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20
浏览10w+
孙伟伟律师
孙伟伟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96人
专家导读 听器听力损伤标准1 重伤一级1、双耳听力障碍(≥91dB HL。2 重伤二级1、一耳听力障碍(≥91dB HL。2、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另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3、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伴同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4、双耳听力障碍(≥61dB HL。

{ArticleTitle}


近年来,刑事案件审判越发复杂,刑事司法鉴定对于明晰刑事案件复杂的真相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作为审判刑事案件的依据。而我国刑事鉴定目前存在重复鉴定等诸多问题,为了规范刑事司法鉴定,有必要对刑事司法鉴定标准多加关注,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 刑事司法鉴定标准 的内容吧。

一、刑事司法鉴定问题

1、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多种管理机制并存,导致了“鉴侦合一”现象

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系统内部设立鉴定机构,其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同时具有“执法者”的身份。这直接导致了“鉴侦合一”、“鉴检合一”的现象。既然司法鉴定是科学实证活动,那么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保持中立的社会角色。而这种双重身份的存在,无法从制度上保证鉴定人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公安、检察机关的职责是揭露和追诉犯罪,它们的鉴定是控方证据的组成部份,即使其做出的鉴定结论是客观、公正的,群众有时也会认为鉴定人员同侦查人员同属一个单位,缺乏回避,从而信任度下降,公信力大打折扣,影响司法鉴定的社会效果;同时,侦查机关在自己的诉讼阶段,独立地进行鉴定,也容易导致司法鉴定的暗箱操作,容易造成司法不公。

2、侦检机关垄断鉴定启动权,当事人无权启动司法鉴定程序

无论是《刑事诉讼法》,还是各机关颁布的诉讼规则,关于当事人参与鉴定程序的规定几乎是空白。当事人除了拥有知悉鉴定结论的权利和申请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的权利外,再无其他权利。对于鉴定的启动,鉴定的事项、范围,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选任等等,当事人一方毫无置啄的机会[4]。有些地方连对鉴定人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利都无法落到实处,整个鉴定程序毫无当事人的身影,而鉴定结果却与其利益息息相关。鉴定权成为了一种准司法权,当事人、被指控人只是准司法权作用的客体。

二、刑事司法鉴定标准

(一)听器听力损伤标准

1、 重伤一级

(1)双耳听力障碍(≥91dB HL)。

2、 重伤二级

(1)一耳听力障碍(≥91dB HL)。

(2)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另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3)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伴同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

(4)双耳听力障碍(≥61dB HL)。

(5)双侧前庭平衡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3、轻伤一级

(1)双耳听力障碍(≥41dB HL)。

(2)双耳外耳道闭锁。

4、 轻伤二级

(1)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2)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3)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4)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5)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5、 轻微伤

(1)外伤性鼓膜穿孔。

(2)鼓室积血。

(3)外伤后听力减退。

(二)视器视力损伤

1、 重伤一级

(1)一眼眼球萎缩或者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

(2)一眼视野完全缺损,另一眼视野半径20o以下(视野有效值32%以下)。

(3)双眼盲目4级。

2、 重伤二级

(1)一眼盲目3级。

(2)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

(3)一眼视野半径10o以下(视野有效值16%以下)。

(4)双眼偏盲;双眼残留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

3、 轻伤一级

(1)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

(2)一眼虹膜完全缺损。

(3)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4)一眼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4、 轻伤二级

(1)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2)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3)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4)斜视;复视。

(5)睑球粘连。

(6)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7)一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5、 轻微伤

眼球损伤影响视力。

综上所述,近年来,随着科学的进步,刑事犯罪也越来越来复杂。刑事司法司法鉴定由于可以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因而对于保证案件的审判公正有重要作用,对诉讼产生重要的影响。上述刑事司法鉴定标准有利于解决现存刑事司法鉴定问题。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葫芦岛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3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1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4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1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8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4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2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5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4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5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5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3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7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7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2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5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轻伤司法鉴定标准,新耳朵司法鉴定标准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轻伤司法鉴定标准,新耳朵司法鉴定标准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鉴定报告鉴定评估报告鉴定报告鉴定报告鉴定不服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了司法鉴定结果可以更加公证,对自己更加有利,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的过程中不要只是单纯地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 针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有明确的规定: 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此外,第28条也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投诉反映 假若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是,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司法鉴定初鉴定时期,司法鉴定机构违法,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 当事人自己主动搜集证据推翻司法鉴定结果 正规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首页会有一份声明,其内容往往包括什么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之类。也就是说有效的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当当事人发现司法鉴定结论缺乏真实性的时候,可以积极搜集证据,以推翻司法鉴定结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刑事轻伤二级鉴定标准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轻伤二级的标准为: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d.颅骨骨折。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3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事伤情鉴定标准等级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刑事伤情鉴定标准等级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鉴定医疗损害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用哪一个鉴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法律鉴定流程,法医鉴定流程,法医鉴定流程,法医鉴定多久,法医鉴定
[律师回复] 法医鉴定程序医鉴定时间是多久,法医鉴定多少钱 法医鉴定程序: 向你的审判庭提交申请鉴定的申请书和鉴定所需要的所有检材(病例,拍的片子之类); 由审判庭递交到司法鉴定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会做审批表和委托函,前提是你在申请时同意由原审指定鉴定机关,如果不希望由指定鉴定机关的话可以申请报高院,由高院摇号确定鉴定机关,这个就是随机的了; 将你的所有鉴定材料连同手续一起交给鉴定机关进行鉴定,在结果出来后,鉴定机关送回由审判庭再跟你进行联系。 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及物理、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与人身有关的活体、尸体及生物物证等的检验鉴定工作,从而取得死亡原因、伤害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 法医鉴定结论是三大诉讼法的重要证据种类,由于其与人身密切相关,决定了法医鉴定在诉讼和非诉讼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案件性质的重要根据,同时又是鉴别案内其他证据是否真实的重要手段。可以说,法医鉴定工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公正与否。被鉴定人在接受检验时必须与鉴定人密切配合,必须向鉴定人提供真实的全部治疗病历、检查报告单、各种摄片,不得造假,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医鉴定时间是多久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法医鉴定费用是多少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基准价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者在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制定浮动幅度。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司法鉴定轻微伤标准量刑标准是什么?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了轻微伤的下限和上限。上限为轻伤二级的下限,下限为构成轻微伤的最低门槛标准,凡是达到轻微伤下限而未达到轻伤二级下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凡是未达到轻微伤下限的损伤其程度均不构成轻微伤或者称为皮肉痛苦。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3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司法鉴定车损标准
司法鉴定中,车辆损失评估并无固定统一标准。 事故车辆及物品由公安机关接收并保管,按规定检验鉴定后,可委托价格事务所评估损失。 涉及保险,需通知保险公司参与。 原则上,事故后应尽快鉴定车辆及物资损失,特殊原因可延迟。 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向交警支队提出申诉并重新鉴定,新结论需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工伤鉴定去哪里做,去哪鉴定,工伤鉴定
[律师回复] 办理工伤案件应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工伤的时效为一年,一定要抓紧时间进行程序; 第二,工伤程序复杂:如何受害职工未与用人单位签 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受害职工先要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认定在事发时受害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之后就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赔偿,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 第三,关于工伤待遇:未定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用。  4、康复性治疗的费用。  5、辅助器具费用。 6、护理费。  7、工资福利。伤残鉴定后确定伤残等级的,除享受以上1至7项待遇外,分三种情况对待:  1、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司法鉴定 > 刑事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