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文书规范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张春雷律师
张春雷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99+人
专家导读 司法鉴定文书规范第一条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提高司法鉴定文书的质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司法鉴定文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

司法鉴定文书规范

我国对于司法鉴定文书这方面是怎样来规范的?司法规范中有关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方面,检查摘要等方面是怎样来规定的?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吧!希望以下资料对于需要了解这方面内容的人有一定帮助。

司法鉴定文书规范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提高司法鉴定文书的质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司法鉴定文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和判断后出具的记录和反映司法鉴定过程和司法鉴定意见的书面载体。

第三条 司法鉴定文书分为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鉴别后出具的记录司法鉴定人专业判断意见的文书,一般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案摘要、检验过程、分析说明、鉴定意见、落款、附件及附注等内容。

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后出具的客观反映司法鉴定人的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的文书,一般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案摘要、检验过程、检验结果、落款、附件及附注等内容。

第四条 司法鉴定文书应当由进行鉴定的司法鉴定人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制作。

第五条 司法鉴定文书一般由封面、正文和附件组成。

第六条 司法鉴定文书的封面应当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司法鉴定文书的类别和司法鉴定许可证号;封二应当写明声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第七条 司法鉴定文书正文应当符合下列规范和要求:

(一)标题: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和委托鉴定事项;

(二)编号: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缩略名、年份、专业缩略语、文书性质缩略语及序号;

(三)基本情况:写明委托人、委托鉴定事项、受理日期、鉴定材料、鉴定日期、鉴定地点、在场人员、被鉴定人等内容。

鉴定材料应当客观写明委托人提供的与委托鉴定事项有关的检材和鉴定资料的简要情况,并注明鉴定材料的出处;

(四)检案摘要:写明委托鉴定事项涉及案件的简要情况;

(五)检验过程:写明鉴定的实施过程和科学依据,包括检

材处理、鉴定程序、所用技术方法、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内容;

(六)检验结果:写明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后得出的客观结果;

(七)分析说明:写明根据鉴定材料和检验结果形成鉴定意见的分析、鉴别和判断的过程。引用的资料应当注明出处;

(八)鉴定意见:应当明确、具体、规范,具有针对性和可适用性;

(九)落款: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证号,同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并注明文书制作日期等;

(十)附注:对司法鉴定文书中需要解释的内容,可以在附注中作出说明。

司法鉴定文书正文可以根据不同鉴定类别和专业特点作相应调整。

第八条 司法鉴定文书附件应当包括与鉴定意见、检验报告有关的关键图表、照片等以及有关音像资料、参考文献等的目录。附件是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应当附在司法鉴定文书的正文之后。

第九条 司法鉴定文书的语言表述应当符合下列规范和要求:

(一)使用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通用专业术语规范和法律规范的用语;

(二)使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和符号;

(三)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应当符合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

(四)文字精练,用词准确,语句通顺,描述客观、清晰。

第十条 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下列格式要求:

(一)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制作;

(二)在正文每页页眉的右上角注明正文共几页,同时注明本页是第几页;

(三)落款应当与正文同页,不得使用 “此页无正文”字样;

(四)不得有涂改。

司法鉴定文书制作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存档。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人应当在司法鉴定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司法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司法鉴定文书经过复核的,复核人应当在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单上签名。

第十二条 司法鉴定文书应当同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和钢印两种印模。司法鉴定文书正文标题下方编号处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钢印;司法鉴定文书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作为骑缝章;司法鉴定文书制作日期处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和钢印为圆形,制作规格应当为直径4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上方刊司法鉴定机构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五角星下方刊司法鉴定专用章字样,自左而右横排。

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和钢印印文中的汉字,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和钢印印文应当并列刊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自左而右环行。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人印章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应当经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后启用。

本规范施行前,司法鉴定人使用的印章和司法鉴定机构使用的司法鉴定专用章规格、式样、文字、字体符合本规范规定的,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后可以继续使用。

第十五条 本规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2002年7月5日发布的《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一、二。

