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转让合同履行注意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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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关于诉讼管辖问题,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时,最好将法院管辖地约定在著作权转让合同签署地,或者双方当事人所在地法院。2、受让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可约定,若是转让人没有按照著作权转让合同规定转让其著作权,受让人有权要求解除著作权转让合同,并要求赔偿。
著作权转让合同履行注意事项

著作权转让合同中履行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著作权转让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有些什么?其中会涉及到些什么内容?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吧!希望以下资料对于需要的人来说有一定的帮助。

一、著作权转让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应包含下列主要条款:

1、作品的名称。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转让其部分还是全部权利,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后使用的地域范围、使用的时间都应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以避免发生纠纷

3、转让价金。转让价金是转让人因转让权利而应获得的报酬,也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当事人之间约定转让价金,可考虑转让权利种类的多少、使用的地域范围和期间、作品的质量、作品在社会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确定。现实生活中,一些权利人通过拍卖这种方式来选择合同的相对人,也可作为约定价金的一种方法。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交付转让价金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交付转让价金在什么时间交付、分期交付还是一次性交付,当事人都应在合同中约定。

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可避免或减少纠纷,同时也可为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提供依据。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关于诉讼管辖问题,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时,最好将法院管辖地约定在著作权转让合同签署地,或者双方当事人所在地法院。

2、受让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可约定,若是转让人没有按照著作权转让合同规定转让其著作权,受让人有权要求解除著作权转让合同,并要求赔偿

3、关于著作权转让生效的时间问题,双方当事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最好将时间约定为: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防止以后发生争议。

我们对于这方面的内容有一个简单的了解,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著作权转让方面的内容,可以咨询律图,寻求律师的帮助,这里的律师会帮助您,提供您需要的资料,提供您需要的帮助,在实际上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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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合同履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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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注意什么事项
1、关于诉讼管辖问题,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时,最好将法院管辖地约定在著作权转让合同签署地,或者双方当事人所在地法院。2、受让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可约定,若是转让人没有按照著作权转让合同规定转让其著作权,受让人有权要求解除著作权转让合同,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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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著作权转让合同履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著作权转让合同履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这就是说,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被许可人使用作品的方式,那么被许可人不能另行以超出合同约定的方式去使用作品。
(2)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根据本法取得他人的著作使用权时,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使用作品时,必须署上作者的名字,至于用真名、假名或匿名,应听从作者的意愿。作者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以自己进行,也可以授权他人进行。出版社的编辑可以对作者稿件中明显的字句错误、语法错误、史实年代错误进行删补修改,这并不属于侵犯修改权。但倘若改编作品的情节或并无错误的部分,则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作者行使修改权也要受到一些限制,如美术作品所有权转移之后,作者如要修改,须经原作所有人同意。
著作权转让合同要包含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转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十七项规定的权利时,双方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合同,订立的书面转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 作品的名称;
二、 转让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 转让价金;
四、 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 违约责任;
六、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合同签订后,受让人只能行使合同明确约定的权利,未作许可或未明确许可的权利,受让人不得使用。
《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该合同成立。”该法还规定:“采用合同书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人民依合同法的规定审查,认为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未生效产生的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要件,认定著作权转让合同成立,双方应依合同履行权利、义务。
著作权转让合同履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著作权转让合同履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这就是说,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被许可人使用作品的方式,那么被许可人不能另行以超出合同约定的方式去使用作品。
(2)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根据本法取得他人的著作使用权时,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使用作品时,必须署上作者的名字,至于用真名、假名或匿名,应听从作者的意愿。作者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以自己进行,也可以授权他人进行。出版社的编辑可以对作者稿件中明显的字句错误、语法错误、史实年代错误进行删补修改,这并不属于侵犯修改权。但倘若改编作品的情节或并无错误的部分,则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作者行使修改权也要受到一些限制,如美术作品所有权转移之后,作者如要修改,须经原作所有人同意。
