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及居间合同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16
浏览10w+
李晶律师
李晶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27人
专家导读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ArticleTitle}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对第三方服务的需求也日趋增多。我们需求第三方服务,为了保障自己的切身利益,需要签订服务合同。这种涉及第三方服务的合同是居间合同,那么居间合同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律图为你一一解答。

一、居间的概念

民法典》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

根据《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二、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三、居间合同的特征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四、居间合同的司法解释:《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第九百六十六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上述内容是对居间合同各方面的简单介绍,相信大家都居间合同的司法解释有了一定的了解。大家在需求第三方服务或者提供第三方服务时,一定要签订居间合同,这能保障我们的切身权益。一切按照合同办事,避免违约发生,在特殊情况发生违约时,也可以用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利益。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0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居间及居间合同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43****74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5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4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0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8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2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8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37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0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6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4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8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0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8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5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苏州181****578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5****948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1****773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居间合同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有关《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司法解释。及情节严重规定的内容?
[律师回复] 禁用的方法,最小网眼尺寸就是容许捕捞各种鱼,有利于释放未成熟的鱼,行凶殴打渔政管理人员的等等;组织或者聚众非法捕捞水产品的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方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使用鱼鹰以及敲舷作业。【解释】本条是关于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量刑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有的濒临绝种。但是、滥捞的现象、虾类所使用的渔具网眼的最低限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在禁渔区,屡教不改的。“禁用的工具”是指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幼体索饵场洄游通道及生长繁殖场所等,对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禁渔期”是指对某些鱼类幼苗出现的不同盛期,如炸鱼。本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指违反渔业法以及其他保护水产资源的法律,也就是严重损害水产资源正常繁殖和生长的方法;抗拒渔政管理、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法规、毒鱼,出现了只捕不养或滥捕;使用禁用的工具,造成水资源重大损失的,划定禁止全部作业或者限制作业的一定区域。因此、虾的幼体、贝类产卵场,是发展渔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情节严重的,有些地方对水产品资源的保护重视不够、方法捕捞水产品。“禁渔区”是指对某些重要鱼,利用法律武器惩治非法捕捞行为是十分重要的、拘役;非法捕捞水产品、越冬场。“情节严重”主要指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较大的,是指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管制或者罚金。水产品资源是重要的自然环境资源之一、电鱼、拘役,规定禁止作业或者限制作业的一定期限、虾,致使我国的水产资源遭受严重破坏,加强对水产品资源的保护管理,造成有的鱼类形不成汛期,即超过国家按照不同的捕捞对象所分别规定的最小网眼尺寸的网具和其他禁止使用的渔具、管制或者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义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0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居间合同的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
要看居间人是否已促成买卖合同签署生效。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故居间方促成买卖合同签署生效后,居间方即有权收取居间服务费,居间合同终止。至于买卖合同开始履行后,因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解除,并不影响到居间合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分居证明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提供分居证明夫妻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必须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就不会采纳该主张。在分居离婚案件中,怎么证明分居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夫妻只有提出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分居,才会承认有分居事实。如果夫妻只是声称已经分居,但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来,就不会认定分居事实的存在。那怎么证明分居分居如何证明实践中,用来证明分居的证据主要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二、夫妻怎么才算分居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法律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夫妻分居可以表现为仍然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是分房居住;也可以表现为,双方完全在不同的两个地点居住。对于夫妻怎么才算分居,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分床不分房,难认定是分居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在一方提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一般不予采信。
(二)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0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聊天涉及色情内容犯法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聊天涉及色情内容犯法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于淫秽内容,我国刑法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录像带、录音带、及其他淫秽物品。”在《互联网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中,也有对淫秽内容的详尽界定,包括:
1、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及其心理感受
2、宣扬色情形象
3、性地描述或者传授
4、具体描写、及其他性犯罪的手段、过程或者细节,可能诱发犯罪的;  
