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怎么解决

最新修订 | 2024-06-11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首先保留证据或者及时报警,有利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同时马上报警,这样有利于交警作出正确的事故责任认定,事故责任的认定对今后的索赔至关重要。并在48小时内通知好保险公司,以便于今后向法院索赔时不会漏判。
交通肇事怎么解决

遇到交通事故,如何才能更好的解决呢?肇事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解决才是正确的呢?受害者在发生交通肇事事故后怎么处理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以下的方法,请大家阅读下文了解有关交通肇事怎么解决的知识!

一、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事故车辆必须移动时,应当表明位置),并迅速拨打“122”报警电话。当事人应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其他知情者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情况。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理的,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行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自接到证据材料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

二、车辆扣押:公安交管部门根据检验、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及有关牌证。检验、鉴定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对无主车辆或经通知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三、尸体处理: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由医疗机构或法医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解剖尸体需征得其亲属同意,检验完成后,应向死者家属下发《尸体处理通知书》,死者家属在接到通知书后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逾期不办的,超出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对于无名尸经登报十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

四、交通事故认定: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自勘查现场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五、伤残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六、损害赔偿调解: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应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期限为十日。对交通事故致死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只调解一次,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中途放弃的,公安机关应终结调解。

七、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和直接财产损失。

八、回避:办案人员于本交通事故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工正处理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经大队批准后,办案人员应当回避。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交通肇事后怎么解决的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律图网专业交通肇事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图网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1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肇事怎么解决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0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4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7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7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8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1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8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4****73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8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7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5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2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1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0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5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交通肇事怎么解决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交通肇事怎么解决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怎么解决的
[律师回复] 1、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事故车辆必须移动时,应当表明位置),并迅速拨打“122”报警电话。当事人应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其他知情者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情况。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理的,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行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自接到证据材料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
2、车辆扣押:公安交管部门根据检验、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及有关牌证。检验、鉴定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对无主车辆或经通知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3、尸体处理: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由医疗机构或法医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解剖尸体需征得其亲属同意,检验完成后,应向死者家属下发《尸体处理通知书》,死者家属在接到通知书后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逾期不办的,超出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对于无名尸经登报十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
4、交通事故认定: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自勘查现场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5、伤残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6、损害赔偿调解: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应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期限为十日。对交通事故致死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只调解一次,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中途放弃的,公安机关应终结调解。
7、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和直接财产损失。
8、回避:办案人员于本交通事故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工正处理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经大队批准后,办案人员应当回避。
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肇事处理
一、交警部门应该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根据事故受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
二、如果交通肇事者已经逃离事故发生地的交警部门管辖范围,事故发生地的交警部门可以请求其他地区的交警部门协助查缉。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如果发现有嫌疑的车辆及肇事者,应当及时把有关情况通知事故发生地的交警部门。
三、单方的力量是很渺小的,团结合作才能产生巨大的能量。交警部门可以向社会发出公告等要求社会人员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者或者提供有关侦破线索。社会公告的内容应该包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基本事实、逃逸者和逃逸车辆的基本情况、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四、交通肇事者逃逸,最想抓住逃逸者的人莫过于事故受害者。如果事故受害者或者是其家属向交警部门询问有关逃逸者侦破情况的,交警部门应当告知。
五、交警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者和车辆的,应当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交通肇事怎么解决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交通肇事怎么解决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肇事如何解决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交通肇事如何解决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逃逸罪检察院判决后多久能判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肇事罪检察院到多久能判下来 检察院属于审查阶段,办案期限最长为六个半月,到属于审判阶段,如果是简易程序20天出判决,如果普通程序一般为3个月。鉴于交通肇事案属于简单案件,应该到检察院后一个月移送到,20天判决。 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交通肇事怎么解决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交通肇事怎么解决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罪法院会怎么判决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交通肇事罪法院会怎么判决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羊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
第三项、
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5.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6.“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
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7.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8.“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9.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10.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
1.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肇事罪怎么解决
交通肇事罪通常涉及因过失造成的严重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处理此类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如拘役或有期徙刑,特别是当存在逃逸或酒驾等加重情节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处罚会更重。此外,被告人还需对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解决的呢?
[律师回复]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解决的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定义及其构成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定义一直尚未统
一,这无疑给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认定带来了困难。目前就法律、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学术界的探讨来看,存在三种观点:
第一种是根据1995年6月20日公安部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第2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件,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案件。“逃逸”即是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文称“解释”)第2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
(1)至
(5)项规定的情形之
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三种是陈兴良《刑法疏议》中指出的,“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依法报警保护现场等待处理,而是私自逃跑,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

应当讲,这三种表述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都未能全面地概括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含义。判断一行为是否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分析: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当然实践中,肇事者逃逸的动机也有其他表现,如害怕遭到被害人亲友及其他围观群众的殴打而逃跑。这些人往往在逃离现场后,很快通过报告领导或报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处理。这种情形必须在司法实践中加以区别对待,因为从主观方面来看,在犯罪恶意上是很小的,是对现场后果的害怕所致。但毫无疑问,其逃逸行为还是直接故意所致。所以无论何种情形,行为人在逃逸时都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逃逸行为有直接的故意,这是行为人的主观方面。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这就可以明确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来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在所造成的结果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的,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等《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三)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在公安部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的第2条中表述为“逃离交通事故现场”,这样的表述是欠妥的。在司法实践中就有这样的情形即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畏罪逃跑,这种逃跑行为如何认定?显然无论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的,也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在学界部分学者认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并不深。因此,对其处理不宜过重,具体把握尺度也宜宽不宜严,所以要对逃逸行为的时间和空间作必要的限定。但是笔者认为逃逸者既然选择逃逸即具有主观上的恶性,是一种犯罪行为,就必须按照罪刑罚一致的原则,对于把握尺度上必须严格。所以《解释》第3 条规定是较为合理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而不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肇事 > 交通肇事怎么解决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