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要孩子提供哪些证据

最新修订 | 2024-06-05
浏览10w+
李泽宇律师
李泽宇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318人
专家导读 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1、工作性质。2、工作环境。3、收入状况。4、居住条件。5、文化程度。6、性格修养。

{ArticleTitle}

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而在起诉离婚过程中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起诉离婚要孩子提供哪些证据呢?律图小编为您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孩子提供哪些证据

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

1、工作性质;

2、工作环境;

3、收入状况;

4、居住条件;

5、文化程度;

6、性格修养;

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此外,还可以提供对对方不利的证据,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如: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等等。

二、利于取得子女抚养权的证据

在我们代理的离婚案件中,60%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其中又包括两种:

其一,真心爱孩子,愿意和孩子一起生活。

其二,为了得到房产或更多的财产,以孩子为筹码,迫使对方让步。

收集哪些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法院在对子女抚养权作出判决的时候,会充分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父母的经济能力、居住条件以及文化程度等等,因此要想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可以从上述几方面入手考虑来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2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起诉离婚要孩子提供哪些证据
一键咨询
  • 150****10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7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1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2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1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8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4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8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5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5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7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1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8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2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6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适合孩子抚养权证据如何提供?
针对于适合进行抚养子女的相关证据需要通过实际情况来进行阐述,比如说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或者是父母的基本条件,以及生活环境上面的相关取证,都可以为自己争得抚养权做出比较大的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孩子增加抚养费应提供什么证据
1、开销增大的相关证据,比如生活消费增加的相关证据票据或者住院、上学的大额开销的相关票据。2、抚养人收入增加的相关证据,比如纳税证明、工资条等证据。只有通过上述证据,我们才可以证明有变更抚养费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变更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才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怎样提供分居证据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何提供分居证据,怎么证明分居事实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怎么才算分居 1、床不分房: 在分床不分房的情况下,如果你已经想好了要离婚的话,那就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定分居证明书或者是分居协议书,上面要有双方的亲笔签字。如果没有写分居协议书,那就最好是口头有所承诺,自然在法律上的时候,必须对方承认才可以。这个在法律上,如果对方不承认,则很难取证。 2、分房有租赁合同: 感情不和的时候,一方离开家,在其他地方租住房子或者是在亲戚那里借住。若是第一种情况下的话,那在法律面前直接提供与房东签定的租房合同就可以,再找房东做人证。如果是在亲戚家住的话,那自然借住的亲戚家人,就是证人,可以找他们帮助提供证据,证明你处在分居的状态中。 3、书信、电子邮件来往: 分居后,法律在取证的时候,不仅仅只是看一方面的证据,而是需要多方面的证据的。所以这个时候,如果你和对方有来往的书信或者是电子邮件的话,一定要把这些内容保存好,在取证的时候,法律会从书信来往的内容而得知你们感情不好,得知夫妻属于分居的状态。 4、人证 夫妻感情不和的时候,你们身边的人一定人了解到你们具体的婚姻状态,例如,共同认识的朋友,或者是共同的亲戚。在你们办理婚姻,需要证明分居状态的时候,就需要这些证人来证明。只是,在法律取证的时候,证人的部分言语法律仍不会全部采信,因此,证人需要多找几个来证明你们夫妻分居的状态。 5、发分居证明: 如果你想以分居的方式来离婚的话,那就需要给对方发一份分居证明材料,里面写清楚,你们现在的状态是分居。这些书面的分居文书最好是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寄送,这样你就可以保留寄送的凭证,在法律需要取证的时候,你发件的时间就是你们开始分居的时间。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62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诉讼离婚要孩子要提供什么证据
