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检察院如何提讯在押犯罪嫌疑人
检察院提讯在押犯罪嫌疑人时,需遵循法定程序。首先,提讯人员应出具证明工作身份的证件和提讯通知书。 在场所方面,一般在看守所内进行提讯,看守所应提供合适的讯问场所。 提讯过程中,要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告知其权利义务,如有权申请回避、有权自行辩护等。讯问时应个别进行,严禁以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获取口供。讯问要制作笔录,记录内容应如实、准确,讯问结束后交犯罪嫌疑人核对,若记载有遗漏或差错,犯罪嫌疑人可提出补充或改正,确认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同时,可根据需要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以保证讯问合法性和证据的有效性。
二、检察院如何追加犯罪嫌疑人
检察院追加犯罪嫌疑人,需遵循一定程序。当发现遗漏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时,应进行全面审查核实,获取相关证据材料,证实其有犯罪事实且应负刑事责任。 经检察长决定,制作追加起诉决定书。追加起诉决定书应写明追加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追加的犯罪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等内容。随后,将追加起诉决定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若需追加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以便补充侦查相关证据,待补充侦查完毕后,再按上述程序追加起诉。
三、检察院如何判定诈骗罪
检察院判定诈骗罪,主要从以下方面考量: 首先,看是否存在犯罪事实。要确认是否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欺诈行为包括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此处分财产。 其次,审查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证据要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行为的过程、手段、骗取财物的数额等关键事实,证据需具备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 再者,考量诈骗数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不同数额对应不同量刑标准,需判断是否达到诈骗罪的入罪标准。 最后,依据法律规定定性。严格依照《刑法》关于诈骗罪的条款,结合案件事实进行认定。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检察院就会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当探讨检察院如何提讯在押犯罪嫌疑人时,这其中涉及诸多程序细节。比如提讯的时间安排、提讯人员的资质要求等。检察院会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讯。提讯过程中,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对检察院提讯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流程、提讯过程中的权利保障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知识,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消除您心中的疑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