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证罪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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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刑事诉讼中”是指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审判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活动。本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包括四种人: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证人”,是指知道案件全部或者部分真实情况,以自己的证言作为证据的人。

伪证罪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伪证罪是针对案件的特殊主体设立的罪名,与案件无关的人是不能成为伪证罪的主体,而且国家专门对伪证罪作了相关的司法解释,那么伪证罪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律图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伪证罪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在刑事诉讼中”是指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审判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活动。本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包括四种人: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证人”,是指知道案件全部或者部分真实情况,以自己的证言作为证据的人。

“鉴定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应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指派或聘请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鉴定和判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

“记录人”,是指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过程中,对案犯的供述、证人证言以及各个环节的诉讼活动进行记录的人。这种记录主要由侦查员、书记员担任。

“翻译人”,是指受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委托聘请,在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活动中担任外国语言文字、本国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哑语等翻译工作的人。这四种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特定的义务,是否能够如实提供证言、鉴定、记录、翻译,对案件处理的正确与否具有重要的关系,只有四种人才属于本罪的主体,不属于上述四种人的,不构成本罪的主体。

“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罪轻还是罪重具有重要证明作用的事实。

“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规定具有两层含义:

1、明确指明本罪是故意犯罪,也就是说,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所提供的与案件事实不符的情况是故意所为,由于过失行为,如未看清楚,判断错误而提供了不实的证言,因笔误造成记录错误等不构成犯罪。

2、所提供的证言、鉴定结论、笔录、翻译与案件事实不符。如将张三的行为说成李四所为,将不是精神病人的人鉴定为精神病人,在记录、翻译时将被告人、证人所讲的事实改变为虚假的等。

“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是指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也就是行为人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目的是为了陷害他人,从而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使罪行较轻的人受到较重的处罚,或者将真实的罪证隐匿起来,以使犯罪人逃脱刑事追究。需指出的是,对于证人故意提供假证言包庇罪犯的应按照本法关于包庇罪的规定处罚。本条对伪证罪规定了两档处罚,对犯本罪的,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主要是指犯罪手段极为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如致使罪恶重大的案犯逃脱法律制裁,使无辜的人受到刑事追究等。

