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的一般理由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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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上诉主体原因,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和16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有两种,其一为驳回异议的裁定,其二为异议成立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裁定。前者的当然主体是申请人,后者为申请人的相对方。
管辖权异议的一般理由

在日常生活中,如触犯民事需要由法院审理的话,管辖权异议的意义便在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能够充分享有并行使自己的诉权,那么管辖权异议一般又需要什么理由呢?律图小编为你解答。

管辖权异议的一般理由

在管辖权异议案件中,合同类案件较多。这是因为合同纠纷会牵涉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等多个地点,而很多情况下,这些相关地点的法院都拥有管辖权,此类管辖权冲突就使当事人在选择管辖法院上面临着第一次决择。

一、上诉主体原因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和16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有两种,其一为驳回异议的裁定,其二为异议成立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裁定。前者的当然主体是申请人,后者为申请人的相对方。

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三、相关处理

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

四、措辞不当的后果

提请管辖权异议是很多货款纠纷中作为被告的债务人惯用的拖延诉讼的手法。这些手法的操作目的无非为了拖延诉讼程序,以达到延迟还款的目的。但是如果管辖权异议措辞不当有可能损害到异议申请人的实体权利,从而导致败诉的法律后果。管辖权异议的申请人在异议申请书的措辞方面应注意可能涉及到的实体权利义务,防止因措辞不当构成证据规则上的自认。

由上文得知,管辖权异议一般需要向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到之日起十天内提起上诉,作为公民我们应当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但是措辞不当有可能损害到自身的实体权利,从而导致败诉的后果,所以在写申请书时应当加倍小心,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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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两个案由的管辖权异议?
第一审法院立案时应当根据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性质,首先应适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列出的第四级案由,第四级案由没有规定的,则适用第三级案由;第三级案由中没有规定的,则可以直接适用相应的第二级案由或者第一级案由。两个案由的管辖权异议大致上同正常的一个案由的管辖权异议是没有太大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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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案由和管辖权异议能提出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在同一诉讼中,涉及案由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系,属于主从法律关系。那么,人民应当以主法律关系确定案由。如果两个案由的管辖权异议问题,这种情况和正常的个案由管辖权异议,那是没有太大区别的。
1、
第一审立案时应当根据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性质,首先应适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列出的
第四级案由,第四级案由没有规定的,则适用第案由;第案由中没有规定的,则可以直接适用相应的
第二级案由或者第一级案由。地方各级人民对审判中出现的可以作为新的第民事案由或者应当规定为第四级民事案由的纠纷类型,可以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将定期收集、整理、筛选,及时细化、补充相关案由。
2、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属于主从关系的,人民应当以主法律关系确定案由,但当事人仅以从法律关系的,则以从法律关系确定案由;不属于主从关系的,则以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确定案由,均为诉争法律关系的,则按诉争的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根据第二条的规定,一个案件中可以有两个案由。
二、管辖权异议的说明
1、管辖权异议处理的程序人民对管辖权异议处理的总的原则是及时审查、及时裁定、及时移送。基层审查管辖权异议可适用简易程序。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内提出。如当事人逾期提出的可按照有关职权审查的方式进行处理。
2、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对象及效力在有多个被告的案件中只有部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一般只需对提山的异议理由进行审查。裁定书中只需列明原告和提出异议的被告。对部分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进行裁定即是对整个案件的管辖进行判断裁定书的效力及于其他当事人。
3、管辖权异议处理的期限一审期间经审查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的应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成立的应当在三日内征询原告意见原告同意将案件移送的应当记明笔录次日作出移送裁定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原告不同意将案件移送的应当在原告表示不同意之日起的七日内作出书面裁定。涉及管辖权异议的主要证据需要鉴定的经庭长审批后可适当延长审议时间。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的一审在发送上诉状副本后即可移送卷宗,案卷移送至迟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
管辖权异议由立案庭审理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管辖权异议案件,应当改变现在当事人随意提出方式,而应当由人民进行形式审查,即对于管辖规则相对简单、只需进行形式审查即可判断异议理由是否成立,以及明显缺乏证据支持的申请可以直接不予受理;而对于那些具有一定的理由或者证据支持,或者是需要通过实体审查确定管辖的,则予以立案受理,编立单独的管辖权异议案号,并将案件移交进行实体处理的同一审判组织,按照法定的审查程序来进行审查处理。由于一些案件的管辖权要以案件的实体法律关系而定,因此认为,管辖权的一审处理还是以进行实体处理的同一审判组织为宜。这样,有了立案庭的初步审查,可以规范管辖权异议的受理,减少管辖权异议案件,有效地杜绝被告滥用管辖权异议权利,同时也可以有效监督管辖权异议的审理期限,防止诉讼的过分迟延。这样,也有利于对管辖权异议案件进行调查研究,探索其审判规律,为下一步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奠定基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
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1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0日。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5日。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裁定再审的民事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一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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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仲裁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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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第十一条第一款明确约定:“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应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合同中发生的纠纷,若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对方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此可见,双方对纠纷的解决机关已达成仲裁协议,原告对发生的纠纷应当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而向贵院提起诉讼违反双方约定且与法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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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因此该仲裁协议对仲裁机构的约定是明确的。本案应由西安仲裁委员会受理,贵院依法不拥有对本案的管辖权。
综上所述,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是真实有效符合法律规定的,贵院应依法驳回原告起诉。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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