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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夫妻协商债务还是法院进行判决,都是要对夫妻债务做一个处理的。我国夫妻离婚债务分为了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实践中,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处理呢?夫妻个人债务又要怎样承担呢?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办的相关介绍。
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向他人所负的债务(包括结欠他人的其他款项),在夫妻双方已离婚的情况下该由谁来偿还呢?如该债权人(即他人)以借贷或欠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列谁为被告呢?笔者认为,在审判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
这种情况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负,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没有与其一同前往借债;
2、借到的款项或所负的债务,都由其个人使用,且用于其私人为目的,而没有用于家庭的有关开支。如将该款用于赠与,或请其朋友吃喝玩乐,或用于赌博、吸毒等;
3、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款系个人独自所借(如个人出具借据等)及用于其个人使用。在诉讼中,证明系个人债务一般应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证明用于其个人使用一般应由其配偶负举证责任。
(二)若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则该债务的承担应根据夫妻离婚的方式和对债务的约定或规定来确定由一方或双方来承担。
司法实践中对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都是坚持这样一个原则,即个人债务个人承担,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在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上,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各自承担的比例或全部由一方来承担。关于离婚债务处理的问题,要是您还有疑惑请具体联系律图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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