二、伪证罪的刑法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证罪的司法解释主要体现在主体的解释,因为伪证罪的主体是一个案件中的证人、鉴定人等。他们提出了与案件事实不符的情况,导致案件出现不公正的现象。所以,遇到这样的问题,小编建议登录律图平台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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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息防伪商标,又名激光防伪商标,或叫镭射防伪商标。
2、印刷防伪商标、印刷防伪证件与票据。
3、双卡防伪商标;分莫尔条纹双卡、核径迹双卡、偏振光学双卡、随机加密隐藏图文双卡等四种双卡防伪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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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核微孔防伪商标,即核径迹防伪。对由重离子发生器或核反应堆(国家控制设备)成像法辐照有机薄膜,形成电离损伤。用强碱或酸对已形成的径迹蚀刻,使其成为微孔。由微孔构成图文。其防伪特征是:在可见光下,由于微孔衍射与散射作用,人眼观察到的视觉效果为白色图文。若滴水其上,水渗入微孔,图文消失。若用有色液体涂抹,有色液体渗入微孔,擦去表面有色液体,呈现有色图文。
6、图文揭露防伪商标;
7、隐形图文防伪商标。该防伪商标利用具有回归反射特性的材料制成,有闪角图像型、多维闪角型、反光水印型等。在贵州茅台酒防伪方案竞标中我国厂商使用国产隐形图文防伪标识打败了实力雄厚的3M公司,一举中标。
8、磁码防伪商标。该防伪商标利用磁性油墨以印刷方式制成。例如,将磁粉制成磁性油墨以PS胶混版、丝网等印刷方式将其信息特性(如码条、码宽、码距)和磁特性(剩磁比例、矫顽力比例)进行混合编码。用隐含磁码鉴别仪识别(以冲击法传感作快速磁性测量,准确测试编码材料的各种特征,并完成逻缉译码)。
9、标记分布防伪商标。该防伪商标利用呈三维立体状彩色纤维分布特性制成,称为纹理分布防伪标识。利用彩色反光颗粒及白色凸起微泡分布特性所制成的防伪标识称为颗粒分布防伪商标。这种标识的原创属于我国,标识惟一性和难于仿造性均佳。
10、覆盖层防伪商标。该防伪商标利用覆盖层覆盖有惟一对应的数码或图文信息。该标识分刮开式和揭启式两种。覆盖层去掉,应不能再次使用。最常见的为电码刮开式和电码揭开式防伪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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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光光雕防伪商标。该防伪商标利用高分辨率的光雕技术制版,在薄膜上形成光栅间距小于等于0、4μ的全息图,在白光斜射下零级衍射即为反射方向,形成了薄膜等倾干涉的图文。我国新身份证采用了这种国际上顶尖级高科技技术,沿自身平面转动90度,图案《长城》颜色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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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覆盖层防伪商标。该防伪商标利用覆盖层覆盖有惟一对应的数码或图文信息。该标识分刮开式和揭启式两种。覆盖层去掉,应不能再次使用。最常见的为电码刮开式和电码揭开式防伪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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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第一条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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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对本条规定的上述行为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第二条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未遂)定罪处罚。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联合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多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未经处理的,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或者货值金额累计计算。延伸阅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司法解释(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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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老家叔叔因为利益问题的,就大肆生产不合格商品的,在相关部门的抽查发现有产品存在安全问题的,叔叔就被相关部门带走的,对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司法解释 后面对于伪劣商品有无处罚解释的
[律师回复]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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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伪证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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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释伪证罪的情节严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伪证罪的严重后果是怎样的
伪证罪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它对于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以及当事人的人身权利都有严重的危害,所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者都对它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是,国内外对于伪证罪的规定是不同的,就是在同一个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规定也不同。
二、如何认定伪证罪
(一)伪证罪与非罪的界限
伪证罪漫画,对于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或者业务水平有限而提供不正确的鉴定、记录、翻译的;以及由于对于案件真实情况一知半解,认识不准确,或者道听途说而传闻作证,从而提供了虚假证明的,因不具备伪证的主观故意,不构成伪证罪。对于虽有伪证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应认定为犯罪。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1989年11月30日印发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伪证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经济犯罪分子销毁罪证或得制造伪证的;
(5)出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6)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都有陷害他人的故意,两者的区别是,
(1)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前者的行为是在侦查、审判中发生的;后者的行为是立案侦查之前实施的,并且是引起案件侦查的原因。
(3)前者是通过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等手段实现的;后者则是作虚假的告发。
(4)前者只是在个别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上,提供伪证;而后者则是捏造了整个犯罪事实。
(5)前者的目的可能有两种:既可以是陷害他人,也可以是包庇罪犯;而后者的目的只能是陷害他人,使无罪者受到刑事处分。
(三)伪证罪与包庇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界限
替考公务员组织者可以伪证罪获刑
这三种犯罪的行为人,在作虚假证明,为犯罪分子隐匿罪证方面极为相似,目的都是包庇罪犯。其区别主要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后两种包庇犯罪是一般主体。
(2)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伪证罪只能在侦查、审判阶段实施;后两罪则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关押前实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之后实施。
(3)犯罪的内容不同。伪证罪掩盖的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后两罪所掩盖的可以是全部罪行或者重要犯罪事实。
(4)包庇对象的情况不同。伪证罪包庇的是在侦查、审判中,未被逮捕或者未被判决的未决犯罪嫌疑人;后两罪所包庇的可以是未决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已决犯人,或者是服刑中逃跑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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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伪证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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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变造伪造金融票证罪是什么意思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正常的金融活动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伪造、变造本票、支票、汇票;
(2)、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
(3)、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随附的单据文件。
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过失不构成本罪。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刑法规定: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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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罪,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前述三个规定定罪处罚。
变造伪造金融票证罪的客观条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各种金融票证的行为。所谓伪造金融票证,是指无权制作金融票证的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的名义擅自制作金融票证的行为;所谓变造金融票证,是擅自对他人的有效金融票证上所载内容进行变更的行为。伪造和变造金融票证的结果都产生“假金融票证”,但伪造是一种完全的造假行为,变造则以真实的金融票证为前提,变造后的金融票证并未完全否定原来的有效成份。因此相对来说,伪造金融票证的危害性要大于变造金融票证,前者可能给被害人造成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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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伪证罪与包庇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界限
替考公务员组织者可以伪证罪获刑
这三种犯罪的行为人,在作虚假证明,为犯罪分子隐匿罪证方面极为相似,目的都是包庇罪犯。其区别主要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后两种包庇犯罪是一般主体。
(2)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伪证罪只能在侦查、审判阶段实施;后两罪则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关押前实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之后实施。
(3)犯罪的内容不同。伪证罪掩盖的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后两罪所掩盖的可以是全部罪行或者重要犯罪事实。
(4)包庇对象的情况不同。伪证罪包庇的是在侦查、审判中,未被逮捕或者未被判决的未决犯罪嫌疑人;后两罪所包庇的可以是未决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已决犯人,或者是服刑中逃跑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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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身份证件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对于伪造身份证件罪的司法解释,其主要指的是行为人通过制作虚假身份证件,达到隐瞒真实身份的目的,伪造身份证件罪侵犯的是国家公权力,属于行为犯不论结果均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案情中的还会视情节严重程度作出从重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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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你好,我朋友一时冲动违法了,现在正在法院审理阶段,家里人为他也是四处跑关系,请问伪造货币罪的司法解释伪造合同罪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一、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伪造货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
  
(二)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
  
(三)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假境外货币犯罪的数额,按照案发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境外货币,按照案发当日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货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
  假普通纪念币犯罪的数额,以面额计算;假贵金属纪念币犯罪的数额,以贵金属纪念币的初始发售价格计算。
  
二、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2015年11月1日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第十一条修订删除了死刑的规定,并将“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修改为无限额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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