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如何主张加班费,主张加班工资的时效是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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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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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劳动者应该获得的权益,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后,就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不过,如果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后却不支付加班费时,劳动者如何主张加班费呢?具体主张加班费的时效是多久呢?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劳动者如何主张加班费?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时,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劳动者对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同时,考虑到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的话,即使用人单位不提供,也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所以,劳动者如果要主张加班费,要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要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如果无法提供以上两类证据只有口头陈述而主张加班费的话,会因为举证不能而使自己陷入被动,从而导致败诉

二、主张加班费的时效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本条规定,加班费的主张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并且可以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加班费。

许多人都存在这样一个观点,就是只能主张近三年之内的加班费,超过三年的加班费将被驳回。这是因为《民法典》(起施行)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因为劳动者离职后单位保管工资支付凭证的年限为两年,所以认为最多只能主张两年。

虽然相关凭证用人单位只保存两年,但是劳动者仍然可以主张两年以上的加班费,只要劳动者可以证明存在未支付加班费的事实;但是,如果劳动者证据不充分,需要用人单位予以证明时,可以以劳动者证据不足驳回其主张。

加班费也是属于劳动者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劳动者根据单位的安排加班了,那么单位就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一定的加班费,要是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或不足额支付,那么劳动者要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在3年内提起劳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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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如何主张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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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者如何主张加班费,主张加班费的时效是多久
[律师回复] 加班费是劳动者应该获得的权益,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后,就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不过,如果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后却不支付加班费时,劳动者如何主张加班费呢?具体主张加班费的时效是多久呢?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劳动者如何主张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司法解释三
第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依据本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时,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劳动者对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同时,考虑到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本条又规定,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的话,即使用人单位不提供,也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所以,根据本条的规定,劳动者如果要主张加班费,要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要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如果无法提供以上两类证据只有口头陈述而主张加班费的话,会因为举证不能而使自己陷入被动,从而导致败诉。
二、主张加班费的时效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本条规定,加班费的主张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并且可以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加班费。
许多人都存在这样一个观点,就是只能主张近两年之内的加班费,超过两年的加班费将被驳回。这是因为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因为劳动者离职后单位保管工资支付凭证的年限为两年,所以认为最多只能主张两年。
虽然相关凭证用人单位只保存两年,但是劳动者仍然可以主张两年以上的加班费,只要劳动者可以证明存在未支付加班费的事实;但是,如果劳动者证据不充分,需要用人单位予以证明时,可以以劳动者证据不足驳回其主张。
加班费也是属于劳动者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劳动者根据单位的安排加班了,那么单位就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一定的加班费,要是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或不足额支付,那么劳动者要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在2年内提起劳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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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要如何主张加班费,主张加班费的时效是多久
[律师回复] 加班费是劳动者应该获得的权益,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后,就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不过,如果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后却不支付加班费时,劳动者如何主张加班费呢?具体主张加班费的时效是多久呢?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劳动者如何主张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司法解释三
第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依据本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时,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劳动者对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同时,考虑到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本条又规定,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的话,即使用人单位不提供,也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所以,根据本条的规定,劳动者如果要主张加班费,要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要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如果无法提供以上两类证据只有口头陈述而主张加班费的话,会因为举证不能而使自己陷入被动,从而导致败诉。
二、主张加班费的时效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本条规定,加班费的主张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并且可以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加班费。
许多人都存在这样一个观点,就是只能主张近两年之内的加班费,超过两年的加班费将被驳回。这是因为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因为劳动者离职后单位保管工资支付凭证的年限为两年,所以认为最多只能主张两年。
虽然相关凭证用人单位只保存两年,但是劳动者仍然可以主张两年以上的加班费,只要劳动者可以证明存在未支付加班费的事实;但是,如果劳动者证据不充分,需要用人单位予以证明时,可以以劳动者证据不足驳回其主张。
加班费也是属于劳动者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劳动者根据单位的安排加班了,那么单位就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一定的加班费,要是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或不足额支付,那么劳动者要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在2年内提起劳动诉讼。
劳动者该怎么主张加班费,主张加班费的时效是多久
[律师回复] 加班费是劳动者应该获得的权益,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后,就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不过,如果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后却不支付加班费时,劳动者如何主张加班费呢?具体主张加班费的时效是多久呢?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劳动者如何主张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司法解释三
