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贷款股权质押有哪些要求?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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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4、 贷款通则 要求的其他条件。
并购贷款股权质押有哪些要求?

一、什么是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 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

二、申请条件

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

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4、《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自然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股权质押贷款,能按期还本付息;

2、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3、《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并购贷款的担保规定

借款人应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风险的担保,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形式,前述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

以借款人持有或控制的目标企业股权质押的,原则上应同时将目标企业的资产抵押,以防止股权价值落空,股权质押不足值时应追加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从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并购贷款股权质押要求有很多,我们不仅要知道它的申请条件,还要了解其流程,当然还不能忽略注意事项,最后我们还应明确它的风险责任。在此律图网的小编提醒您质押贷款有风险,在办理之前务必咨询了解清楚利害关系。如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律图网的律师,在此为您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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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条件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的法人资格;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
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4、《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自然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股权质押贷款,能按期还本付息;
2、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3、《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并购贷款的担保规定借款人应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风险的担保,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形式,前述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以借款人持有或控制的目标企业股权质押的,原则上应同时将目标企业的资产抵押,以防止股权价值落空,股权质押不足值时应追加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从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并购贷款股权质押要求有很多,我们不仅要知道它的申请条件,还要了解其流程,当然还不能忽略注意事项,最后我们还应明确它的风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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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并购贷款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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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回购交易是什么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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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回购质押是什么
对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也可以简称“股票质押式回购“是指将符合条件的并购方拿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来质押到符合条件的金融融入机构借款,该融入机构承诺并在未来释放同意返还资金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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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某公司向我赊账购买原材料,我为了保证他能还款,向他提出拿股权抵押。所以想知道如何书写股权质押协议?求股权质押协议范本。
[律师回复] 经贷款人_____与借款人____充分协商,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质物
  1.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人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贷款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贷款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贷款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押人对贷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
  
(1)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2)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
  
(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质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质权人(即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公证机关公证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为股权质押协议范本,仅供参考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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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股份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要求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对有权处分的且可以转让的股权出质。
二、股权质押的条件
1、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
(1)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2)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
2、股份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出质。
(4)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三、股权质押对质权人的效力
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所生之权利和义务。
1、优先受偿权
包括两方面,一是质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二是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清偿。
2、质权保全权
《物权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这就是所谓的质权保全权。股权质押,尤其是股票质押,因为股权价值具有不稳定性,极易受到市场行情(例如本次股灾)、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而发生较大变化,所以该质权保全权对于维护质权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当股权明显低于质押时的价值时,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出卖该股权,提前清偿债务。
3、转质权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所以,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可以向第三人转质股权。
四、股权质押对出质人的效力
1、出质股权的表决权
依照中国《担保法》,股权质押并不以转移占有为必须,而是以质押登记为生效要件和对抗要件。质押登记只是将股权出质的事实加以记载,其目的是限制出质股权的转让和以此登记对抗第三人,而不是对股东名册加以变更。在股东名册上,股东仍是出质人。因此,出质人仍享有表决权。
2、余额返还请求权
股权质权实现后,处分出质权的价值在清偿债权后尚有剩余的,出质人对质权人有请求返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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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是否会质押回购?
国有股东会质押回购,股权质押回购交易模式的主体是不限制交易主体的,一般来说,在股权质押回购合同中,质权人往往由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充当,质押人的主体就没有限制了,只要质押方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证券公司所制定资质审查标准的,就可以进行质押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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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回购质押的流程是什么?
股权回购质押的流程是:签订协议、向交易系统申报、审查相关情况、作出质押登记等,具体情况下对于股权回购的操作,是需要由证券管理部门来进行审查后处理的,不符合条件的是无法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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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权质押应符合哪些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股权质押应符合哪些要求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质押应符合哪些条件
(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
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有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正是由于兼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股权才可以作为一种适格的质押物。因此,判断某公司的股权时候可以质押时,必须首先确定该股权是否可以依法转让。例如,如下情形中的股权因不具有可转让性因此不可作为质押的标的:《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应当按照《公司法》第72条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三)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担保法》第78条第l款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书面股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 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以股权出质的,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出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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