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分居协议有什么用途

最新修订 | 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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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泽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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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缓解家庭矛盾,避免草率离婚。分居可以使夫妻双方暂时分离,各自冷静,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并反省除离婚外是否有其他解决问题的途径。同时可以使当事人事前体验离婚后所必须面临的单独生活及有关子女抚养安排等问题,评估自己是否有办法适应离婚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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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有不少夫妻在分居之前会先签订一份分居协议,这样能够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对自身利益也是一种保障。那么签订分居协议有什么用途呢?而分居协议又包括了哪些内容?律图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签订分居协议有什么用途

(一)缓解家庭矛盾,避免草率离婚。分居可以使夫妻双方暂时分离,各自冷静,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并反省除离婚外是否有其他解决问题的途径。同时可以使当事人事前体验离婚后所必须面临的单独生活及有关子女抚养安排等问题,评估自己是否有办法适应离婚后的生活。

(二)可以使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当事人提供合法的规避途径。

(三)为离婚案件的审理提供证据的作用。《婚姻法》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作为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的标准,在此条件下若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以上述理由诉请离婚时,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而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是否分居、分居的原因及分居时间的长短,纯属个人隐私,当事人通常很难举证,从而使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陷于非客观性的境地,阻碍了离婚案件的公正审理。倘若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之前,签订了书面的分居协议,正好为分居事实的认定提供了证据上的支持。

二、分居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二)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三)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四)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

(五)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六)实践中,几乎所有公证处都没有将分居协议明确列入民事协议公证的范围,当事人如果在当地公证处拒绝受理的情况下,可选择找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或两个邻居,同事见证的方式,或者只要双方同时签字认可即可,而不必公证及见证。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签订分居协议的用途,同时还为大家提供了分居协议包括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各位写一份比较好的分居协议。需要注意,一般分居协议是不需要办理公证的。律图小编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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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订分居协议,分居协议要怎么签
在分居协议中需要约定以下事项:1、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2、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3、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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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签订分居协议有什么用途
[律师回复] 对于签订分居协议有什么用途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分居协议有什么用途
(一)缓解家庭矛盾,避免草率离婚。分居可以使夫妻双方暂时分离,各自冷静,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并反省除离婚外是否有其他解决问题的途径。同时可以使当事人事前体验离婚后所必须面临的单独生活及有关子女抚养安排等问题,评估自己是否有办法适应离婚后的生活。
(二)可以使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当事人提供合法的规避途径。
(三)为离婚案件的审理提供证据的作用。《婚姻法》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作为认定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的标准,在此条件下若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以上述理由诉请离婚时,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而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是否分居、分居的原因及分居时间的长短,纯属个人隐私,当事人通常很难举证,从而使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陷于非客观性的境地,阻碍了离婚案件的公正审理。倘若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之前,签订了书面的分居协议,正好为分居事实的认定提供了证据上的支持。
注意问题
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离婚。
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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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何时需要签订分居协议,分居协议如何签订?
[律师回复]
一、夫妻在何时需要签订分居协议
(一)感觉离婚太草率,但无法与对方共同生活的。分居可以使夫妻双方暂时分离,各自冷静,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并反省除离婚外是否有其他解决问题的途径。同时可以使当事人事前体验离婚后所必须面临的单独生活及有关子女抚养安排等问题,评估自己是否有办法适应离婚后的生活。
(二)受到对方当事人家庭暴力侵害的。
(三)为离婚案件的审理提供证据的。《婚姻法》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作为认定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的标准,在此条件下若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以上述理由诉请离婚时,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而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是否分居、分居的原因及分居时间的长短,纯属个人隐私,当事人通常很难举证,从而使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陷于非客观性的境地,阻碍了离婚案件的公正审理。倘若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之前,签订了书面的分居协议,正好为分居事实的认定提供了证据上的支持。一方若想以分居两年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诉请离婚的话,最佳的方式是双方签订分居协议书。
二、分居协议如何签订
(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二)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三)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四)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离婚。
(五)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六)实践中,几乎所有公证处都没有将分居协议明确列入民事协议公证的范围,当事人如果在当地公证处拒绝受理的情况下,可选择找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或两个邻居,同事见证的方式,或者只要双方同时签字认可即可,而不必公证及见证。
夫妻分居时签订的分居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分居时签订的分居协议是否有效
分居协议属于合同法的范畴,只要符合自愿合法原则,分居协议有效,一般分居协议涉及孩子临时抚养、财产占有和处分、分居期限及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等内容。
分居协议目前公证部门一般都不予公证,为避免日后争议,可以委托律师起草和鉴证分居协议。
什么是分居协议?
