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房产证可以只署名一方。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房屋,即便房产证只登记一方名字,若无特殊约定,该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在审批共同贷款时,主要考量双方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不会因房产证只写一方名字而拒绝贷款。不过,办理房产证时,只写一方名字需另一方签署放弃产权声明。之后若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在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携带结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加名手续,通常只需缴纳一定的工本费;若贷款未还清,加名需银行同意变更抵押合同,实际操作中银行可能出于风险等因素考虑而不同意。
二、夫妻共同贷款被一方挪用挥霍债务咋办
夫妻共同贷款被一方挪用挥霍,该债务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义务。因为共同贷款时双方都有签字或有共同借款的意思表示。 不过,未挪用款项的一方在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以向挪用挥霍方进行追偿。可通过协商要求对方补偿自己承担的还款金额,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贷款资金的流向、对方挥霍的证据等,证明该款项被对方挪用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支持未挪用方的合理诉求,让挪用方承担相应责任。
三、夫妻共同贷款离婚后如何分割债务
夫妻共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对于该债务的分割,首先可由双方协议处理,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 若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通常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需注意,夫妻间的债务分割协议或法院判决,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后,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在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情况下,房产证是可以只署名一方的。这并不影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但即便只署一方名字,贷款的偿还依旧是夫妻共同承担。后续涉及房产交易、抵押等情况时,仍需双方共同处理。比如房产出售时,另一方也需配合办理相关手续。若一方擅自处置房产,另一方的权益可能会受到影响。要是您在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房产证署名方面还有诸如如何保障自身权益、相关手续如何办理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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