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房产证办理流程?

最新修订 |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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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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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即完成大产权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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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只有拿到房产证以后,新买的商品房产权才归购房者所有,因此,购房者确实应当积极及时办理房产证。然而,在我国不同的地方,房产证的办理流程可能有所不同。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带来福州房产证办理流程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福州房产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即完成大产权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二步:到管理部门领取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产权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查询,以免跑冤枉路。如果要办两个证,有可能要跑两个部门,领两份不同的申请表。

第三步:拿测绘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产权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

第四步:填写表格、盖章、领取相关文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领取哪些文件,一次领齐全,免去奔波之苦。

第五步: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无论是小区收取还是由银行代收,都需要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产权证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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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不同地方的具体要求不同,一定要提前询问清楚。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产权证。

第七步: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产权证,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等仔细核对产权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第八步:办理抵押登记有些贷款银行允许自己办理产权证并且不扣押产权证,只需办理抵押登记即可。这种情况下,办理手续需要提交的文件通常包括: 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国有土地使用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人抵押权人签署的房屋出租情况说明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的,提交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通常这个手续可以与领取产权证同时办理,可以提前准备好相关文件。不同地方的具体要求不同,一定要提前询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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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步:将产权证交给银行扣押如果贷款合同约定,需要将产权证交给贷款银行扣押。按理讲,办了第八步就可以不用再把产权证交给银行扣押了,但是有些银行不放心,往往还要扣押购房合同正本,以求“三保险”。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房产证是确权的证明,各位在购买了房产后,应当尽快办理房产证,这样才能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上文中小编给出的信息可能不够完善,您可能还需要更细致、更全面的解决方案,如果您对该问题还有什么疑问,敬请咨询我们律图网的律师,为您进一步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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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
2、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记录的,或持有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先到辖区大队接受审验学习教育
3、可以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申请换证
4、对申请人因包含但不限于户籍迁移、不在暂住地、居留地居住或者部队调动原因,无法提交居住、暂住、居留证明的,由申请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上写明原因后予以办理福州驾驶证过期换证需要什么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1份
2、身份证明、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1份
4、一寸白底彩照3张
5、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业务,代理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缴交驾驶证工本费----当日领证福州驾驶证过期换证地点:闽侯县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镇墩园洲68号电话:0591-20202020马尾区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路8号电话:0591-83972020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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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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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工伤认定申报程序:   
(一)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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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所在公司有人受了工伤,所以想要多了解一下福建省福州市工伤申报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律师回复] 工伤认定申报程序:
  
(一)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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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医保怎么办理流程是什么?
单位职工办理医保增(减)员须于每月6日至25日到市医保中心(周五下午不受理、节假日不顺延)或网上申报、并于申报(审核通过)的次月生效;新参保人员从申报参保的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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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的妻子在上班的时候手受了伤,我们是福州人,我们想要报销工伤,请问下福州工伤待遇支付的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医疗费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康复性治疗、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进行治疗,以及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进行治疗,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除外)所花费的医药、手术以及其他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工伤期间,为进行必要的伙食消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发给的伙食补助费用。
  
3.交通食宿费是指受害人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支出的由其所在单位报销的交通费、食宿费用。
  
4.辅助器具费是指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
  
5.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又称为陪护费,特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其生活所支出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费用(没有规定计算标准)。
  
6.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所需的必要费用(未规定护理期限、一次性支付办法)。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致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的,按照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一次性支付的伤残补助费用。
  
8.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推出工作岗位;以及被鉴定为5-6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6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和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10.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1-4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
  1
1.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1-4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维持其生活等费用的补偿。
  1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按照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近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
  1
3.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法律后果:
  A.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B.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C.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1
4.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级政府规定。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1.赔偿基数=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2.赔偿系数:
  
(1)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
  
(2)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
  
(3)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
  
(4)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
  
(5)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
  
(6)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
  
(7)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
  
(8)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
  
(9)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
  
(10)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3.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2016-2017年福州工伤处理操作流程
  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之后,福州工伤待遇支付报销的具体步骤如下:
  
(一)到工伤保险科进行工伤事故登记(现场登记或电话传真登记均可)。时限为发生工伤之日起30日内。电话:87305920
  
(二)填写《职工工伤认定表》一式四份,经社保中心工伤保险科确认参保后,报市劳动和人力资源保障局社保处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三)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参保单位于每月6-23日到社保中心工伤保险科办理享受工伤待遇申请手续,填报《企业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随带以下材料:工伤认定表、劳动能力鉴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发票(正本)、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复印件、医嘱单、参保单位当月税单及申报明细表。送社保工伤保险科收件审核。材料不齐的填写《缺件告知单》并将材料退还企业。
  其中:
1、工亡职工如有供养亲属,须加带以下材料:工亡职工医学死亡证明、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关系证明、供养亲属无收入证明、工亡职工与亲属关系公证材料、工行闽都支行存折复印件;
2、项目参保的须加带以下材料:单位参保证明、施工许可证、团体参保登记表、劳动合同书;
3、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结论性证明。
  
(四)老工伤人员报销旧伤复发医疗费须填报《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审批表》并随带以下材料:福州社保中心工伤保险科审核认定的《委托受理单》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发票正本、费用清单和病历复印件(如有住院的还需提供住院期间的长、短医嘱单及出院小结)材料送社保中心工伤保险科收件审核。
  
(五)社保中心对当月收件的每例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经初审、复核后,录入工伤保险系统,于每月30日前打印《企业职工工伤工亡待遇发放审批统计表》、《老工伤人员医疗费报销清单》并制盘报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后于次月10日前拨付。
  
(六)社保中心每月5日前,应按月填制《工伤职工抚恤金护理费待遇发放表》、《工亡职工家属抚恤金发放表》、《工伤保险基金拨付审批单》并制盘报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后于次月10日前拨付。
  
(七)享受定期待遇的1-4级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提供生存证明或在学证明。
阿姨在福州的一家皮革厂上班,昨天因为操作机器时不小心打了个瞌睡,突然就被正在运行的机器压断了小手指,现在阿姨人在医院进行治疗,并且阿姨也想要进行工伤认定,请问工伤认定福州市的认定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工伤认定
1、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市、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2、申请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相应材料。
3、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5、认定流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工伤鉴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
2、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工伤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申请重新鉴定,此为最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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