所谓分居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就终止夫妻同居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英家普遍都承认分居协议的效力,允许夫妻双方在律师的帮助 下,就当事人婚姻财产和其他财产的划分,婚姻债务的偿还达成协议,并就夫妻间的抚养方式,抚养费的数额,子女抚养,监护等问题达成协议并经批转,同时 还要决定家庭的住址,保险范围,养老计划,退休计划,纳税计划以及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相关的其他问题。分居协议在目前我国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中也出现的越来 越多。
分居后夫妻之间是否还需履行夫妻间份扶养义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因为夫妻分居并未解除婚姻关系,所以夫妻关系依然存续,因此法律规定的夫妻间仍须履行扶养义务。
撰写分居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内容?
(1)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2)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3)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 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4)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离婚。
(5)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6)实践中,几乎所有公证处都没有将分居协议明确列入民事协议公证的范围,当事人如果在当地公证处拒绝受理的情况下,可选择找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或两个邻居,同事见证的方式,或者只要双方同时签字认可即可,而不必公证及见证。
分居协议具有合同的性质,因此一般情况下是受到《合同法》调整的,而分居协议中的内容,只要不违反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那么我们就认为该协议是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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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离婚协议有什么用途?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必要书面文件,也是离婚双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的书面证明,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产生了财产纠纷,可以凭借离婚协议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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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签订的分居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什么是分居协议所谓分居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就终止夫妻同居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英家普遍都承认分居协议的效力,允许夫妻双方在律师的帮助下,就当事人婚姻财产和其他财产的划分,婚姻债务的偿还达成协议,并就夫妻间的抚养方式,抚养费的数额,子女抚养,监护等问题达成协议并经批转,同时还要决定家庭的住址,保险范围,养老计划,退休计划,纳税计划以及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相关的其他问题。分居协议在目前我国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中也出现的越来越多。
2、分居后夫妻之间是否还需履行夫妻间份扶养义务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因为夫妻分居并未解除婚姻关系,所以夫妻关系依然存续,因此法律规定的夫妻间仍须履行扶养义务。
3、分居协议是否有效是否需要公证或律师见证分居协议属于合同法的范畴,只要符合自愿合法原则,分居协议有效,一般分居协议涉及孩子临时抚养、财产占有和处分、分居期限及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等内容。分居协议目前公证部门一般都不予公证,为避免日后争议,可以委托律师起草和鉴证分居协议。
4、撰写分居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内容
(1)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2)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3)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4)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离婚。
(5)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6)实践中,几乎所有公证处都没有将分居协议明确列入民事协议公证的范围,当事人如果在当地公证处拒绝受理的情况下,可选择找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或两个邻居,同事见证的方式,或者只要双方同时签字认可即可,而不必公证及见证。分居协议具有合同的性质,因此一般情况下是受到《合同法》调整的,而分居协议中的内容,只要不违反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那么我们就认为该协议是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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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时签订的分居协议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分居时签订的分居协议是否有效
分居协议属于合同法的范畴,只要符合自愿合法原则,分居协议有效,一般分居协议涉及孩子临时抚养、财产占有和处分、分居期限及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等内容。
分居协议目前公证部门一般都不予公证,为避免日后争议,可以委托律师起草和鉴证分居协议。
什么是分居协议?
所谓分居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就终止夫妻同居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英家普遍都承认分居协议的效力,允许夫妻双方在律师的帮助 下,就当事人婚姻财产和其他财产的划分,婚姻债务的偿还达成协议,并就夫妻间的抚养方式,抚养费的数额,子女抚养,监护等问题达成协议并经批转,同时 还要决定家庭的住址,保险范围,养老计划,退休计划,纳税计划以及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相关的其他问题。分居协议在目前我国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中也出现的越来 越多。
分居后夫妻之间是否还需履行夫妻间份扶养义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因为夫妻分居并未解除婚姻关系,所以夫妻关系依然存续,因此法律规定的夫妻间仍须履行扶养义务。
撰写分居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内容?