著作权转让合同要包含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转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十七项规定的权利时,双方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合同,订立的书面转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 作品的名称;
二、 转让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 转让价金;
四、 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 违约责任;
六、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合同签订后,受让人只能行使合同明确约定的权利,未作许可或未明确许可的权利,受让人不得使用。
《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该合同成立。”该法还规定:“采用合同书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人民依合同法的规定审查,认为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未生效产生的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要件,认定著作权转让合同成立,双方应依合同履行权利、义务。
我朋友是个作家,然后最近申请了著作权,所以我想请问一下著作权转让合同履行注意事项是什么啊 ?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转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十七项规定的权利时,双方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合同,订立的书面转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 作品的名称;
二、 转让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 转让价金;
四、 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 违约责任;
六、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合同签订后,受让人只能行使合同明确约定的权利,未作许可或未明确许可的权利,受让人不得使用。
对于合同引起的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对转让双方因权利转让未采取书面形式产生纠纷案件的处理,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审查合同是否成立。
《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该合同成立。”该法还规定:“采用合同书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人民法院依合同法的规定审查,认为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未生效产生的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要件,认定著作权转让合同成立,双方应依合同履行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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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1、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2、同一种财产权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方式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人。3、著作权转让可以分地域进行。4、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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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软件著作权转让是什么,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律师回复]
一、软件著作权转让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转让”是指软件著作权人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将软件著作权的全部或者其中的一部分权利转移给受让方所有,而由受让方支付相应的转让费的法律行为。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和软件产品转让合同产生的法律效果完全不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在软件著作权转让条件成就时,代替转让人成为新的软件著作权人,享有自行或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软件的权利。而软件产品转让合同的受让方,仅在取得软件产品后,享有使用该软件的权利,而不得复制、发行或以其他方式利用该软件。
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受让方注意事项
1、合同双方在签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时,应注意约定转让的权利必须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所记载的权利一致,或包含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所记载的权利之内。
2、对转让软件的可靠性和合法性做调查。
①对转让方所转让的软件的可靠性作详细调查。
②对转让方所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合法性作调查,保证其是著作权的合法拥有者。
3、分期付款的,受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交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费。
4、受让方不得超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转让的范围行使其他未经转让的权利。
5、受让方应对受让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能达到预定的目标,产生预期收益作充分的预测。
6、受让方应要求转让方就其转让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出适当的保证,即保证其有权就该著作权进行转让,且该转让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约定其承担因专利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被宣告无效的责任。
(二)转让方的注意事项
1、法律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其中一方欲将共有著作权转让他人,需经其他著作权共有人一致同意。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由几位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的情况下。其中一方未经其他著作权共有人同意而擅自将共有著作权转让。该转让行为无效,转让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法律规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开发软件整体的著作权。
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转让自己单独享有的著作权时,侵犯合作开发软件整体的著作权。转让人侵权,该转让行为无效,转让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3、转让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转让的是全部还是部分著作权,并将具体权利写明。如复制权、修改权、翻译权、发行权、出租权等。
4、转让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权利的地域范围,特别是在著作权人转让了复制权、发行权、翻译权的情况下。
