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都会做出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份认定书是很重要的,关系着日后的责任承担以及赔偿问题。那么当事人拿取交通事故责认定书需要什么手续吗?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拿取交通事故责认定书需要什么手续吗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了,你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就可以了。
二、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救济
1、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第14条: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2、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根据上述的内容介绍,我们可以知道一般事故当事人到交管部门领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并不需要什么手续,一般只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等等证件就可以领取了。要是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不服的话,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救济。必要时,还可以委托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处理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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