我们对于这于这方面的内容有一个简单的了解,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司法鉴定文书方面的内容,可以咨询律图,寻求律师的帮助,这里的律师会帮助您,解答您想了解的法律问题,提供您需要的法律资料。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4.6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0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司法鉴定文书规范
一键咨询
  • 171****60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4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6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8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0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7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4****21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6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0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2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2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1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7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7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1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司法鉴定文书规范的内容
司法鉴定文书分为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司法鉴定文书应当由进行鉴定的司法鉴定人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制作。司法鉴定文书一般由封面、正文和附件组成。司法鉴定文书的封面应当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司法鉴定文书的类别和司法鉴定许可证号;封二应当写明声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鉴定文书规范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司法鉴定人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制作。第五条司法鉴定文书一般由封面、正文和附件组成。第六条司法鉴定文书的封面应当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司法鉴定文书的类别和司法鉴定许可证号;封二应当写明声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地址和联系电话。第七条司法鉴定文书正文应当符合下列规范和要求:
(一)标题: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和委托鉴定事项;
(二)编号: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缩略名、年份、专业缩略语、文书性质缩略语及序号;
(三)基本情况:写明委托人、委托鉴定事项、受理日期、鉴定材料、鉴定日期、鉴定地点、在场人员、被鉴定人等内容。鉴定材料应当客观写明委托人提供的与委托鉴定事项有关的检材和鉴定资料的简要情况,并注明鉴定材料的出处;
(四)检案摘要:写明委托鉴定事项涉及案件的简要情况;
(五)检验过程:写明鉴定的实施过程和科学依据,包括检材处理、鉴定程序、所用技术方法、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内容;
(六)检验结果:写明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后得出的客观结果;
(七)分析说明:写明根据鉴定材料和检验结果形成鉴定意见的分析、鉴别和判断的过程。引用的资料应当注明出处;
(八)鉴定意见:应当明确、具体、规范,具有针对性和可适用性;
(九)落款: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证号,同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并注明文书制作日期等;
(十)附注:对司法鉴定文书中需要解释的内容,可以在附注中作出说明。鉴定文书出几份根据最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一式四份,三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与委托人约定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司法鉴定意见书。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6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伤鉴定申请书范文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什么是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二、鉴定内容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三、工伤鉴定程序先需要有医院的出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然后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出来后看是否构成伤残等级构成几级如果构成就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赔偿。最后结果出来后,在向当地申请强制执行。
