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感情不和,从而导致离婚,但是夫妻双方在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时,他们关注大都是财产方面的问题,因此就很容易忽略掉另一个问题就是户口问题,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都是女方户口迁走,那么大家知道离婚后女方户口没迁走怎么办?会有哪些影响呢?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没迁走怎么办
首先,户口迁与不迁都没关系,对你没有任何影响;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其次,房子拆迁补偿是按面积和产值计算的,而且是按户补偿。如果拆迁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她是没有权利享用补偿;如果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则她可以得到50%的补偿
二、户口迁不迁走的相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 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 期和原因。”男方可参照上述规定,到警察局申请强制迁移女方的户口。
我国法律在结婚和离婚时的户籍办理,都没有明确规定。结婚时不要求把男女的户口并到一处,离婚时也没有规定必须迁移分户。现实生活中,即是一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也可以像一家人一样,在一个户口登记簿中。
离婚后,女方不愿意迁移户口,有很多因素,有时也很无奈。例如女方没有房产,其工作单位能同意迁移到集体户上,是行得通的办法。但如果工作单位没有立户或者不同意,女方迁移户口时的住所登记就成为问题。
离婚已成为法律事实,户口在一起也不会给双方生活造成影响。在目前这种户籍制度下,只要带着离婚文件和户口本,到户籍登记部门进行夫妻关系的更改就可以了
由此可见,离婚后女方户口没迁走没有什么影响,而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知识了解,在夫妻离婚后的户口问题上,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针对这个问题还是得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果男方一定要让女方迁走的话,可以到警察局申请强制迁出。以上是律图的小编就离婚后女方户口没迁走的问题为大家做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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