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

最新修订 | 202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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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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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2、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交通事故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

如果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对其进行伤残鉴定是必须的。一般会根据伤残鉴定的结果确定事故赔偿标准,但是交通事故后多长时间可以做伤残鉴定呢?本文就这个问题为大家做详细阐述,希望能给你带来一些启发。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2、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3、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4、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

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6、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7、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既可以是由交警部门指定鉴定机构鉴定,也可以是事故方协商后委托进行鉴定。但是伤残鉴定程序需要当事人自己启动,也就是需要提交鉴定申请书。要是你不清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书该如何写的话,不妨到我们律图网站看看,进行一下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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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交通事故伤残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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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
若交通事故受害者因伤致残,治疗结束后需由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等级鉴定。通常,鉴定时机为出院后三个月,若伤势稳定且医疗机构建议,可提前申请。有固定物如钢钉者,需取出后方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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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伤残鉴定多长时间可以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根据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号发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的支持,因此,为很好的引导当事人准确掌握这一知识,笔者特写下在办案中的一些心得体会,以供参考: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因此,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的采纳。
对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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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
若交通事故受害者因伤致残,治疗结束后需由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等级鉴定。通常,鉴定时机为出院后三个月,若伤势稳定且医疗机构建议,可提前申请。有固定物如钢钉者,需取出后方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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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伤残鉴定出院后多长时间能做鉴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要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先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要在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再申请。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需要在伤情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即可申请鉴定。
此外,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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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手指伤残鉴定要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要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先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要在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再申请。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需要在伤情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即可申请鉴定。 此外,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伤残鉴定出院后多长时间可以做鉴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要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先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要在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再申请。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需要在伤情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即可申请鉴定。
此外,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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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
若交通事故受害者因伤致残,治疗结束后需由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等级鉴定。通常,鉴定时机为出院后三个月,若伤势稳定且医疗机构建议,可提前申请。有固定物如钢钉者,需取出后方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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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伤残鉴定大概要多长时间能做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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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交通伤残多长时间可做伤残鉴定?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骨折交通伤残多长时间可做伤残鉴定?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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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法院做伤残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伤残鉴定申请不是向申请的,而是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申请,申请以后符合条件正式受理的,马上就可以做鉴定,鉴定以后15个工作日左右提供鉴定报告。  
一:伤残鉴定  
1.评定原则: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2.评定时机: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3.评定人条件: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4. 评定人权利:  
)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b)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c)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  
d)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评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  
5. 评定人义务  )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  b)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  c)回答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d)保守案件秘密;  e)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  f)妥善保管提交评定的物品和材料。  
6. 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b)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二:伤残等级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  
三:目前执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是2002年3月11日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简称:GB 18667-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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