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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事故鉴定分类是怎样的
医患事故案件中的鉴定,一般可分为医疗事故鉴定、医疗过错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等,是否需要进行鉴定、需要进行哪种性质的鉴定,一般要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具体案情来决定。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般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认定是否医疗事故及损害后果。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作为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可以在庭审中进行质证,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组成员出庭,由法庭决定是否采信鉴定报告。
而医疗过错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般应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该类案件争议的焦点往往是医疗行为有无过错及与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这也是认定案件事实和当事人责任的难点问题。如果这一问题解决了,案件的实体处理也就基本上有了定论。
由于舆论的广泛宣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及其在诉讼中的重要性已经被人们所普遍了解。
二、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非医疗事故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医疗机构私自生产、配制未经国家专门检验批准的药物,给患者造成损害的;
(3)因患者无钱医院不予收治抢救,造成急症患者死亡、残废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4)使患者多付出医疗费和承受本可避免或更大的医疗痛苦。
(5)输血异常反应与感染;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知道医疗事故鉴定分类主要包括了医疗事故鉴定、医疗过错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三种,而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鉴定都需要采取,当事人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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