四、放弃工伤鉴定申请书内容本人自愿放弃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权利,愿意与单位协商处理本人的工伤赔偿事宜,此协议系本人完全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人愿意承担,并放弃向单位追索的权利。通过上面的阅读,相信大家对工伤鉴定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对放弃工伤鉴定申请书的书写有了一定认识。同时在提交放弃工伤鉴定申请书时一定要考虑清楚,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旦提交将代表你自愿放弃工伤鉴定。经过工伤鉴定的工伤在赔偿时是有一定的标准时,希望大家如果受伤了,还是不要轻易放弃工伤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书范文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书书写的要求有哪些呢?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书的知识。 一、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因____(写明事实经过及要求申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理由,可分两段写, 第一段写事实, 第二段写明理由。) 此致 ×××卫生局申请人:×××××年××月××日附:证据材料____。 二、要提交的材料 当事人和医院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提供所需的材料: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联系电话:诉讼代理人:申请事项: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医院对陈×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鉴定。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诉医院一般医疗损害一案现北京市×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为查明事实,明确责任,现申请人依法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医院对徐陈×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鉴定,请法院依法核。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书范文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书范文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陈述书范文,如下所述: 陈述人(原告):刘某 代理律师:某某 医疗机构(被告):某医疗机构 刘某诉某县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某县人民立案审理,被告某县人民医院申请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由委托云南鼎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现患方就医方某县人民医院对刘某某(该例医疗纠纷的患者,已死亡)的诊疗过程存在的过错及该过错与刘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作如下陈述: 2008年4月15日,患者刘某某到某县人民医院就诊,以冠心病、心律失常、快速房颤,心功能2级并脑栓塞收住该院心血管内科治疗,该科医生在给患者同时合用抗凝血药物及阿司匹林肠溶片治疗期间未严密监测凝血功能,导致死者用药16天后出现严重的凝血功能障碍,从而诱发颅内出血。而于患者 第一次出院仅5天后患者再次就诊于某县人民医院并以脑出血收住该院神经内科治疗,但该科在对患者的治疗过程中亦严重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经抢救无效而于2008年5月15日20时死亡。陈述人认为: 一、某县人民医院没有履行其应尽的注意义务而导致患者脑出血的发生,违反诊疗规范及常规,存在明显的过错。 1、华法林应用过量易导致自发性出血,最严重者为颅内出血,应密切观察(见药理学 第七版286页)。被告在给受害人刘某某使用华法林治疗过程中未告知患者使用华法林过程中可能会导致颅内出血的不良反应,严重的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 2、口服华法林必须定期监测INR,除用药前常规测定INR外, 第三天应当再次测定INR并根据测定结果调整华法林的剂量,之后应每四周查1次INR(见内科学第七版366页);华法林应用期间必须测定凝血酶原时间,一般控制在18-24s(正常为12s)较好,并据此调整剂量(见药理学第七版286页)。结合病历,被告除2008年4月17日给患者进行过一次凝血酶原时间及INR测定外,没有常规在用药第三天及其他时间进行INR再次测定以根据情况调整用药,严重的违法了诊疗护理常规,存在明显的过错。正是由于被告未尽到使用华法林过程中应定期监测INR及测定凝血酶原时间以便及时调整用药的注意义务而导致患者脑出血的发生。 3、使用华法林应该严格掌握适应症,并评价患者的出血风险,尽量避免与阿司匹林联合应用(见内科学第七版366页);低分子肝素钙与阿司匹林等非甾体类抗炎药、右旋糖酐等合用,可增加出血危险(见低分子肝素钙注射液说明书)。被告明知同时使用华法林、低分子肝素钙和阿司匹林治疗时可增加出血风险亦未采取适当措施以避免,而在患者入院后即同时给患者使用华法林、低分子肝素钙及拜阿司匹林片进行治疗,是被告没有履行其应尽的注意义务而导致受害人脑出血的发生,如果被告采取适当措施尽量避免上述三种药物同时应用,那么就不会导致患者脑出血的发生,被告医院存在明显的过错。 4、被告在患者出院时也未告知患者应当定期复查INR及测定凝血酶原时间。 