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买卖合同价格有争议时,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若买方主张实际支付价格与合同约定价格不符,或主张存在价格变更等情况,那么买方应对其主张提供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补充协议、付款凭证等,以此证明价格并非合同约定的价格或存在价格调整。 若卖方主张买方未按约定价格付款,或存在价格调高情形,卖方需举证证明双方约定的价格以及买方应按此价格履行付款义务,像合同条款、价格确认书等。 不过,如果一方提供的初步证据能证明价格情况,另一方反驳则要承担相应的反证责任。
二、买卖合同价款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价款约定不明时,首先按照当事人协议补充确定价款;若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若依上述方法仍不能确定价款,对于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即在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期限内按相应价格执行,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三、买卖合同价款无法确定应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价款无法确定时,可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价款。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若按上述方法仍不能确定,价款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比如,在购买一批钢材时价款约定不明,先协商补充,若协商不成,看之前交易有无类似价格约定,没有的话就按订立合同时钢材在合同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价款。所以,遇到价款无法确定情况,先协商补充,再结合条款、习惯,最后按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处理。
在买卖合同价格有争议时,明确举证责任至关重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那么,若双方对价格有不同看法,谁来证明自己所主张的价格才是合理的呢?这就涉及诸多细节。比如在交易过程中有过多次关于价格的沟通记录,这些记录如何成为有效证据?还有,如果一方提供了市场价格参考,另一方如何反驳其合理性?若您对买卖合同价格有争议时的举证责任及相关细节仍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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