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前的公司债务继承

最新修订 |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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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存在两种方式:1、约定方式。2、法定方式。
公司分立前的公司债务继承

公司无论是合并还是分立都需要对公司的债务问题进行处理。具体到公司分立前的债务问题,你知道该如何来继承吗?这是公司分立过程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否则的话分立行为就是无效的,接下来,律图告诉你公司分立前债务如何继承。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是公司法关于公司分立的债务承担问题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存在两种方式:一是约定方式;二是法定方式。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从法定。

公司分立时,债权人对公司分立不能施加影响,但是,公司分立,一般会影响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这是因为,公司分立会导致公司资产减少;其次,无论是解散分立还是存续分立,分立的公司原则上都可以自由决定如何分配公司财产,包括债权债务的分割。因此,分立的公司完全有可能单方面把债务分割给一个并不拥有与债务等值财产的公司。我国旧公司法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即规定了债权人在得到通知后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不得分立。但从司法实践看,该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债权人的利益很难得到保护。常常发生公司借改制的名义,将优质资产剥离注册成立新公司,把债务留给旧公司的“金蝉脱壳”逃废债务事件,新公司法直接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从而杜绝公司分立被恶意利用的情况。

同时,从公司分立行为系公司自身行为来看,如果单方面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剥夺公司分立的权利,也有悖公司的独立自治原则。因此,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样,由分立后的公司对分立前的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向任一分立后的公司主张权利,请求偿还债务,可以说法律对债权人的利益做了充分的保护。

对于公司分立,法律同时规定,债权人在接到公司分立的通知或者由公告得知后,可以通过个别谈判的方式与公司以及即将成立的新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约定分立前的债务的承担主体及方式等。即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债权人同意,并与公司在分立前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免除其他分立后的公司的清偿责任,债权人一旦与分立的公司签订还款协议,就债权人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来行使权利,其他分立后的公司不再承担责任。

对于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继承问题,如果有约定的话,则按照约定进行,否则的话就只能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继承。一般情况下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更多公司分立方面的问题,你都可以来电咨询律图网站的在线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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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同中债权债务的继承不是对合同本身的继承
民事合同的成立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死亡,大部分合同的权利义务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这种继承只是对合同中规定的债权债务的继承,而并非对合同本身的继承,也就是说,除了合同中特别约定的以外,继承人不能因被继承人的死亡而当然地取代被继承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因为依据我国《继承法》,我国实行限定继承的原则,即继承人只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负责,如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不足以清偿这些债务,继承人也没有义务以自己的财产为被继承人完全清偿。这就是继承合同的债权债务与继承合同本身的最主要的区别。如甲生前与人订立了一份一万元的买卖合同,甲在付款前死亡,其子乙继承的财产实际价值为五千元,则乙只须付五千元即可。但如乙继承的是合同本身,则乙必须完全给付对方贷款一万元。
此外,还有一些合同不仅本身不能继承,合同的权利义务也不能以继承的方式转移。这一般是人身专属性很强的合同。如委托合同,也就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用委托人的费用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务的协议。该合同关系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而产生,因此委托人一般须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如果受托人或委托人死亡,该合同关系即行终止。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的继承人继续履行原委托合同的义务。但如果受托人已完成部分委托事项,则其继承人有权向委托人要求相应的报酬。再如出版合同和表演合同,依照这些合同,作者或表演者有义务按合同的规定完成作品或亲自完成表演。如果作者或表演者在履行合同义务前死亡,出版合同或演出合同关系便随之消灭,其继承人并不承担完成作品或完成表演的义务。
以上是债权债务可以立遗嘱吗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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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与债务继承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不能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又分出先后顺序
某受理了一件继承案件,对死者的配偶与子女在继承遗产时能不能同时开始继承这一问题,有两种不同的意见。大多数同志认为,死者的妻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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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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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继承人有义务为被继承人偿还还债务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处理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应注意的问题:
1、先确定遗产。在现实生活中被继承人死亡时,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往往还处在家庭共有财产状态中,其遗产尚未确定。因此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先要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份财产作为真正的遗产,以此作为清偿的依据。切忌不分青红皂白把被继承人家庭的财产都作为遗产并以这个“遗产”负责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2、区分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分清被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只有在严格按照前文定义确认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才必须依限定继承的原则办理清偿事务,即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反之,被继承人所欠下的债务,虽是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但是实际上是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生活的,就不能认定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而应作为家庭债务,由家庭成员共同负担。
3、明确清偿债务具体的程序。通常是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应首先用属于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再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当被继承人的遗产主要是实物或不动产,不便清偿债务时,应按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的原则,可以先行折价或变现,然后再清偿债务,也可以采取共有等方法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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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几个遗产接受者中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时,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继承到的遗产清偿债务,如其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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