二、某县人民医院在患者发生脑出血后采取的治疗护理措施不当导致患者颅内出血加重以致死亡。 1、华法林如用量过大引起脑出血时,应当立即停药并缓慢静脉注射大量维生素k或输新鲜血(见药理学第七版286页);脑出血如果有凝血功能障碍,可针对性给予止血药物治疗,例如肝素治疗并发的脑出血可用鱼精蛋白中和,华法林治疗并发的脑出血可用维生素k1拮抗(见神经病学 第六版191页脑出血的止血治疗)。结合患者病历资料可知,被告在患者2008年5月2日入院的当天已经知道患者近期正在服用华法林片,且当天复查的凝血功能已经显示患者存在明显的凝血功能障碍,但被告医院却视而不见,未给患者使用维生素k1拮抗或输新鲜血进行治疗,从而导致患者右侧小脑出血加重,直到5月5日8:20患者出现呼吸衰竭时被告才给予患者使用了少量的维生素k1治疗,但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如果被告能够及时使用维生素k1拮抗或输新鲜血进行治疗那么患者就不会因为脑出血加重而抢救无效死亡。 2、甘露醇注射液在慢性心功能不全时禁用,活动性颅内出血者禁用(见药理学第七版239页);硝酸甘油注射液在颅内压增高时禁用(见硝酸甘油注射液说明书)。但被告在2008年5月2日患者入院时已经明确诊断为:脑出血(右侧小脑);脑梗塞后遗症期;冠心病心脏扩大心房纤颤 心功能2级的情况下仍然给患者每天3次的使用甘露醇注射液进行治疗,且在5月5日患者脑出血加重颅内压增高的情况下仍然给患者使用硝酸甘油注射液进行治疗,被告在给患者进行治疗的过程中明显的违反了甘露醇注射液和硝酸甘油注射液的禁忌症,从而导致患者病情加重以致死亡。 3、结合患者已知病历,被告在明知患者凝血功能测定结果异常及头颅CT示“右侧小脑出血”的情况下,无专科会诊,无针对凝血功能障碍的诊断,同时也无凝血功能的复查,且未及时下达病危通知书(直到5月5日才下达),严重的违反了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常规,存在明显的过错。 4、结合患者已知病历,被告在患者出现呼吸衰竭时没有进行血气分析检测及血氧饱和度监测,因而也没有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患者的吸氧浓度,被告在治疗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过错,由于被告的不规范治疗促进了患者的死亡。 5、从某县人民医院护理记录单第7页可以看出,被告护理人员采用刮、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有意掩盖患者当时真实的病情变化情况,违反了病历书写规范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由于掩盖了患者的真实病情,给患者的抢救治疗带来了严重的后果,可能误导了患者的治疗而导致患者的死亡。 6、从某县人民医院护理记录单第6页可以看出,护理人员在5月5日03:30给患者肌肉注射了维生素k1一次,但结合被告的长期医嘱单及临时医嘱单可以看到医生当时并没有医嘱给患者使用维生素k1治疗。被告护理人员在无医师医嘱的情况下私自给患者实施治疗,该行为明显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被告医院存在明显的过错。 三、关于患者的高血压: 患者既往无高血压病史,2005年4月15日第一次住院期间进行过一次血压测定为160/70mmHg,仅凭一次血压测定是不能就确诊为高血压的,被告在入院时发现血压偏高在入院诊断时也没有下高血压待观察的诊断,也没有要求进行动态血压测定以明确高血压的诊断,且华法林在老年人慎用,高血压时禁用(见华法林钠片说明书),低分子量肝素钙在严重高血压时慎用(见低分子量肝素钙注射液说明书),但被告医院仍然给患者使用上述药物,表明医院亦承认患者没有高血压。在2008年5月2日患者 第二次入院时测血压为150/80mmHg,这么低的血压要导致患者脑出血的发生基本是不可能的,唯一的可能就是因为被告没有进行凝血功能测定导致患者脑出血的发生。 综上所述,陈述人认为,被告在医疗活动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了患者死亡的严重损害后果,被告的诊疗行为跟患者刘某某的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被告方应当对刘某某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 尊敬的各位专家,医学是非常严谨的科学,对医疗行为的评价更应当严谨、客观、公正,希望各位专家能客观地指出本案中医疗行为的过失与不足,给患方一个公正的鉴定结论,以保障原告方的合法权益,从而也促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自我纠错,促进医疗水平的提高。谢谢! 此 致 某鉴定中心 患方代理陈述人:某律师 某年某月某日
快速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当前36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书的范文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书范文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陈述书范文,如下所述: 陈述人(原告):刘某 代理律师:某某 医疗机构(被告):某医疗机构 刘某诉某县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某县人民立案审理,被告某县人民医院申请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由委托云南鼎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现患方就医方某县人民医院对刘某某(该例医疗纠纷的患者,已死亡)的诊疗过程存在的过错及该过错与刘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作如下陈述: 2008年4月15日,患者刘某某到某县人民医院就诊,以冠心病、心律失常、快速房颤,心功能2级并脑栓塞收住该院心血管内科治疗,该科医生在给患者同时合用抗凝血药物及阿司匹林肠溶片治疗期间未严密监测凝血功能,导致死者用药16天后出现严重的凝血功能障碍,从而诱发颅内出血。而于患者 第一次出院仅5天后患者再次就诊于某县人民医院并以脑出血收住该院神经内科治疗,但该科在对患者的治疗过程中亦严重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经抢救无效而于2008年5月15日20时死亡。