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身心和经济上的三重伤害,而其中事故导致受害者死亡的,属于交通事故中最严重的情况。那受害者因交通事故死亡后其近亲属该如何安置,对其近亲属造成的伤害和损失该如何弥补,这就涉及到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的一个问题。下面就着重介绍一下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是死者因他人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是属于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金。这种精神抚慰金以死者亲属由死亡事件所受的精神痛苦为填补对象。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赔偿的请求权人应以死者的近亲属为限。交通事故赔偿金通常由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家庭交通费、家属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家属住宿费、死亡人死亡赔偿金、抢救费等组成,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一)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三)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四)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五)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六)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七)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八)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知道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金包括死亡人赔偿金、家属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抢救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而且还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相关,领取赔偿金的对象也仅限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更多关于死亡赔偿金分配等的信息可以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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