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赔偿项目:
车上人员伤亡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为准,但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不能超过每座赔偿限额。具体费用包括:抢救费、医药费、误工费等。
二、赔偿额度:
保险公司会根据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赔偿所有应赔偿总金额的80%-95%(其余部分为保险条款规定的免于赔偿部分)。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赔偿8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85%,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赔偿90%,被保险人负次要责任的赔偿95%。
三、常见除外责任:
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违章搭乘造成的人身伤亡;
(二)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三)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
(四)乘客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五)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很多人认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赔偿范围和第三者责任险差不多,所以投保车险时只选择第三者责任险而不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专家表示,车上人员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是两个不同的险种。其保障范围是不同的。从法律角度来说,第三者责任险涉及的是侵权民事责任,通常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而车上人员责任险主要是因违反运输合同而产生的合同责任,受《民法典》的调节和制约。一般来说,车上人员责任险只能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后方能附加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障的是车下的人员,而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障对象仅限于车上人员。其次,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一般较高,赔偿限额人从5万元至100万元以上。而车上人员责任险必须按核定座位数投保,赔偿时最高不超过每座赔偿限额。当然,每座限额一般都远远低于第三者责任险的限额。这样,同一伤者在不同险种项下计算出来的赔偿结果可能会大相径庭。因此,在处理汽车责任险案例时,首先应当分清保险事故中的赔偿对象是车上人员还是第三者。
需要注意的是,车上人员责任险主要保障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不是行为人出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导致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车上责任赔偿险范围由《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具体规定,但赔偿的内容又同事故程度、双方责任划分、车上人员自身情况、所坐车辆情况等息息相关,这就需要当事人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依照法律划定车上责任赔偿险额度,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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