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质证前该如何收集证据

最新修订 |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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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原告举证:误工时间证明,为医院在《诊断证明书》或《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等资料上记载有病人出院后需要休息若干时日的记载;因伤致残而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评残前一日;工资收入证明,实践中较多出现的形式有:银行存折、工作单位出具的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等。
人身损害赔偿质证前该如何收集证据

要是就人身损害赔偿产生纠纷的话,当事人此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这个过程中就会涉及到质证的问题,那在人身损害赔偿质证之前该怎么收集证据呢?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发生后,受害人提起上诉讼应该准备哪些证据呢?主要需要准备:因果关系证明、医院诊断书、赔偿费用证明等证据。

一方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人身损害,受害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法伤害人赔偿损害的案件,就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提起此类诉讼,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

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

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

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

5、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

6、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

而被告主要是提供反驳原告事实和理由的证据。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对人的身体造成一定的损害而所要的赔偿,需要准备充足的证据才能索要赔偿费用。

二、人身损害赔偿证据怎么收集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正规凭据支付;后续治疗费用,按医疗机构意见确定给付。

律师审查内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院门诊病历、收费单据、住院病程记录、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诊疗费用清单以及相关检查资料等是否齐备;上述证据是否有原件;治疗费用的发生与交通事故的关联性。实践中有受害人出具由未取得合法行医资格的个体医生开具的诊疗收费单据,对此应关注该证据的效力,一般来说是不具备证据资格的。

2、误工费:

根据原告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则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则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解释》第二十条)

(1)原告举证:误工时间证明,为医院在《诊断证明书》或《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等资料上记载有病人出院后需要休息若干时日的记载;因伤致残而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评残前一日;工资收入证明,实践中较多出现的形式有:银行存折、工作单位出具的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等。

(2)被告质证:

审查误工时间:依据医院证明;

审查工资收入:

①银行存折,一般较易认定,但要注意时间、主体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

②单位出具的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实践中这类证据出现的较多,其中工资收入证明的证据效力一般不高;

③村委会等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实务中这类证据一般是为无法证明其有固定收入的人员所出具,个人以为村委会不具备出具工资收入证明的资格(为村委会工作人员出具的除外),无权出具该等证明。

④在原告不能证明收入状况下,应适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的职工年平均工资予以计算。

