠纷中出借人要怎么样举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借贷纠纷中出借人举证方法
1、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责任。
2、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事实成立的证据。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针对这两个要件事实的证据,原告要承担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举证责任。一般就是借款合同、借据、账簿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只要债权人提供了这两份证据,其举证责任即基本完成,其余的应该是债务人的抗辩问题。
债务人该如何举证
1、被告抗辩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法释)的规定,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2、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即请求权曾经发生但因清偿而消灭。
依据法释的规定,被告应对其主张的还款事实予以证明,在被告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其还款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3、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
依据法释的规定,人民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4、被告抗辩原告的资金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
依据法释的规定,被告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在被告完成举证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如因被告抗辩致要件事实真伪不明,原告未完成进一步的举证义务,则需承担相应的败诉后果。
5、被告提出的效力性抗辩,包括抗辩合同未生效及合同因违法而无效。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处理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根据合同法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4、根据民法通则,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5、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因借款而获得的非法所得予以收缴。
6、根据担保法,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且在保证人栏目内签字、盖章的或注明是保证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还款责任。
8、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9、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10、为延长诉讼时效可以用邮政“特快专递”不断寄送追款函,邮件回执单必须明确注明寄送的内容,如“要求还款1万元的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函”,也可以电话催款并录音。
1
1、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1
2、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
3、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1
4、超过两年诉讼时效后,借款人答应还款后又不承认的,判决借款人继续履行还款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出借人资金来源要举证吗,债务人该如何举证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出借人资金来源要举证吗,债务人该如何举证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你好,咨询债务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当面咨询律师要多少钱当面咨询律师要多少钱,法律是没有明文规定的,要依据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和咨询的法律问题而定,小编建议在律图网进行免费的律师咨询服务。《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二、咨询律师要注意什么1在咨询过程中不要泄露个人隐私,包括自己和争议对方的身份,建议使用化名。如非必要,不要轻易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但为了交流方便,可以留下电子邮箱。2请律师在解答时附上具体的法律条文。律师可以提出多种可能的结果,以及各自的法律依据和风险,此时你应该庆幸找对了律师。3不要要求律师当场答复,仅凭经验解答是不够专业和严谨的,律师需要时间来检索相关法律和案例,如果律师告诉你在12日内答复,正是一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4不要一个接一个的提问,最好一次性把同一案件中的全部问题抛出,同一案件免费咨询一次即可,毕竟律师还有自己的工作,而第一次解答往往也是最认真的。5免费咨询不要苛求律师多知名或资历老,关键在于律师是否用心为你解答。与客户相比,律师的优势主要在于掌握了法律含判例检索的渠道。6谨记免费咨询非正式意见,仅供参考,先例不等于结果完全一致。
三、怎样签订律师委托代理合同在确定了你需要的律师之后,按照法律的规定,你应该与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一份聘请合同,也就是委托代理协议,这份协议将确定你与律师事务所以及某位律师之间的代理关系,并规定你们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律师事务所一般都会向你提供一份固定格式的委托代理协议,你需要做的只是审定其中的内容,并将你的具体情况填写在协议的空白部分就行了。当然,这件事绝不是说上去那么简单,律师事务所提供的空白合同中往往会忽略一些对你来说非常重要的问题,而糟糕的是,在签订合同时,你可能也会忽略它们。一份正式的委托代理协议一般都包含有很多条款,而以下一些实质性内容,你可以参考一下:1委托事项是什么2受委托的律师应当为你做些什么怎样保证律师的工作效率和尽责3你愿意交给这位律师哪些权利4你应当为律师提供哪些协助5你应当支付哪些费用其中每一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法是什么如何节省律师的工作开销是否能有初步的费用总额估算6未尽义务的一方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如何确定一方的违约7在什么情况下,你或者律师事务所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引起的后果如何承担8发生争议如何处理除此之外,任何你认为重要的问题你都可以提出来,并与律师事务所进行协商,把它写进合同中去。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律师事务所向你出具的空白合同中应该已经包括了以上所有重要内容,这时候,你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条款的表述是否准确、具体和完整。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5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民间借贷纠纷应该怎么举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
