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常常遇到有人明明有财产但是仍欠款不还。对于这种情况,当事人往往无可奈何。那么,欠款不还但是债务人明明有财产的,债权人应该怎么处理呢?今天,律图小编为您出谋划策。
一、起诉
诉讼保全的条件:
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第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五,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二)起诉流程
对于欠钱不还的,如果想要起诉就必须事先准备充足,首先要有欠条、借条之类的书面性证据,然后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或则本人的在当地的居住信息,己方身份证复印件,就是借据上的出借人,也就是法律上的债权人。然后写一份起诉状,有约定利息主张约定利息,没约定利息 主张自起诉之日起的利息 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二、也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
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起诉。
支付令发出以后,对方如在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如在15日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即自动失效。债权人此时只能起诉,通过打官司来要债。
三、如果欠款不还钱但是有转移财产行为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同时《合同法》所规定的这一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是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另外,法律对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即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所以,对于欠款不还但是有财产的,如果他有财产转移行为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其民事行为。如果债务人坚持不还钱的,可以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然,如果您现在处于法律案件纠纷中,可以向我们律图的律师进行咨询,他们将会帮助您解开难题,给予您专业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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