司法实践中,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1、工作性质。2、工作环境。3、收入状况。4、居住条件。5、文化程度。6、性格修养。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们公司的商标是在美国申请注册,现在公司的商标涉及侵权,需要提供证据,美国商标提供使用证据如何提供
[律师回复]
1、基于意向使用(intent to use)申请的。意向使用,即提交申请时没有实际使用证据,一般申请人需在收到核准通知(Notice of Allowance)之后6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在此情况下,申请人需在通知发出后6个月内使用商标并提交商标使用证据和所需费用。或者,也可以要求延期,在原来期限基础上申请延期6个月,准备并提交商标使用证据。如果在延期6个月之后还无法提交商标使用证据,申请人还可以再申请延期,即每6个月可以申请一次,最多可申请5次。(如果不申请延期又不能提交使用证据,申请商标即会被视为放弃)。
2、基于已经在美国实际使用的商标的申请,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要求在申请时一并提交使用证据,并且在注册之日起第5-6年、第9-10年分别提交使用宣誓及使用证据。
3、基于马德里注册指定美国的申请,申请人需在注册之日起第5-6年、第9-10年分别提交使用宣誓及使用证据。
4、基于已经在国外注册过的商标的申请,申请人需在注册之日起第5-6年、第9-10年分别提交使用宣誓及使用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通知”发出后6个月,申请人没有及时提交商标使用证据或要求延期提交,可以在过期后2个月内提交请愿书,呈请复活商标申请( file apetition to revive the application )。
一般来说,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可接受的商品证据具体类型有:
1、贴有商标的产品照片;
2、贴有商标的外包装;
3、产品标签或铭牌;
4、带有该商品照片或文章描述该商品的网页,商品应附有该申请商标与销售该产品的信息(如类似于亚马逊的网页);
5、商场销售申请商标指定商品的柜台或者销售指定商品店铺的照片;
6、对于指定商品为可下载的计算机软件,带有申请商标的使用手册,或者符合以下条件的屏幕截图:
1)含有可购买或者下载该软件的屏幕截图,该截图需带有申请商标标样;
2)打开该软件时,导言页面显示申请商标的屏幕截图;
3)该软件在运行时显示申请商标标样的截图。
同时,申请商标时指定的服务项目证据通常包括以下类型:
1. 纸质或者网络广告;
2. 宣传手册;
3. 餐馆的菜单;
4. 营销推广材料;
5. 名片、公函抬头;
6. 商业标识与广告牌照片;
7. 乐队表演时带有乐队名称的照片。
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必须是真实的、未经修改的原始证据,清晰可辨,并要求附有申请人的书面声明,证明所提交证据的实际使用日期至少早于所申请的商标申请日期。
合规的证据总是相似的,不合规的证据则各有不同,美国专利商标局往往基于以下原因,驳回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
1、所提交的证据没有显示申请商标;
2、所提交的证据没有体现申请商标所指定任何产品或服务;
3、没有实际使用的证据;
4、所提交的证据证明申请商标所指产品尚未上市,如:预售订单,是不能被视为合规的使用证明;
5、伪造或修改的商品照片;
6、不能证明申请商标与所指定的服务项目的直接联系。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662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侵权案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侵权案件要求提供哪些证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权利证据 1、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的为身份证,企事业单位的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 2、专利权证书,证明专利权授权时的权属状况。 3、专利登记薄副本。一定意义上来说,专利登记薄副本是比专利证书更为重要的证据,因为专利证书记载的是专利授权时的权属状况,在授权之后,专利的权属状况可能会发生改变,如专利权转让,专利被宣告无效等,这些内容在专利证书上是反映不出的,但却会在专利登记薄副本上反映出来,但在实务中一些专利权人却没有提供,一些司法机关对此也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 4、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为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外观设计的为公告授权的或照片及简要说明 5、专利年费收据:证明专利持续有效。其实这一证据在提供了前述的专利登记薄副本的情况下,是可以不提供的。因为在专利登记薄副本的最底行会注明“该专利年费已缴纳至某年某月某日”。司法实务中专利权人提供专利年费收据的证明目的在于说明专利已缴纳年费,专利持续有效。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的缴费实务中,即使专利已被宣告无效,或因没缴纳年费而导致专利权终止后,缴纳专利费也是可以进行的,从而取得专利年费收据。因此通过专利年费收据证明专利持续有效是不充分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如此以来,前述的专利登记薄副本就显得极其重要了。笔者认为之所以在实务中出现用专利年费收据来证明专利持续有效,可能是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影响,该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提交证明其专利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专利年费交纳凭证。这里专利年费交纳凭证是专利真实有效的文件之 一,却并未提及专利登记薄副本,不能不说是一个瑕疵。 6、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提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的原告,应当在时出具由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因此在该司法解释出台后,不少在原告提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时,若没有提供实用新型的检索报告,拒绝受理。但此种做法明显的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随后最高在答复北京市高级人民的请示中明确表示,出具实用新型的检索报告并不是提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的条件。但若不提供检索报告,被告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如无其他可以不终止诉讼的情形,人民应该中止诉讼。