陈述人认为: 一、某县人民医院没有履行其应尽的注意义务而导致患者脑出血的发生,违反诊疗规范及常规,存在明显的过错。 1、华法林应用过量易导致自发性出血,最严重者为颅内出血,应密切观察(见药理学 第七版286页)。被告在给受害人刘某某使用华法林治疗过程中未告知患者使用华法林过程中可能会导致颅内出血的不良反应,严重的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 2、口服华法林必须定期监测INR,除用药前常规测定INR外, 第三天应当再次测定INR并根据测定结果调整华法林的剂量,之后应每四周查1次INR(见内科学第七版366页);华法林应用期间必须测定凝血酶原时间,一般控制在18-24s(正常为12s)较好,并据此调整剂量(见药理学第七版286页)。结合病历,被告除2008年4月17日给患者进行过一次凝血酶原时间及INR测定外,没有常规在用药第三天及其他时间进行INR再次测定以根据情况调整用药,严重的违法了诊疗护理常规,存在明显的过错。正是由于被告未尽到使用华法林过程中应定期监测INR及测定凝血酶原时间以便及时调整用药的注意义务而导致患者脑出血的发生。 3、使用华法林应该严格掌握适应症,并评价患者的出血风险,尽量避免与阿司匹林联合应用(见内科学第七版366页);低分子肝素钙与阿司匹林等非甾体类抗炎药、右旋糖酐等合用,可增加出血危险(见低分子肝素钙注射液说明书)。被告明知同时使用华法林、低分子肝素钙和阿司匹林治疗时可增加出血风险亦未采取适当措施以避免,而在患者入院后即同时给患者使用华法林、低分子肝素钙及拜阿司匹林片进行治疗,是被告没有履行其应尽的注意义务而导致受害人脑出血的发生,如果被告采取适当措施尽量避免上述三种药物同时应用,那么就不会导致患者脑出血的发生,被告医院存在明显的过错。 4、被告在患者出院时也未告知患者应当定期复查INR及测定凝血酶原时间。 二、某县人民医院在患者发生脑出血后采取的治疗护理措施不当导致患者颅内出血加重以致死亡。 1、华法林如用量过大引起脑出血时,应当立即停药并缓慢静脉注射大量维生素k或输新鲜血(见药理学第七版286页);脑出血如果有凝血功能障碍,可针对性给予止血药物治疗,例如肝素治疗并发的脑出血可用鱼精蛋白中和,华法林治疗并发的脑出血可用维生素k1拮抗(见神经病学 第六版191页脑出血的止血治疗)。结合患者病历资料可知,被告在患者2008年5月2日入院的当天已经知道患者近期正在服用华法林片,且当天复查的凝血功能已经显示患者存在明显的凝血功能障碍,但被告医院却视而不见,未给患者使用维生素k1拮抗或输新鲜血进行治疗,从而导致患者右侧小脑出血加重,直到5月5日8:20患者出现呼吸衰竭时被告才给予患者使用了少量的维生素k1治疗,但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如果被告能够及时使用维生素k1拮抗或输新鲜血进行治疗那么患者就不会因为脑出血加重而抢救无效死亡。 2、甘露醇注射液在慢性心功能不全时禁用,活动性颅内出血者禁用(见药理学第七版239页);硝酸甘油注射液在颅内压增高时禁用(见硝酸甘油注射液说明书)。但被告在2008年5月2日患者入院时已经明确诊断为:脑出血(右侧小脑);脑梗塞后遗症期;冠心病心脏扩大心房纤颤 心功能2级的情况下仍然给患者每天3次的使用甘露醇注射液进行治疗,且在5月5日患者脑出血加重颅内压增高的情况下仍然给患者使用硝酸甘油注射液进行治疗,被告在给患者进行治疗的过程中明显的违反了甘露醇注射液和硝酸甘油注射液的禁忌症,从而导致患者病情加重以致死亡。 3、结合患者已知病历,被告在明知患者凝血功能测定结果异常及头颅CT示“右侧小脑出血”的情况下,无专科会诊,无针对凝血功能障碍的诊断,同时也无凝血功能的复查,且未及时下达病危通知书(直到5月5日才下达),严重的违反了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常规,存在明显的过错。 4、结合患者已知病历,被告在患者出现呼吸衰竭时没有进行血气分析检测及血氧饱和度监测,因而也没有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患者的吸氧浓度,被告在治疗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过错,由于被告的不规范治疗促进了患者的死亡。 5、从某县人民医院护理记录单第7页可以看出,被告护理人员采用刮、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有意掩盖患者当时真实的病情变化情况,违反了病历书写规范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由于掩盖了患者的真实病情,给患者的抢救治疗带来了严重的后果,可能误导了患者的治疗而导致患者的死亡。 6、从某县人民医院护理记录单第6页可以看出,护理人员在5月5日03:30给患者肌肉注射了维生素k1一次,但结合被告的长期医嘱单及临时医嘱单可以看到医生当时并没有医嘱给患者使用维生素k1治疗。被告护理人员在无医师医嘱的情况下私自给患者实施治疗,该行为明显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被告医院存在明显的过错。 三、关于患者的高血压: 患者既往无高血压病史,2005年4月15日第一次住院期间进行过一次血压测定为160/70mmHg,仅凭一次血压测定是不能就确诊为高血压的,被告在入院时发现血压偏高在入院诊断时也没有下高血压待观察的诊断,也没有要求进行动态血压测定以明确高血压的诊断,且华法林在老年人慎用,高血压时禁用(见华法林钠片说明书),低分子量肝素钙在严重高血压时慎用(见低分子量肝素钙注射液说明书),但被告医院仍然给患者使用上述药物,表明医院亦承认患者没有高血压。在2008年5月2日患者 第二次入院时测血压为150/80mmHg,这么低的血压要导致患者脑出血的发生基本是不可能的,唯一的可能就是因为被告没有进行凝血功能测定导致患者脑出血的发生。 综上所述,陈述人认为,被告在医疗活动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了患者死亡的严重损害后果,被告的诊疗行为跟患者刘某某的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被告方应当对刘某某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 尊敬的各位专家,医学是非常严谨的科学,对医疗行为的评价更应当严谨、客观、公正,希望各位专家能客观地指出本案中医疗行为的过失与不足,给患方一个公正的鉴定结论,以保障原告方的合法权益,从而也促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自我纠错,促进医疗水平的提高。谢谢! 此 致 某鉴定中心 患方代理陈述人:某律师 某年某月某日