第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依据本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时,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劳动者对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同时,考虑到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本条又规定,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的话,即使用人单位不提供,也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所以,根据本条的规定,劳动者如果要主张加班费,要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要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如果无法提供以上两类证据只有口头陈述而主张加班费的话,会因为举证不能而使自己陷入被动,从而导致败诉。
二、主张加班费的时效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本条规定,加班费的主张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并且可以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加班费。
许多人都存在这样一个观点,就是只能主张近两年之内的加班费,超过两年的加班费将被驳回。这是因为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因为劳动者离职后单位保管工资支付凭证的年限为两年,所以认为最多只能主张两年。
虽然相关凭证用人单位只保存两年,但是劳动者仍然可以主张两年以上的加班费,只要劳动者可以证明存在未支付加班费的事实;但是,如果劳动者证据不充分,需要用人单位予以证明时,可以以劳动者证据不足驳回其主张。
加班费也是属于劳动者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劳动者根据单位的安排加班了,那么单位就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一定的加班费,要是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或不足额支付,那么劳动者要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在2年内提起劳动诉讼。
劳动者应该怎么主张加班费,主张加班费的时效是多久
[律师回复] 加班费是劳动者应该获得的权益,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后,就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不过,如果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后却不支付加班费时,劳动者如何主张加班费呢?具体主张加班费的时效是多久呢?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劳动者如何主张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司法解释三
第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依据本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时,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劳动者对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同时,考虑到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本条又规定,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的话,即使用人单位不提供,也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所以,根据本条的规定,劳动者如果要主张加班费,要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要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如果无法提供以上两类证据只有口头陈述而主张加班费的话,会因为举证不能而使自己陷入被动,从而导致败诉。
二、主张加班费的时效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本条规定,加班费的主张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并且可以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加班费。
许多人都存在这样一个观点,就是只能主张近两年之内的加班费,超过两年的加班费将被驳回。这是因为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因为劳动者离职后单位保管工资支付凭证的年限为两年,所以认为最多只能主张两年。
虽然相关凭证用人单位只保存两年,但是劳动者仍然可以主张两年以上的加班费,只要劳动者可以证明存在未支付加班费的事实;但是,如果劳动者证据不充分,需要用人单位予以证明时,可以以劳动者证据不足驳回其主张。
加班费也是属于劳动者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劳动者根据单位的安排加班了,那么单位就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一定的加班费,要是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或不足额支付,那么劳动者要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在2年内提起劳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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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如何向单位主张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劳动者自愿加班,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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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如何主张加班费,主张加班费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加班费是劳动者应该获得的权益,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后,就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不过,如果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后却不支付加班费时,劳动者如何主张加班费呢?具体主张加班费的时效是多久呢?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劳动者如何主张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司法解释三
第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依据本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时,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劳动者对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同时,考虑到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本条又规定,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的话,即使用人单位不提供,也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所以,根据本条的规定,劳动者如果要主张加班费,要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要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如果无法提供以上两类证据只有口头陈述而主张加班费的话,会因为举证不能而使自己陷入被动,从而导致败诉。
二、主张加班费的时效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本条规定,加班费的主张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并且可以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加班费。
许多人都存在这样一个观点,就是只能主张近两年之内的加班费,超过两年的加班费将被驳回。这是因为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因为劳动者离职后单位保管工资支付凭证的年限为两年,所以认为最多只能主张两年。
虽然相关凭证用人单位只保存两年,但是劳动者仍然可以主张两年以上的加班费,只要劳动者可以证明存在未支付加班费的事实;但是,如果劳动者证据不充分,需要用人单位予以证明时,可以以劳动者证据不足驳回其主张。
加班费也是属于劳动者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劳动者根据单位的安排加班了,那么单位就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一定的加班费,要是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或不足额支付,那么劳动者要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在2年内提起劳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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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有时效限制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即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期间一年。但是,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支付加班费争议,则不受上述一年时效的限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就是说,在未离职的情况下提出支付加班费的申请,则不受一年时效限制,纵然是三年前的加班费仍然可以主张。如果员工离职,则应当在离职后一年内提出申请,否则时效超过,以往所欠加班费都将一笔勾销。这里存在的问题是,如果员工在离职后的一年内提出了仲裁,那么,他可以主张哪段期间的加班费是提起仲裁之日起前推一年之内的加班费,还是以前所有的加班费比如,员工工作3年,3年中都有加班而未付加班费,离职10个月后提起仲裁要求支付,他可以主张离职前最后2个月的加班费还是整个三年中的加班费目前尚无定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关于知识产权的三个司法解释中均规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因此,劳动案件司法实践中,支持提起仲裁日前推一年内的加班费的可能性较大。摘录自《劳动用工法律疑难与风险防范》作者:甄灵宇/王建波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有时效限制吗?
