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身损害的,势必要对受害人做出赔偿,而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了医疗费、营养费以及误工费等等,具体计算其中的误工费就要知道误工期,也就是误工的时间。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期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了解。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期是多久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确定。
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包括两个方面的证明:
1、治疗期间;
2、因受害人身体康复的需要必须的休息时间。该二个部分构成了一般情况下的误工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当然引起受害人持续误工,在这种情况下,误工费计算至受害人定残前的一日。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计算应当以其收入状况乘以误工时间。
如何理解“实际减少的收入”,在此,有两个问题需明确。
第一、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第二、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例如有些受害人在受到损害后,其所在单位并没有扣发或全部扣发其收入;对这部分受害人而言,不存在或不存在全部误工损失。在此情况下,受害人没有实际减少的收入就不能获得赔偿。
综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期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确定,在要求进行误工费赔偿的时候,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具体的误工时间,否则的话还是很难获得赔偿的。律图小编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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