5、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外国人许可或转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转让方不得向外国人转让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技术。
转让方向外国或外国人转让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技术。依照刑法关于罪、非法经营罪、泄露国家秘密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追究转让人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区别不同情况,依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或者由外经贸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等;外经贸主管部门并可以撤销其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6、向外国人转让属于限制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且取得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后,方可对外进行实质性谈判,签订技术出口合同。
(三)转让方和受让方注意事项
1、合同名称中涉及软件名称,该软件软件名称一定要与合同内容相符。
双方所订立合同的名称与合同所反映的内容不一致。发生争议后,在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适用的法律与双方设想不一致的情况。
2、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转让的软件名称、版本等具体信息。
双方未在合同中明确记载转让的软件名称、型号等具体信息。有可能导致转让方所转让的软件与受让方事先设想不符。
3、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的期限,如是短期转让还是永久性转让。
4、价款
(1)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总的成交金额。
(2)双方应明确约定转让费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一次总算、分期支付还是采取提成支付形式,转让费的提成应按利润提成还是按使用量提成。
(3)双方应明确约定转让费交付与软件相关资料、权利证明的交付是否有先后顺序,转让费交付是否以软件相关资料的交付为前提。
(4)双方应约定转让费交付的具体日期、期限,以及以何种结算方式结算,如采用支票、信用卡、现金或其它方式。
(5)在支付使用费过程中,要写明支付款项名称、支付目的、付款人与收款人的名称必须为订立合同双方的正式名称,且以上各项必须与合同中约定的相符。
5、在诉讼中,应要求对方承担所有损失,不能主动放弃任何有利于己方的诉讼请求。
6、双方应在合同尾部标明清楚无误的签约时间。
7、应当对对方的资信状况调查。对对方的履约信用,协作精神宜在合同签订前作充分了解。
8、应正确区分单位与单位负责人的关系,应明确认识到单位负责人不能以其个人名义代表单位。
9、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的规定适用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
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用语
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名称应当使用简明、准确的语句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要求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范表述。
②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用语的一定要准确、清楚,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关键性的名词术语要在合同开头作出必要的定义或解释,以免发生歧义或造成理解障碍。
1
1、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名称等信息;该名称和地址均应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企业名称(包括法人或者非法人)和工商业场所地址。
1
2、应在合同中还应写明双方对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1
3、向外国人转让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并提交相关文件。
1
4、违约责任
①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可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②合同双方只要约定了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就要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在约定违约金时,数额约定不能过高或过低,约定数额过低,损失得不到补偿,约定数额过高,会因数额过高得不到法律支持无法实现。一般而言,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超出合同标的额,若一方的损失确实超过合同标的,可直接约定赔偿损失。
1
5、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合同履行中一方发生分立情形,其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若当事人一方在签订合同时正处于公司分立的变动期内且相对方能预见其变动后分立的组织,则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分立后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是由分立后的组织共同对合同的权利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还是由其中一个组织承担;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一方是否会有分立可能,为避免纠纷发生,也可在合同中约定若一方分立其合同权利义务承担的分配原则。
1
6、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合同履行中若一方组织解散,其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若在合同订立时一方正处于解散的变动期内且能预见其权利义务的继受者,则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的继受者名称。同时须约定一方发生组织解散情形应及时告知相对方及违反此告知义务的责任。
1
7、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注意相对方主体变更情况,若有变更解散情形的,应注意哪个法人或组织继受其权利义务,并应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以上事实。
1
8、应在合同中写明主合同、相关凭据、有关会计资料等为本合同附件。
1
9、签字盖章双方均应签署清楚无误的签名,当事方是单位的还应加盖公章。
20、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1、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生效与终止的条件、时间和事由等。
2
2、一方接到另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如有异议,可及时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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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软件著作权转让注意事项
1、合同名称中涉及软件名称,该软件软件名称一定要与合同内容相符 2、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转让的软件名称、版本等具体信息 3、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的期限,如是短期转让还是永久性转让 4、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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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我朋友想买别人的著作权,想咨询一下有哪位大神知道著作权转让注意哪些事项的吗?能否给个意见说一下呢?
