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对于有过错方,法院可判决其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一方有外遇是否属于法定过错呢?此外,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律图小编马上为大家说明。
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是,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夫妻一方有外遇,离婚时夫妻财产如何分割的法律解答,由上文可知,有外遇属于法定过错,如果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对方有外遇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有外遇一方给与一定赔偿。如果你不确定自己证据是否有用,建议你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我们律图将竭诚为您服务。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