工伤鉴定申请书范文是什么
[律师回复] 工伤鉴定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琢××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在 地点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据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之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附: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人(签字):××
××××年××月×× 日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琢××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在 地点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据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之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附: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人(签字):××
××××年××月×× 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文?
1、申请事项。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上述被申请人对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同时对伤残情况及后续康复费用予以鉴定。2、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间医疗损害赔偿一案,人民法院已经立案。
10w+浏览
医疗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法律规定司法鉴定文书几人
司法鉴定文书最少两个,且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这是法律的要求,是为了确保司法鉴定正规,并且符合程序。司法鉴定文书的内容部分包括文字叙述部分和图片说明部分,文字叙述部分一般由前言、检验、论证、结论四部分组成,而图片部分由检材、样本的全貌照片或复制件,特征比对照片、图谱或者是确定一定事实的照片等组成。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离婚起诉书范文,起诉书格式,离婚起诉书范文范本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书格式范文 离婚书 原告张××,女,1968年10月××日出生,户籍所在地:上海市××路××弄××号;工作单位:×××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上海市××路××号××大厦×C,邮编:××××,联系电话××× 被告王××,男,1963年11月××日出生,住址:上海市××路××弄×号××室,单位:×××××,地址:上海市××路×××号××,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与原告解除婚姻关系; 2、判令婚生女王一 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400元; 3、判令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价值约120万元人民币;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告张××与被告王××于1989年11月13日结婚,婚后生育一女王 一,2003年 3、4月份致 7、8月份期间,被告背着原告与一郝姓女子在外租房同居,被告与郝姓女子之间的感情纠葛曾经引发该女子在××路6××弄××的24楼欲跳楼自杀并扬言要加害原被告的婚生女王一 ,被告的婚外情行为,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原告成天为女儿的安危担心。被告后来到日本后成天不思进取,沉迷于网络交友,深更半夜还与异性语音聊天,综合以上,由于被告的过错导致原告与被告之间夫妻感情破裂,至2003年10月起至今双方已无性生活。被告曾经于2005年10月向虹口区人民离婚,但最终以被告申请撤诉告终。因此,原告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所以诉至贵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请求从有利于小孩王一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将张佳妮判归原告抚养,由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400元。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此呈 朝阳区人民 具状人:××× 2007年××月××日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6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2020年最新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范文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性别:女民族:汉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