[律师回复]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在许可使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1)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这就是说,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被许可人使用作品的方式,那么被许可人不能另行以超出合同约定的方式去使用作品。
(2)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根据本法取得他人的著作使用权时,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使用作品时,必须署上作者的名字,至于用真名、假名或匿名,应听从作者的意愿。作者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以自己进行,也可以授权他人进行。出版社的编辑可以对作者稿件中明显的字句错误、语法错误、史实年代错误进行删补修改,这并不属于侵犯修改权。但倘若改编作品的情节或并无错误的部分,则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作者行使修改权也要受到一些限制,如美术作品所有权转移之后,作者如要修改,须经原作所有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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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转让是什么,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一、软件著作权转让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转让”是指软件著作权人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将软件著作权的全部或者其中的一部分权利转移给受让方所有,而由受让方支付相应的转让费的法律行为。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和软件产品转让合同产生的法律效果完全不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在软件著作权转让条件成就时,代替转让人成为新的软件著作权人,享有自行或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软件的权利。而软件产品转让合同的受让方,仅在取得软件产品后,享有使用该软件的权利,而不得复制、发行或以其他方式利用该软件。
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受让方注意事项
1、合同双方在签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时,应注意约定转让的权利必须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所记载的权利一致,或包含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所记载的权利之内。
2、对转让软件的可靠性和合法性做调查。
①对转让方所转让的软件的可靠性作详细调查。
②对转让方所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合法性作调查,保证其是著作权的合法拥有者。
3、分期付款的,受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交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费。
4、受让方不得超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转让的范围行使其他未经转让的权利。
5、受让方应对受让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能达到预定的目标,产生预期收益作充分的预测。
6、受让方应要求转让方就其转让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出适当的保证,即保证其有权就该著作权进行转让,且该转让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约定其承担因专利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被宣告无效的责任。
(二)转让方的注意事项
1、法律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其中一方欲将共有著作权转让他人,需经其他著作权共有人一致同意。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由几位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的情况下。其中一方未经其他著作权共有人同意而擅自将共有著作权转让。该转让行为无效,转让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法律规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开发软件整体的著作权。
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转让自己单独享有的著作权时,侵犯合作开发软件整体的著作权。转让人侵权,该转让行为无效,转让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3、转让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转让的是全部还是部分著作权,并将具体权利写明。如复制权、修改权、翻译权、发行权、出租权等。
4、转让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权利的地域范围,特别是在著作权人转让了复制权、发行权、翻译权的情况下。
5、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外国人许可或转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转让方不得向外国人转让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技术。
转让方向外国或外国人转让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技术。依照刑法关于罪、非法经营罪、泄露国家秘密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追究转让人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区别不同情况,依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或者由外经贸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等;外经贸主管部门并可以撤销其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6、向外国人转让属于限制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且取得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后,方可对外进行实质性谈判,签订技术出口合同。
(三)转让方和受让方注意事项
1、合同名称中涉及软件名称,该软件软件名称一定要与合同内容相符。
双方所订立合同的名称与合同所反映的内容不一致。发生争议后,在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适用的法律与双方设想不一致的情况。
2、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转让的软件名称、版本等具体信息。
双方未在合同中明确记载转让的软件名称、型号等具体信息。有可能导致转让方所转让的软件与受让方事先设想不符。
3、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的期限,如是短期转让还是永久性转让。
4、价款
(1)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总的成交金额。
(2)双方应明确约定转让费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一次总算、分期支付还是采取提成支付形式,转让费的提成应按利润提成还是按使用量提成。
(3)双方应明确约定转让费交付与软件相关资料、权利证明的交付是否有先后顺序,转让费交付是否以软件相关资料的交付为前提。
(4)双方应约定转让费交付的具体日期、期限,以及以何种结算方式结算,如采用支票、信用卡、现金或其它方式。
(5)在支付使用费过程中,要写明支付款项名称、支付目的、付款人与收款人的名称必须为订立合同双方的正式名称,且以上各项必须与合同中约定的相符。
5、在诉讼中,应要求对方承担所有损失,不能主动放弃任何有利于己方的诉讼请求。
6、双方应在合同尾部标明清楚无误的签约时间。
7、应当对对方的资信状况调查。对对方的履约信用,协作精神宜在合同签订前作充分了解。
8、应正确区分单位与单位负责人的关系,应明确认识到单位负责人不能以其个人名义代表单位。
9、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的规定适用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
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用语
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名称应当使用简明、准确的语句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要求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范表述。
②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用语的一定要准确、清楚,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关键性的名词术语要在合同开头作出必要的定义或解释,以免发生歧义或造成理解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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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名称等信息;该名称和地址均应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企业名称(包括法人或者非法人)和工商业场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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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在合同中还应写明双方对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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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向外国人转让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并提交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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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违约责任
