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职工退休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的退休年龄都做出了规定。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岁。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开始,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
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以上内容就是我国针对女职工做出的退休年龄的规定,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在我国的女性职工退休年龄是分为了多种情形,每一类工作的女职工的退休年龄都是有所差别的。比如,正常的女职工的退休年龄的50周岁,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则可以在45周岁的时候申请退休。
二、到退休年龄社保没交满15年怎么办
到退休年龄社保没交满15年有以下解决办法:
延续缴费至满15年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社保法实施之前参保的,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到十五年。
转为城乡居民保险,享受居民养老待遇:
参加职工社保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把职工社保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金待遇。
转入城乡居民保险后,可以一次性补缴到十五年,虽然到手的养老金没有职工社保多,但能保证在60岁时按时退休领取养老金。
终止养老保险关系,退个人账户余额: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社保没有缴满十五年的,既不愿意继续缴费延迟退休,又不愿意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以选择终止基本养老关系。
终止社保并不是随时都可以,必须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才可以申请。终止社保后,可以取出个人账户中的余额,但无法享受社保带来的养老金等福利。
综上所述,到退休年龄社保没交满十五年,可以选择延续缴费、转为城乡居民保险或者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建议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经济能力进行考虑。如果选择延续缴费或转为城乡居民保险,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和手续,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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