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间借贷大量存在在生活中,在进行借贷的时候还是要注意很多事项,那么在生活中民间借贷要注意些什么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民间借贷利息确定的原则
在民间借贷合同的特性中,我们已经指出,民间借贷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如果民间借贷合同为有偿合同,则其利息和利率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当事人对利息和利率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
2、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之间约定利率的,其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是不得高于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这一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民间借贷当事人之间不得约定计算复利。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指出,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1991年7月2日)。
4、民间借贷合同对制服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即退定为无息借款。
5、自然人之间约定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高后利息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二.实践中民间借贷注意什么
1、自然人之间因借贷外币、台币发生纠纷,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当地外汇汇率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利息的,可参照偿还时中国银行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2、一方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情况下形成的借贷关系,应当认定为可撤销。若合同被撤销,其原因是债权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其原因是债务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以上就是本次律图小编整理带给大家的有关在实践中民间借贷要注意些什么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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