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后诉讼资格有哪些?债权转让后诉讼通知义务由谁履行?

最新修订 | 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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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应该将债务人作为被告,债权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列为诉讼中。理由如下:虽然该债权在转让之前已经经过法院宣判确认,但是确认的仅仅是债权关系,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终止,继续合法有效。
债权转让后诉讼资格有哪些?债权转让后诉讼通知义务由谁履行?

一、债权转让诉讼资格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应该将债务人作为被告,债权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列为诉讼中。理由如下:

1、虽然该债权在转让之前已经经过法院宣判确认,但是确认的仅仅是债权关系,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终止,继续合法有效。

2、债权人经过合法手续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该第三人成为合法的债权受让人并且该债权转让已经通知给债务人,由于是债权转让,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言外之意,债权只需要通知给债务人便可生效而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因此,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已经生效。依照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因此,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受让人自然拥有诉讼资格,享有诉讼权利。

二、债权转让后诉讼通知义务

1、债权转让的诉讼通知义务是否仅由转让人履行,而不能由受让人履行。

依照《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的规定,债权转让合同一经成立并生效,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立即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但该效力并不必然约束作为合同当事人以外第三人的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合同对债务人在何种条件下生效的问题上,债权人转让其债权必须以对债务人的通知为前提,即债权转让行为告知债务人后,该债权转让行为始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但该条款只规定了“应当通知”债务人,并没有规定应当由谁来履行“通知”义务,即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的主体并没有规定明确。这是需要补充的法律漏洞。在审判实践中有的法官理解为债权转让通知的法定义务人或通知主体仅为转让人。笔者认为应将债权转让通知的履行义务理解为由转让人或受让人承担,既符合立法原意,也具有现实意义和审判需要。

2、如果受让人可以履行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受让人未经通知就直接起诉债务人是否可以认定为履行了通知义务。这一问题实际上就是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的履行方式是否受限的问题。

3、如果受让人不能履行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法院裁定驳回受让人对债务人的起诉后,转让人履行通知义务予以补救,受让人再次起诉债务人,将面临诉讼时效已超过的诉讼风险,受让人第一次起诉债务人的行为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所以,鉴于司法体系的严谨性,诉讼资格也必须考量相关法律后做出规定,即债权转让后诉讼资格确定中,债务人应为被告,债权人则应作为诉讼体系中的第三人出现。由此,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义务时,则由债券受让人来代替诉讼资格履行相应的义务与权利。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镇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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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关于债权转让因为将涉及债务人的利益,所以法律明确要求债权转让有以下几个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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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就是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因为没有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通知即可,不需要取得债务人的同意。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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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贷款抵押人___,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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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个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
2.制造厂家:___。
3.型号:___。
4.件数:___。
5.单件:___。  
6.置放地点: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
8.抵押期限:__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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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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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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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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