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商品房预售后能不能改变房屋设计
商品房预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则上不得擅自改变房屋设计。若确需变更规划、设计,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等,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符合以下条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法律效力:出卖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合同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若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预售合同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的,合同有效。此外,若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所以判断预售合同是否有效,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不是最终正式的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正式合同。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就尚未建成的房屋进行预先买卖所签订的协议,对买卖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该合同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房屋基本情况、价款、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内容。 不过,它与房屋交付后办理产权登记时所依据的合同存在差异。预售合同签订时房屋未建成,可能存在规划变更等因素,后期会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但预售合同本身合法有效,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依据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商品房预售后并非完全不能改变房屋设计,但需要遵循严格的规定和流程。如果开发商确有合理原因需要变更,需提前通知购房者并取得其同意。若购房者不同意变更,开发商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而且变更后的房屋设计不能降低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等。你在购房过程中是否遇到过类似房屋设计变更的疑问呢?比如变更后对房屋价值有何影响,或者不同意变更时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要是你还想深入了解商品房预售房屋设计变更的相关法律要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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