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针对已经交纳一年以上失业险的劳动者,这是对失业劳动者的一种救济制度。但现实中很多时候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失业保险没有按时交纳,这个时候劳动者还能补缴失业保险的费用吗?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下面律图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失业保险可以补缴吗?
失业保险可以补缴,但是必须是由单位进行补缴,个人不能补。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二、领取失业保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我国的失业保险是允许补缴的,但是补缴的主体只能是单位而不能由劳动者个人进行补缴。希望大家在工作中都能按时交纳各项费用,以免在发生事故的时候不能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更多关于失业保险方面的知识,欢迎您到律图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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