(1)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2)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3)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 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4)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离婚。
(5)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6)实践中,几乎所有公证处都没有将分居协议明确列入民事协议公证的范围,当事人如果在当地公证处拒绝受理的情况下,可选择找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或两个邻居,同事见证的方式,或者只要双方同时签字认可即可,而不必公证及见证。
分居协议具有合同的性质,因此一般情况下是受到《合同法》调整的,而分居协议中的内容,只要不违反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那么我们就认为该协议是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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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签订的分居协议有效吗
分居协议属于合同法的范畴,只要符合自愿合法原则,分居协议有效,一般分居协议涉及孩子临时抚养、财产占有和处分、分居期限及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等内容。分居协议目前公证部门一般都不予公证,为避免日后争议,可以委托律师起草和鉴证分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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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同居签订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同居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同居时就同居期间的财产、生活、子女等签订的协议。这里讲的同居是未婚男女之间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子女等做的约定。 同居协议有效吗,是否受法律保护是不少同居男女担心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同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其中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且具有可操作的部分,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或缺乏合理可行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未婚男女同居住在一起,同居协议中有关财产归属、债权债务承担的约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单方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补偿约定是否有效,还要看这种约定是否侵犯第三方的权利,是否违反法律与社会公共道德以及是否限制了他人的人身权。如果其中一方与他人依法登记结婚,则另一方是不得以解除同居关系的补偿对他人结婚加以限制的。 如果在协议中约定了这样的条款,最终也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比如,同居协议中约定一方不得提出分手,提出分手需支付分手费等等,这些都是违反人身权利的内容,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同居协议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生活消费等等约定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对于限制人身的不准分手、家务劳作等都是无效条款,也就是说此类的同居协议条款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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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准备签定居间协议,但是我对其注意事项不是很懂,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签订居间协议陷阱有哪些
[律师回复] 居间协议设定买卖义务居间协议约定的是委托人与中介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对委托人设定必须签订买卖合同的义务。房屋买卖双方是否签订买卖合同,取决于双方能否对买卖条件达成意向一致,但现实中,一些中介公司以格式条款在居间协议中约定签约时限,应属无效。
交易不成收取“违约金”《合同法》明确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只能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通信费等。中介公司单方面以格式条款约定委托人在买卖不成的情况下承担所谓中介服务费或违约金,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买卖双方利用了中介的交易信息或依靠其媒介作用达成了交易却不支付居间费用,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意向金”牵制委托人许多中介公司会要求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意向金“以示购买诚意”,一旦中介公司收到该笔费用后都会利用它牵制委托人,使其不得不签订买卖合同。现实中,居间协议不可能包含买卖合同所应当包含的全部内容。在买卖双方对许多重要交易条件尚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将意向金转化为定金,存在很大的交易风险。因此,买卖双方应在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后再支付定金。
先收费再办手续按规定,经纪机构单方收取的中介费用最高为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经纪机构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户口迁移等手续后方可收取中介服务费。但事实上,不少房产中介都在协议中要求委托人一次性付完全部费用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你好,是这样的,我后天就要去签订居间合同,因为之前没签过,我想知道居间协议陷阱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签订居间合同违约金陷阱
从法律上讲,违约金条款的作用是用来约束合同双方的,以促使双方积极履行合同。然而,在目前二手房市场上,笔者发现有极少数不规范的中介公司利用其居间地位,设置“违约金陷阱”,非法获取委托人的违约金。其常用的操作手法如下:
1、中介公司在居间合同中事先拟定好格式性的违约金条款,明确委托人应于某月某日之前到中介公司与另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因委托人的原因未能签约,委托人应向中介公司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数额通常是中介费的一到两倍。
2、在委托人签署居间合同后,中介公司再口头告知委托人,等候中介公司通知具体签约时间。但此后,中介公司并不履行其通知义务。在委托人电话询问签约日期时,中介公司往往以未联系上交易的另一方为由,要委托人继续等候通知。
3、当居间合同约定的签约时间期满后,中介公司以委托人未按居间合同的约定前去签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就此类纠纷而言,由于委托人很难提供证据证明是中介公司要求其等候通知,而非自身原因未去签约,因此很有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与中介签订居间合同时,一定要留心合同约定的交易方式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在履行合同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防发生纠纷时口说无凭。
二、居间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及维权
