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集体贪污罪

最新修订 | 2024-07-08
浏览10w+
余雷律师
余雷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1人
专家导读 根据刑法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91 条规定,公共财产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和专项基金的财产以及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和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与国家合资合作的公司、企业的财产中即包括国有财产、集体财产、个人财产以及外国公司的财产。

什么是集体贪污罪

经常听说贪污罪,那么你是否知道什么是集体贪污罪呢?其实,集体贪污也可以叫做共同贪污,通常是多人共同进行贪污犯罪。然而法律对其具体是如何规定的,还请各位通过律图小编提供的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什么是贪污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91 条规定,公共财产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和专项基金的财产以及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和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与国家合资合作的公司、企业的财产中即包括国有财产、集体财产个人财产以及外国公司的财产。

二、共同贪污犯罪如何认定

所谓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它有以下特点:一是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 (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四是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五是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即贪污总额是每个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

认定共同贪污犯罪时,除掌握其特点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贪污共犯中,必须包括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就贪污共犯的组成而言,包括以下情形:一是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二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三是上述两种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共犯;四是与上述一、二类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人员;五是受国有单位委派的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之间组成的贪污罪共犯;六是受国有单位委派的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与该非国有单位中人员组成的贪污共犯。

(2)共同贪污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

(3)共同贪污属于贪污情节较重范畴。

司法实务中,如果是单人实施的贪污行为,那么必须要满足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而在集体贪污中只需要有人是国家工作人员就可以了,并不要求所有的犯罪人员都具有这个特殊的身份。关于集体贪污罪的知识,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律图在线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8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什么是集体贪污罪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8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6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2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8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5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8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0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74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7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5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7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4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8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6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5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集体贪污罪是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集体贪污罪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集体贪污如何量刑
[律师回复] 量刑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5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集体贪污罪是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集体贪污罪是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集体贪污应该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对于集体贪污应该怎么量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刑法的规定,出现集体的情形时,可以认定为共同犯罪,怎样量刑要依据的金额和主犯、从犯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5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集体贪污案立案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罪的立案标准为五千元,单位罪的立案标准为十万元,个人数额不满五千元,单位数额不满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会立案: (1)因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罪与罪的量刑在数额上都是一样的,“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为“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为“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百万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集体贪污共计19万判多少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集体贪污共计19万判多少年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共同的,按照共同的数额。两高尚未给出司法解释,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予以确定。19万,在经济水平一般的地方可能认定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具体要看怎么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四)共同犯罪中“个人数额”的认定  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的“个人数额”,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应理解为个人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共同的数额,不能只按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来认定。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刑法
第二十七条
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集体贪污罪判几年
贪污集体财产的量刑标准,要根据贪污金额和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如果贪污金额较小或情节较轻,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如果贪污金额较大或情节严重,会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如果贪污金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如果贪污金额极其庞大且损失特别重大,会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集体贪污罪的标准是什么
集体贪污罪,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对贪污罪的量刑主要根据贪污金额和情节来决定。一般来说,贪污金额较小、情节较轻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贪污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的,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贪污金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集体贪污罪有从犯吗
贪污犯罪中,从犯比较常见。一群人犯罪时,每个参与者的角色都不同。与主犯相比,从犯的角色次要或辅助。他们可能提供支持或便利,影响小,分的赃物也少。确定从犯需要综合考虑他们的位置、参与程度以及对犯罪结果的影响等复杂因素。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私分公款和集体贪污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私分公款和集体贪污的区别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是犯罪主体不同。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但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说罪主体范围大于挪用公款罪。
二是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
三是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
这就是说,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
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罪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村组长贪污国家集体土地怎么举报
[律师回复]   发现行为,可以向当地纪委或检察院举报。是犯罪行为,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
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什么是集体贪污罪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