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最新修订 | 202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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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2、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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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既对提出婚姻的条件作出了规定,同时也对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形作了具体的规定,以此来保护女方以及胎儿的利益。下面就和律图一起来看看有哪些情形吧。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如果在这段期间内是由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虽然是由男方提出,但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的,不受上述特殊期间的约束。

本条规定了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三种情形: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二是女方分娩后一年内;三是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婚姻法》对妇女特殊时期的权益作出保护性规定的目的是,在上述三个特殊时期内,一方面妇女在生理和心理上有一定负担,身体比较虚弱;另一方面胎儿和婴儿正处在发育阶段,需要精心地护理和照顾,如果此时男方提出离婚,既影响妇女的身心健康,也不利于胎儿或婴儿的健康发育和成长。因此,法律作出上述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该条文的具体含义解释如下:

(一)“怀孕期间”的含义 本条规定的“怀孕期间”,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夫妻双方发生性关系而造成的怀孕,在该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女方在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3.本条规定的“怀孕期间”,不包括女方在婚后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期间。这是因为女方已经违背了夫妻应该相互忠实的法律义务,再对其特别保护必将损害男方的合法权益。

(二)“分娩后一年内”的含义 所谓分娩,是指胎儿脱离母体作为独自存在的个体的这段时期。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实,无论婴儿是否活着出生,也不论出生后是否死亡,分娩后一年内男方均不得提出离婚。

(三)“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的含义。 中止妊娠包括自然中止妊娠和人工中止妊娠。本条对中止妊娠的原因未加以限制性规定,因而,无论是自然中止妊娠,还是人工中止妊娠,在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限制男方提出离婚请求,均符合婚姻法保护女方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的法律精神。

(四)“女方提出离婚的”含义 在上述三个特殊时期,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受此规定的限制。女方自愿放弃法律对自己的特殊保护,说明其本人对离婚已有思想准备,或者维持婚姻关系可能对女方自身或胎儿、婴儿造成重大不利。在此情况下,法院对女方提出离婚的请求应当受理,并应根据夫妻关系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准予离婚。此外,如果男女双方在上述期间自愿离婚,法院也应当受理。

(五)“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含义 这里所说的“确有必要”,一般是指女方存在过错,严重损害夫妻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女方不同意其配偶提起的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依然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这是因为当女方存在严重过错时,足以证明该女方主观上已经不再珍惜自己的婚姻,客观上其过错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夫妻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受理该离婚请求,不仅符合婚姻自由的原则和婚姻的本质,也合乎社会道德的要求。