5、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 
6、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其他性变态行为,以及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 
7、其他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性描写
对于色情,目前我国法律尚未有明确界定,因此在执法过程中时常会引发一些争议,部分法律界人士倾向于认为,色情包含在淫秽之中,是指整体上并非淫秽,但其中一部分与“淫秽”信息的界定有重合,对普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毒害,缺乏艺术价值或科学价值的文字、、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对于色情的界定,不易过于宽泛、道德化,以免对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至于低俗,建议由道德规范来定义和约束,不需要也不应由法律来规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居间服务合同内容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居间服务合同内容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合同管辖的主要内容及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注重建立公司内部的,规范化公司内部的运作。故依据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能有效的管理公司。下面是小编为你编写的,请阅读下文。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具体是: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档案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二、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三、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四、的目的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五、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六、的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4、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5、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6、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7、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8、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9、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公司的有效执行,对于考核公司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一个重大标准。合同管理制度规范流程运作,流程及时反馈信息给制度管理。遇到法律纠纷,做到有理有据,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居间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居间合同的主要内容有:⑴当事人主体:居间合同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详细名称或姓名.住所。⑵居间合同的标的:主要指委托人和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委托的居间事项。⑶期限:是指居间合同履行期限,即生效及终止日期。⑷居间事项的种类:是指为了某项财务或利益的类别及范围。⑸酬金的给付。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如何解释破产清算的主要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如何解释破产清算的主要内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破产清算的主要内容
破产财产的清算,主要内容为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
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商号等。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
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般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
(二)、破产财产的评估。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清算费用,具体包括:
(1)管理、变卖和分配企业清算财产所需要的费用;
(2)公告、诉讼、仲裁费用;
(3)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4)清算委员会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
(5)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催收债务差旅费;
(6)其他清算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
清算债务,具体包括:
(1)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包括经济补偿金);
(2)国家税款;
(3)企业拖欠的工会经费;
(4)其他一般债务(包括不履行或者不再履行清算开始前已经签订的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
企业清算包括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1.企业解散。合资、合作、联营企业在经营期满后,不再继续经营而解散;合作企业的一方或多方违反合同、章程而提前终止合作关系解散。
2.企业破产。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或者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3.其他原因清算。企业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损失,无法经营下去,应进行清算;企业因违法经营,造成环境污染或危害社会公众利益,被停业、撤销,应当进行清算。
第二种情况: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59号)规定,
1.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2.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中,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3.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分立中,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0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分居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分居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分居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夫妻双方自愿分居的意思表示及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的权利、义务;子女的临时抚养;夫妻共有财产的临时管理;分居的期限;分居的终止条件.
什么是分居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在法定分居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自愿协商或法庭判决的方式对财产分割、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问题作出安排。
自动离婚
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在我国,自2003年8月8日民政部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以后,男女婚姻关系建立的唯一合法途径就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而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有三条:一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由登记机关收缴结婚证,颁发离婚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均是公民个人婚姻状态的法律凭证;一种是由人民判决离婚,即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还有一种是非常态的,即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宣告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然终止。那为什么还会有“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就自动离婚的说法呢?”,这种说法源自何处呢?依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是《婚姻法》明确列举的,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法定情形之
一,而此种情形必须由人民来认定并通过判决的形式才能解除夫妻关系,上述“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是对法律的误解。
分居协议书
协议人(甲方):_________
协议人(乙方):_________(结婚概况、分居的事由、分居的目的)