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医院院长联系电话: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014年10月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经B超探察为胆结石,并住院接受被申请人的腹腔镜取石手术建议。2014年10月日,申请人接受了腹腔镜取石手术。2014年10月日,申请人被开腹修补胆总管及左右肝管失败。2014年10月日,申请人因胆管损伤,腹腔感染,双侧胸腔积液,切口及重复切口感染严重及重度贫血,重度营养不良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抢救。经长达60多天的全力抢救和治疗后,保住了性命。现在康复阶段,半年后需要再进行胆肠吻合手术。
根据上述事实,申请人认为:
一,2014年10月日,申请人被推进手术台,接受腹腔镜取石手术,术中发现石头过大(直径超过3C),被申请人没有及时改变手术方案,仍然用直径仅为0.3―1C的腹腔镜野蛮取石,造成申请人总胆管及左右肝管断裂,而被申请人并未及时进行修补就结束了手术。被申请人违反医疗常规,未对申请人做细致全面的正确诊断而盲目手术,术中发现问题也未及时调整手术方案,以直径0.3―1C的腹腔镜头去取直径大于3C以上的结石,毫无客观依据,凭借主观臆断,盲目蛮干,草率从事。导致申请人胆肝管损伤的事实充分说明了是被申请人的过失行为所致。
二,2014年10月日,申请人开始出现胆漏并黄疸症状,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了开腹缝补胆管手术,荒唐的是,被申请人不能胜任胆管修补手术,却坚持开腹。后以未找到胆管为由,没有进行胆汁引流,又将切口缝合,导致申请人出现重度腹膜炎合并双侧胸腔积液。被申请人主管医生也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没有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术后被申请人未及时进行切口清创和引流,导致申请人的切口及重复切口出现重度感染,被申请人未尽到应尽的医治和护理义务,是造成申请人人身多重损害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被申请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在明知申请人病情已经很严重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告知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使申请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疗和护理,造成申请人身体损害,病情迅速恶化,濒临死亡的边缘。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及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及护理常规,诊查失误,手术错误,抢救不力,未及时做出转院处理,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申请人人身损害,病情恶化(虽经抢救脱离危险,但还需要再进行一次胆肠吻合手术。)因果关系明显。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为了更加清晰明确地证实被申请人的过错行为,特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请求贵局给予依法鉴定。
××××人民
××××年××月××日。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书范文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书范文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陈述书范文,如下所述: 陈述人(原告):刘某 代理律师:某某 医疗机构(被告):某医疗机构 刘某诉某县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某县人民立案审理,被告某县人民医院申请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由委托云南鼎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现患方就医方某县人民医院对刘某某(该例医疗纠纷的患者,已死亡)的诊疗过程存在的过错及该过错与刘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作如下陈述: 2008年4月15日,患者刘某某到某县人民医院就诊,以冠心病、心律失常、快速房颤,心功能2级并脑栓塞收住该院心血管内科治疗,该科医生在给患者同时合用抗凝血药物及阿司匹林肠溶片治疗期间未严密监测凝血功能,导致死者用药16天后出现严重的凝血功能障碍,从而诱发颅内出血。而于患者 第一次出院仅5天后患者再次就诊于某县人民医院并以脑出血收住该院神经内科治疗,但该科在对患者的治疗过程中亦严重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经抢救无效而于2008年5月15日20时死亡。陈述人认为: 一、某县人民医院没有履行其应尽的注意义务而导致患者脑出血的发生,违反诊疗规范及常规,存在明显的过错。 1、华法林应用过量易导致自发性出血,最严重者为颅内出血,应密切观察(见药理学 第七版286页)。被告在给受害人刘某某使用华法林治疗过程中未告知患者使用华法林过程中可能会导致颅内出血的不良反应,严重的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 2、口服华法林必须定期监测INR,除用药前常规测定INR外, 第三天应当再次测定INR并根据测定结果调整华法林的剂量,之后应每四周查1次INR(见内科学第七版366页);华法林应用期间必须测定凝血酶原时间,一般控制在18-24s(正常为12s)较好,并据此调整剂量(见药理学第七版286页)。结合病历,被告除2008年4月17日给患者进行过一次凝血酶原时间及INR测定外,没有常规在用药第三天及其他时间进行INR再次测定以根据情况调整用药,严重的违法了诊疗护理常规,存在明显的过错。正是由于被告未尽到使用华法林过程中应定期监测INR及测定凝血酶原时间以便及时调整用药的注意义务而导致患者脑出血的发生。 3、使用华法林应该严格掌握适应症,并评价患者的出血风险,尽量避免与阿司匹林联合应用(见内科学第七版366页);低分子肝素钙与阿司匹林等非甾体类抗炎药、右旋糖酐等合用,可增加出血危险(见低分子肝素钙注射液说明书)。