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很多交通事故,基本都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这又可以叫做私了。那要是无证驾驶撞死人可以私了吗?而对无证驾驶撞死人的情况,又该如何处罚肇事者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无证驾驶撞死人可以私了吗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对于无证驾驶出现了交通事故的规定,产生重大事故的,需要负刑事责任,所以无证驾驶撞死了人刑事部分无法私了,这是由国家机关进行解决,对于民事部分可以进行私了。
二、无证驾驶撞死人怎么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33号)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在无证驾驶撞死人的情况下,已经涉嫌构成了刑事犯罪,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此时一般是不允许当事人私了的,但如果是民事赔偿部分的话,则允许当事人协商解决。以上就是对“无证驾驶撞死人可以私了吗”的解答,但愿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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