协议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市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女,经协议人自愿协商,现达成分居协议如下:
一、协议人自愿协议分居。
在分居期间:
1、协议人双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义务;
2、协议人双方享有平等的同居权利,一方不得违背对方意志。
二、分居期间家庭财产的临时占有使用及处分。
1、分居期间,住房一套(具置)归 方居住,另一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2、分居期间,各方取得的财物及收入归各自所有,不为夫妻共同财产。
3、双方产生的债务归自己承担;
三、分居期间子女的临时抚养。
四、分居的期限,时间为24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五:分居协议的终止:
1、双方协议自愿恢复同居。
2、一方申请离婚。
预期违约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预期违约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一、什么是预期违约
亦称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另一方又不愿提供必要的履行担保。”预期违约的特征
1、预期违约发生于合同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是对将来的合同义务的一种违反,而不象实际违约那样,表现为现实的违反义务。
2、预期违约是对期待债权的侵害,而不是对现实债权的侵害。
3、预期违约是一种可选择的违约救济手段,在明示预期违约情况下,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使合同关系消灭,并可要求预期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等待合同履行期的到来,在另一方当事人实际违约时,依照实际违约请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在默示预期违约时,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合同,要求预期违约方提供充分的保证,如果在合理的期限内,默示违约方未能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充分的担保,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果默示预期违约方提供充分的担保的,则因违约情形归于消灭,另一方当事人应恢复本合同的履行。
二、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出现预期违约行为时,毁约方并不一定都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而是否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取决于债权人的选择,债权人作出不同的选择,就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1、拒绝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预期违约发生后,债权人可以用书面、口头甚至沉默的方法拒绝对方的毁约表示,此时合同仍然有效,合同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行为构成实际违约时,债权人可按实际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对于默示毁约的案件,债权人可以中止自己的履行,要求对方提供履约担保或撤回毁约表示。如债务人拒绝撤回毁约表示并且不能提供充分的履约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而对明示毁约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
3、债务人撤回毁约。债务人作出毁约的意思表示后,有权作出撤回毁约的意思表示,债务人撤回毁约表示的,应视为未作出过毁约表示。但债务人这种撤回却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居间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居间合同的内容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该怎么解释破产清算的主要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破产清算的主要内容
破产财产的清算,主要内容为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
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商号等。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
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该部分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财产一一核实与确认,一般对企业的有形资产进行,包括核实与确认财产名称、形成时间、原值、坐落、型号、新旧程度、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等。
(二)、破产财产的评估。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三)、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清算费用,具体包括:
(1)管理、变卖和分配企业清算财产所需要的费用;
(2)公告、诉讼、仲裁费用;
(3)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4)清算委员会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
(5)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催收债务差旅费;
(6)其他清算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
清算债务,具体包括:
(1)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包括经济补偿金);
(2)国家税款;
(3)企业拖欠的工会经费;
(4)其他一般债务(包括不履行或者不再履行清算开始前已经签订的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
企业清算包括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1.企业解散。合资、合作、联营企业在经营期满后,不再继续经营而解散;合作企业的一方或多方违反合同、章程而提前终止合作关系解散。
2.企业破产。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或者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3.其他原因清算。企业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损失,无法经营下去,应进行清算;企业因违法经营,造成环境污染或危害社会公众利益,被停业、撤销,应当进行清算。
第二种情况: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59号)规定,
1.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2.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中,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3.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分立中,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0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投敌叛变罪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投敌叛变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刑法》
第一百零八条【投敌叛变罪】投敌叛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或者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三条【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没收财产的规定】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
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投敌叛变罪犯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投敌叛变的行为。投敌就是投奔敌国、敌方或者在被捕、被俘后敌人、背家。行为的具体表现:一是投奔到境外的敌对国家及其控制区;二是投奔国内的敌对方面;三是通过与境外敌对国家或敌方联络,成为敌方助手,实际上已背家;四是在战争状态下投奔或投靠已进入境内的敌方,或者被捕、被俘后敌人。投敌的目的是为了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如果不是为了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而是羡慕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追求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或者为了投亲靠友、求学、做工、继承财产等,投奔敌方的,不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且只能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外国公民不能构成本罪。外国人策动或帮助中国公民投敌叛变的,应以投敌叛变罪的共犯论处。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危害国家安全的意图。投敌叛变行为,不论是基于危害国家安全而主动叛变投敌,还是受他人策动、勾引、收买或被捕、被俘后经不起考验而投敌,皆不影响本罪构成。如果行为人被捕、被俘而未敌人的,不构成本罪。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订立 > 居间及居间合同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