被告明知同时使用华法林、低分子肝素钙和阿司匹林治疗时可增加出血风险亦未采取适当措施以避免,而在患者入院后即同时给患者使用华法林、低分子肝素钙及拜阿司匹林片进行治疗,是被告没有履行其应尽的注意义务而导致受害人脑出血的发生,如果被告采取适当措施尽量避免上述三种药物同时应用,那么就不会导致患者脑出血的发生,被告医院存在明显的过错。 4、被告在患者出院时也未告知患者应当定期复查INR及测定凝血酶原时间。 二、某县人民医院在患者发生脑出血后采取的治疗护理措施不当导致患者颅内出血加重以致死亡。 1、华法林如用量过大引起脑出血时,应当立即停药并缓慢静脉注射大量维生素k或输新鲜血(见药理学第七版286页);脑出血如果有凝血功能障碍,可针对性给予止血药物治疗,例如肝素治疗并发的脑出血可用鱼精蛋白中和,华法林治疗并发的脑出血可用维生素k1拮抗(见神经病学 第六版191页脑出血的止血治疗)。结合患者病历资料可知,被告在患者2008年5月2日入院的当天已经知道患者近期正在服用华法林片,且当天复查的凝血功能已经显示患者存在明显的凝血功能障碍,但被告医院却视而不见,未给患者使用维生素k1拮抗或输新鲜血进行治疗,从而导致患者右侧小脑出血加重,直到5月5日8:20患者出现呼吸衰竭时被告才给予患者使用了少量的维生素k1治疗,但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如果被告能够及时使用维生素k1拮抗或输新鲜血进行治疗那么患者就不会因为脑出血加重而抢救无效死亡。 2、甘露醇注射液在慢性心功能不全时禁用,活动性颅内出血者禁用(见药理学第七版239页);硝酸甘油注射液在颅内压增高时禁用(见硝酸甘油注射液说明书)。但被告在2008年5月2日患者入院时已经明确诊断为:脑出血(右侧小脑);脑梗塞后遗症期;冠心病心脏扩大心房纤颤 心功能2级的情况下仍然给患者每天3次的使用甘露醇注射液进行治疗,且在5月5日患者脑出血加重颅内压增高的情况下仍然给患者使用硝酸甘油注射液进行治疗,被告在给患者进行治疗的过程中明显的违反了甘露醇注射液和硝酸甘油注射液的禁忌症,从而导致患者病情加重以致死亡。 3、结合患者已知病历,被告在明知患者凝血功能测定结果异常及头颅CT示“右侧小脑出血”的情况下,无专科会诊,无针对凝血功能障碍的诊断,同时也无凝血功能的复查,且未及时下达病危通知书(直到5月5日才下达),严重的违反了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常规,存在明显的过错。 4、结合患者已知病历,被告在患者出现呼吸衰竭时没有进行血气分析检测及血氧饱和度监测,因而也没有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患者的吸氧浓度,被告在治疗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过错,由于被告的不规范治疗促进了患者的死亡。 5、从某县人民医院护理记录单第7页可以看出,被告护理人员采用刮、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有意掩盖患者当时真实的病情变化情况,违反了病历书写规范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由于掩盖了患者的真实病情,给患者的抢救治疗带来了严重的后果,可能误导了患者的治疗而导致患者的死亡。 6、从某县人民医院护理记录单第6页可以看出,护理人员在5月5日03:30给患者肌肉注射了维生素k1一次,但结合被告的长期医嘱单及临时医嘱单可以看到医生当时并没有医嘱给患者使用维生素k1治疗。被告护理人员在无医师医嘱的情况下私自给患者实施治疗,该行为明显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被告医院存在明显的过错。 三、关于患者的高血压: 患者既往无高血压病史,2005年4月15日第一次住院期间进行过一次血压测定为160/70mmHg,仅凭一次血压测定是不能就确诊为高血压的,被告在入院时发现血压偏高在入院诊断时也没有下高血压待观察的诊断,也没有要求进行动态血压测定以明确高血压的诊断,且华法林在老年人慎用,高血压时禁用(见华法林钠片说明书),低分子量肝素钙在严重高血压时慎用(见低分子量肝素钙注射液说明书),但被告医院仍然给患者使用上述药物,表明医院亦承认患者没有高血压。在2008年5月2日患者 第二次入院时测血压为150/80mmHg,这么低的血压要导致患者脑出血的发生基本是不可能的,唯一的可能就是因为被告没有进行凝血功能测定导致患者脑出血的发生。 综上所述,陈述人认为,被告在医疗活动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了患者死亡的严重损害后果,被告的诊疗行为跟患者刘某某的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被告方应当对刘某某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 尊敬的各位专家,医学是非常严谨的科学,对医疗行为的评价更应当严谨、客观、公正,希望各位专家能客观地指出本案中医疗行为的过失与不足,给患方一个公正的鉴定结论,以保障原告方的合法权益,从而也促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自我纠错,促进医疗水平的提高。谢谢! 此 致 某鉴定中心 患方代理陈述人:某律师 某年某月某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申请书要写申请人基本信息被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事项: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出院后护理时间三项进行司法鉴定 事实与理由。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初中毕业,没有文凭,所以只能在工地上打工,但是不小心出了意外,现在需要写一篇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范文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二、工伤鉴定的申请程序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 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
6、 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司法鉴定 > 司法鉴定文书规范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