(六)本条属程序性限制规定 本条规定是对男方在一定期限内行使离婚请求权的限制,这是一种程序上的限制性规定,它只是推迟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时间,并不涉及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实体性问题。待上述期间届满后,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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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民法典》中其实对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都是有相关规定的,主要就包括了三点,都是在女方比较脆弱的时候,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具体的情形就有: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中止妊娠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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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在什么情况下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什么情况下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请求的,不在此限。”对该条的正确理解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一、律师认为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只是对男方提起离婚诉讼权利的限制,并没有禁止男方行使提出离婚的权利。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也同意的,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不在限制的范围之内。
二、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本条限制的范围之内。
三、在司法实务上应该理解为男方在以下条件下不能够提起离婚诉讼:
1、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已经知道女方怀孕,女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即使男方不知道女方怀孕提讼,一审人民判决离婚时也未发现女方怀孕,女方自己发现并提出上诉,二审应也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诉讼请求。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实,男方1年内不能够提出离婚诉讼。
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中止妊娠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四、男方可以提出离婚诉讼的例外,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条件由确定,但是根据司法实践,主要有以下情况:
1、男方有充分证据证明女方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中止妊娠行为的;
2、确有不能共同生活的重大、急迫事由,如女方威胁男方的生命或严重侵害男方的其他合法权益的;
3、女方对婴儿有虐待、遗弃行为或是女方在该特殊期限内下落不明的。
4、其他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的。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弟结婚一年半了,当初彩礼现金拿了15万,婚后女方不愿领结婚证,还不愿一块生活。期间总是问我弟要钱,一次不给,就闹着说不过了。女方可能不想退彩礼。让我们家人起诉。这样的人也是受够了,感觉不像是过日子而是骗钱的。当初彩礼已经让我们家庭外债十多万,我爸常年吃药。 这种情况是不是无论男方提还是女方提,彩礼都能追回?不存在男方先提就要不到彩礼这样的情况吧?
[律师回复] 男方提出离婚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女方要不要退还,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执行,依据不同的情形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返还彩礼的范围主要限制在男女双方未结婚的情形下。如果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男方给付的彩礼应该返还。如果已经登记结婚,结婚时间比较短或者确未共同生活,实质性的夫妻生活并没有开始,双方没有建立起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男方给付的彩礼应该返还。如果一方因彩礼的给付造成其生活的绝对困难,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可以有条件的支持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诉讼主张对于男方结婚超过1年以上的,原则上不支持一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男方在什么情况下能提起离婚诉讼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男方在什么情况下能提起离婚诉讼?
凡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依法向人民离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2)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抚育费不能自行达成协议的。
(3)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达不成一致协议的。
(4)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因其他纠纷(如债权债务归属、公房由谁继续租赁等等)无法自行协 商解决的。
总之,离婚双方只要对离婚和其他附带问题持有异议,双方又不能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可到人民解决。但男方离婚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超6个月,女方和他身非法同居或其他重大婚姻过失的证据就可以判离。
经典案例:
甲(男)乙(女)结婚多年,因乙方一直不能生育,经多年的治疗不能好转,甲方准备与妻子乙离婚,但是乙坚决不同意。没过多久,乙方告知甲方已经怀孕。甲喜出望外,每天尽心照顾乙方。但是,等到孩子出生的时候,亲朋好友都说孩子一点都不像甲方,甲稍有点不高兴,但是随着孩子逐渐的长大,等到稍大点差不多有
八、九个月的时候,男方怎么看孩子都感觉不是自己的。当给孩子去医院打防御针的时候就留了个心眼,后来自己还偷偷的做了个亲子鉴定,最终的结果真的给了甲方很大的打击,孩子竟然不是甲的。遂甲依据亲子鉴定向提出离婚诉讼,但是乙方在离婚诉讼中称自己才生了孩子不到一年的时间,甲方按照法律的规定不能提起离婚诉讼。那么,甲方到底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呢?
律师分析:
甲方向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是不允许诉讼的,但是,根据《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男方虽然违反程序去做了自己和孩子的亲子鉴定,但是,在诉讼的过程中乙方若是不认可这个鉴定结果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不管鉴定结果如何,或者判决结果如何,不影响甲方向提起离婚诉讼。
因此,甲方是可以向提起离婚诉讼的,甲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属于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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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2、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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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男方在哪些情况下能提起离婚诉讼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男方在什么情况下能提起离婚诉讼?
凡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依法向人民离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2)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抚育费不能自行达成协议的。
(3)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达不成一致协议的。
(4)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因其他纠纷(如债权债务归属、公房由谁继续租赁等等)无法自行协 商解决的。
总之,离婚双方只要对离婚和其他附带问题持有异议,双方又不能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可到人民解决。但男方离婚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超6个月,女方和他身非法同居或其他重大婚姻过失的证据就可以判离。
经典案例:
甲(男)乙(女)结婚多年,因乙方一直不能生育,经多年的治疗不能好转,甲方准备与妻子乙离婚,但是乙坚决不同意。没过多久,乙方告知甲方已经怀孕。甲喜出望外,每天尽心照顾乙方。但是,等到孩子出生的时候,亲朋好友都说孩子一点都不像甲方,甲稍有点不高兴,但是随着孩子逐渐的长大,等到稍大点差不多有
八、九个月的时候,男方怎么看孩子都感觉不是自己的。当给孩子去医院打防御针的时候就留了个心眼,后来自己还偷偷的做了个亲子鉴定,最终的结果真的给了甲方很大的打击,孩子竟然不是甲的。遂甲依据亲子鉴定向提出离婚诉讼,但是乙方在离婚诉讼中称自己才生了孩子不到一年的时间,甲方按照法律的规定不能提起离婚诉讼。那么,甲方到底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呢?
律师分析:
甲方向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是不允许诉讼的,但是,根据《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男方虽然违反程序去做了自己和孩子的亲子鉴定,但是,在诉讼的过程中乙方若是不认可这个鉴定结果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不管鉴定结果如何,或者判决结果如何,不影响甲方向提起离婚诉讼。