笔者曾代理原告在某地中级人民提起一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在立案时,立案庭的法官认为笔者没有提供涉案专利的检索报告和专利年费的缴费收据,而拟不予受理。经过笔者与该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沟通,根据前述的规定,知识产权庭的法官给立案庭去电话,案件才得以受理。不过被告很快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自然就中止审理了。因此原告在时最好提供实用新型专利的检索报告,避免案件被中止审理。 二、侵权证据 1、书证:通常是公证书,专利权人通过市场调查,发现了侵权行为后,通常会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对购买侵权产品的过程及购得的侵权产品进行公证或对侵权现场(如许诺销售)或对侵权产品的安装地进行勘查公证,取得公证书,从而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在公证取证的过程中,专利权人最好主动向销售者索取产品宣传册、销售侵权产品人员的名片、购货发票或收据,以进一步的明确,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同时专利权人可要求公证机关对前述资料的来源和真实性作出说明,一并记载在公证书中。另外顺便提及一下,在选择公证机关时,也应有所考虑,如在省会城市,可以选择省公证处,而不要选择区公证处,一则可能区公证区缺乏经验,二则可能区公证处出于地方保护或者担心受到,而以各种理由推托。笔者曾在天津市和郑州市两个城市申请公证时就碰到这样的问题,区公证处推托不予受理,不过天津市公证处和河南省公证处却及时的受理了公证申请,并高效的作出了证据保全公证。 2、物证:专利权人从市场上购得的侵权产品。购得的侵权产品应由公证人员封存,并拍照。在提交给之前,原告应确保封条完好无损,否则被告将可能在质证时提出异议,对侵权产品不予认可。 三、损失证据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现在司法实务中,提供损失证据的案件较少,客观原因是此类证据举证难度较大,举证成本较高。因此出现大量的专利权人通过与他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合同约定的许可使用费作为请求赔偿的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就成为经济损失的证据。在国内一专利管理先行一步的企业,通常会与其业务单位签订名义上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办理相应的备案手续以及专利许可使用费的付款和缴税凭证,但被许可方实际并未生产专利产品。此种情形下,合同约定的许可使用费不应作为赔偿的参照依据。因为此时约定的许可使用费已不能客观反映专利的市场价值。 2、财务审计报告: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侵权赔偿的数额确定除参照前述的专利许可使用费外,还有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以及法定赔偿。在原告主张以自己所受到到的损失作为赔偿数额的依据时,应提供自己单位产品获利情况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原告因被告侵权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或者被告制造的侵权产品的数量,两者相乘之积就是原告的损失数额的依据;在原告主张以被告的获利作为赔偿的依据时,原告通常要申请保全被告的财务会计账册,经的第三方审计后,以审计结论确定被告的侵权获利情况,从而明确被告赔偿的依据。最后在法定赔偿中,原告可提供一些证明被告侵权情节及专利产品市场价值的辅助证据,作为在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的参照因素。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争孩子抚养权提供什么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家庭氛围、思想品质等方面的证据。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子女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双方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一个重要方面。等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提成款纠纷由哪个提供证据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实践中因提成款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所谓提成款是指职工集体或个人的工资收入按照一定的比例从营业收入、销售收入或者利润中提取的工资,它是计件工资制的主要方式之一随着用人单位在员工激励机制上的变革,常常以业绩情况或项目完成情况来确定员工的报酬,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提成,在给付期限上往往会以业绩或项目收入的实际到位程度为标准对于提成款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提成款的原因是否认与劳动者之间存在提成款的约定或者提成规章,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关于提成款的约定或提成规章就成为关键问题而劳动者要求支付提成款的主张,隐含着双方之间存在关于提成款的约定的事实主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是否存在关于提成款的约定或者提成规章,应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关于提成款的约定,就谈不上用人单位支付提成款的数额问题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是因为劳动者要求支付的提成款数额过高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应该属于减少劳动报酬争议,应由用人单位一方对其认为合理的数额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一方举证不能,或者未举出充分的证据,是否就一概认可劳动者主张的提成款数额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劳动者至少负有说明其主张数额的计算依据的责任,劳动者主张的提成款数额如果明显不合理、明显没有依据,仍应按照可以查明的情况予以酌情考虑反之,劳动者主张的数额符合常理,用人单位一方仅仅抗辩认为过高,没有充分证据证明高在哪里,就应当支持劳动者主张的提成款数额当然,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却不妨碍劳动者对同一问题也享有举证的权利,在用人单位举出某些证据证明劳动者所主张的数额存在一定的不合理因素时,劳动者一方完全可以举出反证予以反驳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主张的提成款的原因是认为自己已经按照约定或者内部规章足额支付