①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可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②合同双方只要约定了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就要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在约定违约金时,数额约定不能过高或过低,约定数额过低,损失得不到补偿,约定数额过高,会因数额过高得不到法律支持无法实现。一般而言,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超出合同标的额,若一方的损失确实超过合同标的,可直接约定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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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合同履行中一方发生分立情形,其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若当事人一方在签订合同时正处于公司分立的变动期内且相对方能预见其变动后分立的组织,则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分立后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是由分立后的组织共同对合同的权利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还是由其中一个组织承担;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一方是否会有分立可能,为避免纠纷发生,也可在合同中约定若一方分立其合同权利义务承担的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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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合同履行中若一方组织解散,其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若在合同订立时一方正处于解散的变动期内且能预见其权利义务的继受者,则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的继受者名称。同时须约定一方发生组织解散情形应及时告知相对方及违反此告知义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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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注意相对方主体变更情况,若有变更解散情形的,应注意哪个法人或组织继受其权利义务,并应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以上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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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在合同中写明主合同、相关凭据、有关会计资料等为本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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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签字盖章双方均应签署清楚无误的签名,当事方是单位的还应加盖公章。
20、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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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生效与终止的条件、时间和事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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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方接到另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如有异议,可及时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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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2、同一种财产权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方式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人。3、著作权转让可以分地域进行。4、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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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权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随着新《公司法》的修改与实施,股权转让已经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之一。那么,公司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当注意些哪些事项呢? 股权转让,其实在公司经营领域是一个比较常见的行为。作为公司的投资者,在公司设立之初,履行投资义务,将投资款项投入到公司即成为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作为公司的股东,需要收回投资或者解除公司的股东身份,那么,就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来实现。通过这种描述,大家应该可以理解,股权转让指公司股东通过转让的行为,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行为。股权转让,一般通过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就股权转让事宜,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说,股权转让协议中必须要注意如下事项: (1)转让的股权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未涉及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涉及第三人的权益)。 (2)公司其他股东是否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3)股权转让价款是否合理。 (4)股权出让方的合法性。即出让方是否合法持有该股权,拥有处理该股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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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接下来就为您对于商标转让协议注意事项到底有哪些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商标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1、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生效后,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得再在与受让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或者类似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已转让的商标,否则就是侵犯了受让人的商标权。转让人如果要继续使用,必须与受让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取得受让人的授权。 2、注册商标的转让登载在商标公告之日为受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起始日,受让后的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日起至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之日。 3、商标转让如果您如果有合适的受让方的话,就出具商标证书,以及商标转让的申请材料,转让方以及受让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公司的营业执照,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到北京的商标局办理。 4、还有一种简单的方法就是找个代理机构交给代理机构办理,只要您对自己的这个商标出示一个合理的价格,如果没有合适的受让人,可以让代理机构帮忙寻找,这样比较省事。 二、在签订商标转让协议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相近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这是为了避免分割转让带来的产品来源混淆问题。此外,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2、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除非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不得随意转让。 这是因为许可合同不能随意转让,不接触使用许可合同,就不能申请转让注册。在转让注册后,受让人如愿意认可与原使用人继续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3、受让人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4、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5、共有商标不得单独决定转让。 6、签订合同的时候注意些好钱的付清方式。 从上面的信息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实无论是签订任何协议都是有一定注意事项的,避免自己落入合同的陷阱之中。签订商标转让协议,也并不例外。我们应该要在签定合同时多核实几遍,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
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主要条款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主要条款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关于诉讼管辖问题,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时,最好将管辖地约定在著作权转让合同签署地,或者双方当事人所在地。