[律师回复] 对于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有时效限制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即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期间一年。但是,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支付加班费争议,则不受上述一年时效的限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就是说,在未离职的情况下提出支付加班费的申请,则不受一年时效限制,纵然是三年前的加班费仍然可以主张。如果员工离职,则应当在离职后一年内提出申请,否则时效超过,以往所欠加班费都将一笔勾销。这里存在的问题是,如果员工在离职后的一年内提出了仲裁,那么,他可以主张哪段期间的加班费是提起仲裁之日起前推一年之内的加班费,还是以前所有的加班费比如,员工工作3年,3年中都有加班而未付加班费,离职10个月后提起仲裁要求支付,他可以主张离职前最后2个月的加班费还是整个三年中的加班费目前尚无定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关于知识产权的三个司法解释中均规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因此,劳动案件司法实践中,支持提起仲裁日前推一年内的加班费的可能性较大。摘录自《劳动用工法律疑难与风险防范》作者:甄灵宇/王建波
如果因为经常加班,公司不给加班费,要去投诉的话,那么关于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时效规定的是多久?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本条规定,加班费的主张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并且可以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加班费。
许多人都存在这样一个观点,就是只能主张近两年之内的加班费,超过两年的加班费将被驳回。这是因为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因为劳动者离职后单位保管工资支付凭证的年限为两年,所以认为最多只能主张两年。
虽然相关凭证用人单位只保存两年,但是劳动者仍然可以主张两年以上的加班费,只要劳动者可以证明存在未支付加班费的事实;但是,如果劳动者证据不充分,需要用人单位予以证明时,可以以劳动者证据不足驳回其主张。
加班费也是属于劳动者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劳动者根据单位的安排加班了,那么单位就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一定的加班费,要是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或不足额支付,那么劳动者要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在2年内提起劳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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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时效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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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工作中很多人都遇到过公司不给加班费的情况,我也曾经遇到过,那么此时劳动者该怎么主张自己的加班费呢,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时效性是多久啊?
[律师回复]
1、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劳动关于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离职后,时效为一年。
2、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时效性是多久啊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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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加班可以主张加班费吗
主动加班单位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如果认为自己的工作需要加班,可以要求单位来进行安排,这样才可以依法得到加班工资,才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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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者主张支付加班费的诉讼时效只有两年吗
[律师回复] 劳动者主张支付加班费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
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的,人民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综上,劳动争议,须仲裁前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超过后意味着劳动者丧失提起仲裁的权利,但并不意味着劳动者丧失胜诉权,在两年的诉讼时效内劳动者依然可以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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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工资如何主张加班工资?
计件工资可以按照双方在劳动合同当中的约定主张加班工资,或者直接按照平均工资基数来进行加班费用的支付。比如如果是在平时工作日加班的话,那么应当是按照不低于平时工资的150%来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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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您好,今天我看到了一个新的名词主张加班费,想咨询一下劳动者如何主张加班费?主张加班费的时效性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回复] 加班费计算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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