了应付的提成款,也应由用人单位一方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实际上,这种情况也属于减少劳动报酬的争议,理应由用人单位一方负举证责任单位能不能克扣员工提成答案是不可以的对于很多销售人员来说,提成款是他们工资的主要部分,如果提成款被单位克扣,他们的合法权益也会遭到损害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62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提供虚假证据的后果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提供虚假证据的后果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提供虚假证据的处罚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明确规定,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是妨碍司法的行为,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民事诉讼中常见虚假证据 (一)虚假证人证言民事诉讼中,由于种种原因,经常出现虚假的证人证言。有时由于证人人数众多,且经常以各种理由不出庭陈述,人民往往只能逐一到当地核实,有时为了找到每一个证人还要往返几次,工作量十分巨大,严重影响了办案效率。 (二)有关公章的虚假证据问题这主要体现在利用盖章漏洞篡改证明内容、非法使用空白证明信或伪造公章。这些行为近年来在民事诉讼中屡有发生。例如,某区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竟然伪造公安部的公章出具虚假证明。 (三)伪造、篡改国家机关文件问题有效证照、国家机关文件作为书面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力均属较强者,然而近年来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伪造、篡改的情况屡见不鲜。另外,现在诉讼中常出现多种伪造证件,如身份证、行车执照、学历证、房产证甚至,五花八门,分辨起来着实不易。 (四)虚假票据问题在民事诉讼中,民事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关系,是否付清,货物是否查收及其相关权利义务,很多内容要依赖票据证明。然而,现实情况是票据管理混乱,伪造票据现象比比皆是,查证起来有相当困难。 三、防范虚假证据的对策与途径一是弱化、限制在调查收集证据方面的职权,进一步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同时,这种调查取证主要是通过询问、委托鉴定等形式进行,而不是像现在一样,法官事必躬亲。二是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虚假证据过错责任追究和制裁制度。 1.坚持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即提供虚假证据的当事人承担与其过错相对等的责任。在使用制裁措施方面,赋予法官更大的裁量权,简化使用制裁措施的程序。比如,罚款的数额应当结合案件争议标的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而不宜笼统规定一个数额。此外,在有些情形中引入赔偿损失责任,责令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法庭在调查虚假证据方面的费用和无过错相对人因此在诉讼中增加的费用等。 2.进一步明确虚假证据的责任主体。提交虚假证据的当事人固然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出具虚假证据或者导致证据虚假的责任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是采取切实措施,提高证人出庭率。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促使证人出庭作证,使对方当事人、法官有面对面的机会,对其证言进行询问和对质,是避免虚假证人证言的有效途径。此外,针对导致虚假证据的市场主体和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问题等社会性成因,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和司法体制,通过积极的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和市场秩序,是减少、防止虚假证据的根本途径。我国对提供虚假证据的处罚是非常的严重,因为提供虚假证据很容易造成,最后的结果到司法的可信度降低,不能体现法律的公平、公证,这样很容易导致司法混乱。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争孩子抚养权可以提供哪些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家庭氛围、思想品质等方面的证据。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子女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双方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一个重要方面。等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期限是多久,如果提供证据的时间是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认可;也可以由指定,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从司法实践的反映看,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的方式操作性较差,双方当事人很难达成一致意见。但由指定举证期限的做法被所认可。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申请延长期限,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之所以没有对“及时”作出具体的限定,是考虑到民事案件类型众多、复杂程度差别很大,在不同的审判阶段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时间应当有一定差异,根据案情的发展也存在变更的客观需要,法律不宜作出一个统一适用的法定期限的规定,由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来具体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更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另外,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举证期限的限制,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62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起诉离婚要孩子提供哪些证据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