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民间借贷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规则。
举证责任的分配取决于实体法规范,即主张权利的原告应当对权利发生的法律要件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而被告则对妨碍权利发生以及权利消灭的法律要件事实承担举证责任。鉴于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将民间借贷合同规定为实践性合同,应立足该实体法规范,原告基于借贷关系主张返还借款的,不仅对双方形成借贷合意承担举证责任,还应对款项交付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款本金、利息等已经全部偿还或部分偿还的,应当对偿还借款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需要注意结果上举证责任和行为上举证责任的区别。
结果上的举证责任是在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情况下的裁判规则,其必须自始至终由一方当事人来承担,而不是由双方当事人同时承担;行为上的举证责任,实质是指证明的必要性,即当一方当事人的证明活动即将成功时,对于对方当事人而言,就产生了打破法官这种心证的必要性。例如,在请求返还借款诉讼中,如果原告关于存在借贷合意的证明活动即将成功,被告就必须对“不存在借贷合意”的事实展开证明活动。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负有这种行为上举证责任即证明的必要性的当事人是随着法官心证的游移而时时刻刻都有可能发生变化的。因此,在庭审中,法官应当根据结果上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当事人的举证情况,精准地判断此时哪一方当事人负有证明的必要,并及时作出“若不提出反证,审理将就此告终”的释明,进而督促其举证。就这个意义而言,结果上的举证责任也可以说是法官指挥诉讼的指向标,决定了行为上举证责任的走向。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法官往往忽视了这个指向标的作用,不能及时提示当事人就某个相关事实负有证明的必要,而简单笼统地以双方都有“行为上的举证责任”为由,听任当事人进行杂乱无章的证明活动,使庭审调查活动无法有序展开,这是造成很多案件事实审查不清的主要原因。
借款纠纷原告该怎么举证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发生借款纠纷后,如果人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作为原告,债权人需要对自己的诉讼事实进行举证。具体来说,借款纠纷原告应如何举证?为了能够在借款纠纷诉讼中胜诉,借款纠纷原告举证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将详细为您展开介绍,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借款纠纷原告应如何举证?
在借款纠纷诉讼中,原告(债权人)应提供以下的证据,来对自己的诉讼事实进行举证: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收据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二、借款纠纷原告举证要注意什么?
1、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应提供借贷合同、借贷凭证、借贷双方交付钱款的有关凭证。
2、借贷案件,原告应提供书面借据(借款数额、交付地点、时间、借款用途、归还日期、利息约定);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3、借贷关系是否合法,债权人应提供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4、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先提供有关部门关于下落不明的证明,并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5、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利息的,应提供双方关于支付利息的约定证明;原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提供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6、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原告应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以及担保人姓名、住址。
7、个人以合伙组织名义借款,债权人应提供个人以合伙组织名义借款的事实依据,借款亦应提出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证据。实践中遇到的借款纠纷都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
离婚纠纷,对方恶意举债,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不管该借款怎么使用(除出借人明知借款是用以诸如赌博、贩毒等非法活动外)即是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2〉借时确系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之或债权人能够证明之即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3〉借时系以双方共同名义所借,且言称用以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但借后确系用于一方个人使用,在没有向债权人声明并经同意或未经债权人追认的情况下,属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情形,此擅自行为对债权人无效,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4〉借时是一方个人所借,且言明此款系其个人使用,借后确系为借款的一方个人使用,该借款应认定为借款方的个人债务。
  5〉一方的借款,借时言明系自己个人使用,借后实际由对方个人使用,该借款仍应认定为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对债权人来说,借款的一方负有绝对偿还的责任,不涉及夫妻的另一方。当然,这在其夫妻两方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债的关系,此可在其两方内部得以调节。
刘焕廷法律服务团队张静为您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纠纷 > 借贷纠纷中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