2、受让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可约定,若是转让人没有按照著作权转让合同规定转让其著作权,受让人有权要求解除著作权转让合同,并要求赔偿。
3、关于著作权转让生效的时间问题,双方当事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最好将时间约定为: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防止以后发生争议。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受让人,就权利人对作品享有的财产权部分或全部的转让而达成的协议。转让著作权合同转让的只能是著作财产权,而不能是著作人身权,且这种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著作权转让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应包含下列主要条款:
1、作品的名称。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转让其部分还是全部权利,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后使用的地域范围、使用的时间都应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以避免发生纠纷。
3、转让价金。转让价金是转让人因转让权利而应获得的报酬,也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当事人之间约定转让价金,可考虑转让权利种类的多少、使用的地域范围和期间、作品的质量、作品在社会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确定。现实生活中,一些权利人通过拍卖这种方式来选择合同的相对人,也可作为约定价金的一种方法。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交付转让价金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交付转让价金在什么时间交付、分期交付还是一次付,当事人都应在合同中约定。
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可避免或减少纠纷,同时也可为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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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1、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2、同一种财产权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方式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人。3、著作权转让可以分地域进行。4、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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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主要条款应注意的事项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主要条款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关于诉讼管辖问题,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时,最好将管辖地约定在著作权转让合同签署地,或者双方当事人所在地。
2、受让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可约定,若是转让人没有按照著作权转让合同规定转让其著作权,受让人有权要求解除著作权转让合同,并要求赔偿。
3、关于著作权转让生效的时间问题,双方当事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最好将时间约定为: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防止以后发生争议。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受让人,就权利人对作品享有的财产权部分或全部的转让而达成的协议。转让著作权合同转让的只能是著作财产权,而不能是著作人身权,且这种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著作权转让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应包含下列主要条款:
1、作品的名称。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转让其部分还是全部权利,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后使用的地域范围、使用的时间都应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以避免发生纠纷。
3、转让价金。转让价金是转让人因转让权利而应获得的报酬,也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当事人之间约定转让价金,可考虑转让权利种类的多少、使用的地域范围和期间、作品的质量、作品在社会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确定。现实生活中,一些权利人通过拍卖这种方式来选择合同的相对人,也可作为约定价金的一种方法。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交付转让价金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交付转让价金在什么时间交付、分期交付还是一次付,当事人都应在合同中约定。
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可避免或减少纠纷,同时也可为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提供依据。
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主要条款应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主要条款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关于诉讼管辖问题,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时,最好将管辖地约定在著作权转让合同签署地,或者双方当事人所在地。
2、受让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可约定,若是转让人没有按照著作权转让合同规定转让其著作权,受让人有权要求解除著作权转让合同,并要求赔偿。
3、关于著作权转让生效的时间问题,双方当事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最好将时间约定为: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防止以后发生争议。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受让人,就权利人对作品享有的财产权部分或全部的转让而达成的协议。转让著作权合同转让的只能是著作财产权,而不能是著作人身权,且这种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著作权转让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应包含下列主要条款:
1、作品的名称。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转让其部分还是全部权利,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后使用的地域范围、使用的时间都应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以避免发生纠纷。
3、转让价金。转让价金是转让人因转让权利而应获得的报酬,也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当事人之间约定转让价金,可考虑转让权利种类的多少、使用的地域范围和期间、作品的质量、作品在社会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确定。现实生活中,一些权利人通过拍卖这种方式来选择合同的相对人,也可作为约定价金的一种方法。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交付转让价金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交付转让价金在什么时间交付、分期交付还是一次付,当事人都应在合同中约定。
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可避免或减少纠纷,同时也可为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提供依据。
股权转让时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从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时起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还要合同双方的适当履行,股权转让才能实现。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不生效,股权转让肯定不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股权的实际转让就是股权的交付,合同生效后,转让方可能依约履行,将股权交付受让方,也可能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而拒不交付股权、拒绝接受或拒绝付款,这就是股权的转让合同生效而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受让方享有股权交付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转让方享有协助履行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股权是权利、义务的综合体,对于财产结构和经营效果都不错的公司,股权受让意味着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反之,则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和责任,特别是股东出资不到位和/或公司资不抵债时。
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转让方与受让方权利的交接点是从该通知行为完成之时起。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前,受让股份的新股东对其股权的处分权受到一定的限制,新股东对外宣称其为公司股东,则应以公司向其换发的股票或出资证明或者股东名册的登记为其证据。而受让方的主要义务则是按照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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