因此,甲方是可以向提起离婚诉讼的,甲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属于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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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什么情况下能提起离婚起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男方在什么情况下能提起离婚起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男方在什么情况下能提起离婚诉讼?
凡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依法向人民离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2)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抚育费不能自行达成协议的。
(3)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达不成一致协议的。
(4)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因其他纠纷(如债权债务归属、公房由谁继续租赁等等)无法自行协 商解决的。
总之,离婚双方只要对离婚和其他附带问题持有异议,双方又不能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可到人民解决。但男方离婚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超6个月,女方和他身非法同居或其他重大婚姻过失的证据就可以判离。
经典案例:
甲(男)乙(女)结婚多年,因乙方一直不能生育,经多年的治疗不能好转,甲方准备与妻子乙离婚,但是乙坚决不同意。没过多久,乙方告知甲方已经怀孕。甲喜出望外,每天尽心照顾乙方。但是,等到孩子出生的时候,亲朋好友都说孩子一点都不像甲方,甲稍有点不高兴,但是随着孩子逐渐的长大,等到稍大点差不多有
八、九个月的时候,男方怎么看孩子都感觉不是自己的。当给孩子去医院打防御针的时候就留了个心眼,后来自己还偷偷的做了个亲子鉴定,最终的结果真的给了甲方很大的打击,孩子竟然不是甲的。遂甲依据亲子鉴定向提出离婚诉讼,但是乙方在离婚诉讼中称自己才生了孩子不到一年的时间,甲方按照法律的规定不能提起离婚诉讼。那么,甲方到底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呢?
律师分析:
甲方向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是不允许诉讼的,但是,根据《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男方虽然违反程序去做了自己和孩子的亲子鉴定,但是,在诉讼的过程中乙方若是不认可这个鉴定结果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不管鉴定结果如何,或者判决结果如何,不影响甲方向提起离婚诉讼。
因此,甲方是可以向提起离婚诉讼的,甲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属于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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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哪些情况下不能提出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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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出离婚并没有出轨情况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到居住地,要求判决离婚。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离婚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一方在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届时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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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出离婚并没有出轨情况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到居住地,要求判决离婚。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离婚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一方在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届时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男方提出离婚并没有出轨情况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到居住地,要求判决离婚。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离婚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一方在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届时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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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什么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
男方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但是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以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究竟男方什么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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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什么情况下不能提出离婚,什么时候提出离婚不受限
[律师回复]
一、男方什么情况下不能提出离婚男方在下列三种情形下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如果原审人民判决离婚时,未发现女方怀孕,女方自己发现并提出上诉,应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离婚请求。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所谓分娩,特指胎儿脱离母体作为独自存在的个体的这段时期和过程。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实,无论婴儿是否活着出生,也不论出生后婴儿是否死亡,均应受一年期间的限制。
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中止妊娠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2条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两相比较,妇女权益保障法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条件不但要求女方有中止妊娠的事实,而且须是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婚姻法并未对中止妊娠的原因加以限制性规定,因而,只要女方有中止妊娠的事实,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应适用婚姻法。从婚姻法对男方离婚请求权加以限制的目的看,既然是为保护女方,就不应当对中止妊娠的原由加以限制,所以婚姻法的规定更为合理。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法理,在两法对此规定不一致时,自应适用婚姻法的规定。
二、什么时候男方提出离婚不受限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性规定有两种情况可以例外:其
一,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其
二,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所谓“确有必要”,根据审判实践,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
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重婚而怀孕的;
2、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生命受到女方威胁或其合法权益受到女方严重侵害的;
3、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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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男性不能提出离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什么情况下男性不能提出离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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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针对在什么情况下男方是不允许提出离婚的
[律师回复] 女方在以下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是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则不在此限。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作为原告的男方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男方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女方为现役军人,其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女方同意,但女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男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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