1、根据合同法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由于居间合同系由中介公司提供,是格式合同,其中关于违约金加重另一方责任的条款应当提请另一方注意,并给予必要的说明,如果中介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由于增加了当事人的义务并没有提请当事人注意,可以请求法院认定违约金条款无效。
3、即使违约金条款有效,也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根据合同法及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违约金高于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以要求法院减少的,在签订合同仅仅一天的时间里,中介公司不可能有什么具体的损失,绝不可能有房价款的1%。以上便是“居间协议陷阱有哪些”的相关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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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分居协议书要注意什么
1、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2、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3、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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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签订的分居协议是否有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夫妻签订的分居协议是否有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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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如果未婚同居时签订了财产协议,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婚前财产婚后协议给对方是有效的,法律规定,夫妻是可以约定财产的。有效关于婚前财产婚后协议给对方双方有效的问题:男女双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协议意思表述要明确,意思明确是任何一种协议都要求的,对于婚前财产协议的要求也是一样。而且,婚前财产协议,基于其签订当事人身份的特殊性,有了明确的意思,日后不致因协议的理解发生争执而产生不必要的矛盾隔阂。同时协议中的内容应明确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婚前财产范围明确。二是婚前财产婚后共享的比例明确。三是财产描述要明确。
(2)、条件设定清楚,如果对协议的生效若未作特别约定的话,一般是结婚登记后生效。对于婚前财产协议,说白了就是男女双方为结婚后共同生活所签署的约定,也即应以结婚登记为有效要件。
(3)、协议应规范明了,意思的表述清楚,层次分明,从而避免发生争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同居期间所订“分手赔偿协议”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同居期间所订“分手赔偿协议”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王某是位下岗女工,1999年春,经人介绍,与离异中年男子李某确立了婚恋关系。此后不久,李某带着自己的一双儿女住进了王某的家,开始了与王某苦甜酸辣的同居生活。同居期间,王某、李某二人由李某执笔签订了一份“分手赔偿协议”。这份“分手赔偿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如果二人解除同居关系,李某自愿赔偿王某精神损失费及生活补助费60000元。该协议上有王某和李某的亲笔签名。同居一段时间后,王某、李某因难以相处而自愿解除同居关系。此后,王某向李某索要精神损失费和生活补助费,李某一度答应支付小许,但迟迟没有兑现。2003年初,王某无奈中以二人同居期间所订的“分手赔偿协议”为据,向提讼,要求李某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及生活补助费60000元。  诉讼中,李某没有向提交证据,但辩称该协议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是他为讨王某欢心按照王某的要求与王某签订的。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产生了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这份协议是有效协议,被告李某应当按照协议约定,赔偿原告王某精神损失费及生活补助费60000元。理由是:这份“分手赔偿协议”是王某、李某自愿依法签订的,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
第三人利益,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二人签订协议的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八条所列举的民事行为无效的任一情形,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关规定,该协议属有效协议,李某应当如约赔偿王某精神损失费及生活补助费60000元。至于诉讼中李某“为讨王某欢心而违背本人意愿而与王某签订协议”的辩称,因李某不能提供有力证据予以佐证,应不予采信。退一步说,即使事实如李某所言,按照当前全社会大力提倡的诚信精神,李某也应当为自己不负责任的签约行为负责。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王某、被告李某所签订的“分手赔偿协议”属无效协议。理由是:本案中,王某、李某在同居期间签订的那份协议,在表面上看来似乎是二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其行为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八条所列举的民事行为无效的任一情形,但是,这份建立在非法同居关系基础之上、协议内容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赔偿协议,严重违背了以下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列举了在民事诉讼中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几种情况,没有列举出因解除同居关系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因此这份违反“公序良俗”民法基本原则的协议,显然应被认定为无效协议。法官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地运用自由裁量权将这份分手协议认定为有效协议,就实质上对非法同居这种严重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给予了支持,破坏了我国倡导的行为规范,不能对人民群众的意识行动产生正确的作用,不能最终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第三种意见认为,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所签订协议中有关生活补偿部分的协议应当有效,被告李某应当向原告王某赔偿一定的生活补助费。理由是:王某与李某在协议中所约定的精神赔偿的内容,是二人在同居关系上产生的,该内容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民法基本原则,与普通民众的道德理念背道而驰,因此认定其二人所约定的有关精神赔偿的协议内容属无效协议是正确的。但是,李某事实上确是携儿女在王某家与王某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其间,李某及其子女三人必然或多或少地累及王某的生活,并给王某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因此,在李某立约自愿补偿王某生活补助费的前提下,以该协议建立在非法同居关系上为由一笔将生活补偿部分与精神损害部分一并抹掉是欠妥的。因此应当依据王某的有效举证判决李某赔偿王某一定的生活补助费。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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