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要注意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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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金阳律师
姚金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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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合同双方的法律地位,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很多特许人会用到“代理”词汇,这里的代理虽然与民法上的“代理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毕竟使用到了“代理”的概念,很容易造成该被特许人是特许经营企业“代理人”的误解。2、设立加盟店的形式3、任意解除权。
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特许经营权转让问题

1、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

2、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二、特许经营权的期限

一般不少于3年。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收取

特许经营除了可以收取特许经营费,还可以收取保证金

四、保密条款

特许人应与被特许人约定被特许人应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以及被特许人泄密时应承担的责任。

五、特许人为被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问题

特许人为被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特许人或者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特许人不得强行要求被特许人接受其货物供应。但可以规定货物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或提出若干供应商供被特许人选择

六、特许人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问题

对于由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特许人对该产品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七、特许人对被特许人的培训、指导问题

特许人应当为被特许人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销售、业务或者技术上的指导、培训及其他服务。

八、终止特许经营资格的问题

特许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人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

九、合同终止后,原被特许人的义务

原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的注册商标、商号或者其他标志,不得将特许人的注册商标申请注册为相似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商标,不得将与特许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请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商号,不得将与特许人的注册商标、商号或门店装潢相同或近似的标志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中。

不管是怎样的合同,当事人都要好好的签订,同时也要注意其中的事项,否则的话就有可能给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害,对于特许经营合同来讲也不例外。至于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律图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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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种模式中,加盟商要承担注入大量资金的义务,但只有监督和建议的“虚权”;而特许总部全面控制加盟店的人、财、物,且往往还要求享受利润分成但不承担损失。这实质上与特许人的直营店或者合伙并无二致。此种情况下,却只将承担经营损失的风险全部转嫁到加盟商身上,是不公平的。《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这样规定的意义在于,假如约定了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人,或者由部分人承担全部亏损,明显有违民事活动的公平原则。虽然特许经营“托管模式”名义上并非合伙,但完全是以擦边球的形式,触及到了《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禁止性规定相同的实质。
其次,因合同约定特许人不承担经营亏损,也就是我虽然我托管了,但不为经营效益负责。加之合同要求加盟商必须向特许总部采购原材料、消耗品,并遵守特许人提供的商品价格,不可私自进行原材料的采购。这样特许人就没有了约束,在托管活动中就可能不顾经营成本,高价采购、过量采购,以期优先满足自己的利润要求,从而伤害了加盟商的利益。再次,作为特许人,加盟总部作为经验和具有资源、专业优势的一方,相对被特许加盟商来说应承担更多的审慎注意义务。然而,由于我国特许经营方面的立法较薄弱,只有一部2007年《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成为特许权人的门槛较低。现实中不少商家虽然符合“两店一年”(两家以上的直营店,一年以上的经营业绩)的法定条件,但必要的人才和管理技术特别是向被特许者提供经营指导和服务的能力是比较欠缺的。商业宣传或许很诱人,但真正做起来,恐怕并没有想总那么精专。案例中,某餐饮公司所选择的店面面积过大、房租又高,店址又偏离主城区域;人员管理上又简单粗暴,频繁更换店长,员工不断离职……这些也是店面亏损的主因。所以,作为加盟商,在签订托管模式的特许经营合同时务必谨慎,最好为己方争取一些实质可操作的权利,防止特许权人滥用权利侵害自己的利益。(文/陕西伟天律所黄卫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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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店的区域特许经营权是指加盟店的特许经营权还是特许经营协议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加盟店区域特许经营协议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通过分部使加盟店获得总部(_________公司)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加盟店,并获得分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特许经营项目 分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加盟店。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 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_________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加盟店。 分部与加盟商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本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合同对加盟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对加盟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合同的当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加盟商(加盟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加盟商不得依据本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加盟商(加盟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 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分部和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加盟商与加盟店 第五条加盟商 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____岁至________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____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________记录; (六)有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 (一)至 (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加盟店 加盟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_______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间,与其他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装修,经分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由____承担 第七条合同文本 分部与加盟商签订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特许经营合同》文本,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与加盟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条合同审查 分部与加盟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应当将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关资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报总部审查。 总部收到后,应在______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合格,总部将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本合同自总部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时生效;如不符合总部规定,总部将不予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本合同不生效。 在总部审查批准期间,分部和加盟商均无权终止本合同。如未经总部审查批准,加盟费返还加盟商。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九条许可的权利 分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_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使用方式 分部许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设立加盟店: (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十一条许可形式 基于总部授予分部的_________许可权,分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分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分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观情况变化时,如果分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加盟店而不至于对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分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加盟店,但与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优先权; (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营业场所 分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街)_______号建筑物______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系_________拥有。 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经分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 第十四条特许区域 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加盟店为中心半径_________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第四章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五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月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_______年,依此类推。 第十六条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加盟店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分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分部及总部提讼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分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特许经营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特许经营手册 第十八条经营手册 分部向加盟商出借总部制定的详细载明加盟店操作规则的《特许店经营手册》(以下简称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通用。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经充分地审阅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经营手册的更新 总部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经营手册进行更新,使加盟店拥有最新的经营手册,费用由总部承担。 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通过更新经营手册而使加盟店承担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 第二十条经营手册的变通 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经分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加盟店的执行作出适当变通。加盟店可以提出进行变通的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加盟店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习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变通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所有。 第二十一条经营手册的执行 加盟店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 分部有权监督、检查加盟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对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的行为,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经营手册的归属 经营手册的所有权属于总部所有,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加盟店应当向分部交回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 经营手册由加盟店统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营业场所内由加盟店经理及_________人员查阅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 第六章培训 第二十三条培训职责 对加盟商提供的培训与支持,除下列几项由总部进行之外,均由分部承担: (一)对加盟店经理的初始培训; (二)向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缉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初始培训 总部(分部)应当对加盟店人员进行为期_____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及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分部具体安排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报分部审核批准,分部有权否决加盟店提出的培训人选。 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后续培训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分部应当对加盟店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加盟店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分部与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缉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介绍网络成员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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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一般不少于3年,特许经营除了可以收取特许经营费,还可以收取保证金。注意特许经营的范围,价格,期限,特殊情形,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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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特许经营人的特许活动有哪些特殊条件
[律师回复]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明确了只有企业可以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根据本条的规定,特许人的组织形式是“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许经营活动。这里所谓的企业,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经营性活动并具有或相对的法律人格的组织。以企业的资本构成和投资者责任形式划分,在我国,企业的法律形式包括:

1)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形成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具体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此外,200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还规定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1名自然人股东或者1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通过订立合伙协议,依法设立,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同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同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股份合作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主要由本企业职工出资,出资人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股份合作企业也是我国特有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4)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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