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事故的追诉时效分不同情况。首先是申请工伤认定时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是劳动仲裁时效,因工伤赔偿引发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会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情形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工伤事故追责期限是多久
工伤事故的追责期限分为两种情况。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而对于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工伤事故追偿权由谁行使
工伤事故追偿权的行使主体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此时,用人单位向造成工伤的第三人追偿,法律通常是支持的。
若第三人造成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在这种情况下,职工或其近亲属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后,用人单位可以在其支付的范围内向第三人追偿。
若用人单位和第三人均有过错导致工伤,可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相应的追偿权也按责任比例行使。
当探讨工伤事故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时,我们了解到这一期限对于工伤职工权益保障至关重要。一般来说,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年,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会有不同规定。比如,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那如果遇到复杂的工伤事故情况,像是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等因素影响工伤认定时效的问题该如何处理呢?若您还对工伤事故追诉时效期限的相关拓展问题存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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