在分析了上述内容后,相信大家此时已经清楚人身损害赔偿质证之前该如何来收集整理了吧,首先我们要清楚此时可以收集的证据有哪些,然后有针对性的进行收集,这样才会事半功倍。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海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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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质证前该如何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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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收集人身损害赔偿证据
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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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应该怎么收集人身损害赔偿证据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主要需要准备:因果关系证明、医院诊断书、赔偿费用证明等证据。
一方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人身损害,受害人因此向人民提讼,要求违法伤害人赔偿损害的案件,就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提起此类诉讼,应向提供以下证据:
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
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
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
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
5.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
6.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而被告主要是提供反驳原告事实和理由的证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对人的身体造成一定的损害而所要的赔偿,需要准备充足的证据才能索要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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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证据如何收集
[律师回复]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发生后,受害人提起上诉讼应该准备哪些证据呢?主要需要准备:因果关系证明、医院诊断书、赔偿费用证明等证据。
一方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人身损害,受害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法伤害人赔偿损害的案件,就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提起此类诉讼,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
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
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
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
5.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
6.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而被告主要是提供反驳原告事实和理由的证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对人的身体造成一定的损害而所要的赔偿,需要准备充足的证据才能索要赔偿费用。
我的一个哥哥,前几天碰到了地痞让打了,现在还没出院,家里人想诉讼,问一下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的证据有什么,怎么收集?
[律师回复] 根据原告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则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则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解释》第二十条)
(1)原告举证:误工时间证明,为医院在《诊断证明书》或《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等资料上记载有病人出院后需要休息若干时日的记载;因伤致残而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评残前一日;工资收入证明,实践中较多出现的形式有:银行存折、工作单位出具的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等。
(2)被告质证:
审查误工时间:依据医院证明;
审查工资收入:
①银行存折,一般较易认定,但要注意时间、主体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
②单位出具的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实践中这类证据出现的较多,其中工资收入证明的证据效力一般不高;
③村委会等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实务中这类证据一般是为无法证明其有固定收入的人员所出具,个人以为村委会不具备出具工资收入证明的资格(为村委会工作人员出具的除外),无权出具该等证明。
④在原告不能证明收入状况下,应适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的职工年平均工资予以计算。
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作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在提起此类诉讼时,应当向提供以下证据: a.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证据,即被告在何时何地因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这就需要原告要提供自己受到了什么样的伤害、该伤害给自己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该伤害是谁造成的等证据材料。 b.原告需要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要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当然这些证据材料都必须有相关机构的盖章。 c.原告提出了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必须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的诊断书以及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材料。而且护理费与营养费也根据各地的经济状况而不同。 d.原告要求赔偿误工费的,应当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如果原告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具体的误工费。 e.原告要求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当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等发票,发票日期必须是在治疗期间的,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哦。 f.至于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至于被告所要提供的证据主要是反驳原告事实和理由的相关材料。 小结:本文通过对人身损害赔偿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希望能帮助到需要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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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官司如何收集证据
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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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证据怎么收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姻外遇离婚证据的收集: 一、固定易失证据 1、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2、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收集文字证据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三、采集视听证据 1、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2、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证据效力。 四、采集现场证据 1、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 2、这类证据采集难度很大,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 3、通常不提倡此类证据,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 4、因涉嫌侵犯第三者个人隐私权,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和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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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如何收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如何收集问题解答如下, 婚姻外遇离婚证据的收集:
一、固定易失证据
1、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2、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收集文字证据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三、采集视听证据
1、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2、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证据效力。
四、采集现场证据
1、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
2、这类证据采集难度很大,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
3、通常不提倡此类证据,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
4、因涉嫌侵犯第三者个人隐私权,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和先例。
该怎么收集离婚损害赔偿证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该怎么收集离婚损害赔偿证据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收集离婚损害赔偿证据

一,固定易失证据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收集文字证据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三,采集视听证据
1.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2.婚姻一方与
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证据效力。

四,采集现场证据
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利用录音、录像、光盘、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即视听资料证据具有直观性。不论是录像还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对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应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
至于私自拍录收集的证据是否合法,主要看取证时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上。为了调取证据侵入第三人住宅是侵权行为,当然取得的证据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的居室或办公室,则就不具备合法性。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通过法律禁止出售的窃听设备获得的证据就不具备合法性,因为收集证据的手段就不合法。

五,委托鉴定
鉴定结论是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针对专门问题进行分析、鉴定后所做的结论。婚姻案件中,常见的鉴定结论有:伤残证明、诊断证明、精神状况证明、亲子鉴定结论、房屋价格评估报告等。对于伤残证明及医院的诊断证明,主要应运于有家庭暴力行为的案件中。精神状况鉴定证明,主要出现在一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为限制民事行为人的情况。而亲子鉴定,主要出现在一方对于孩子与自己的血缘关系产生怀疑的情况下由委托,也可以单方委托律师鉴定。一般结果会在两周左右出来,准确率为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鉴定结论是采信几率较高的一类证据。
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九类,只要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都可以对损害赔偿的证据进行收集。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怎么收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姻外遇离婚证据的收集: 一、固定易失证据 1、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2、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收集文字证据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三、采集视听证据 1、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2、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证据效力。 四、采集现场证据 1、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 2、这类证据采集难度很大,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 3、通常不提倡此类证据,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 4、因涉嫌侵犯第三者个人隐私权,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和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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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官司如何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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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离婚时如何收集损害赔偿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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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作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在提起此类诉讼时,应当向提供以下证据: a.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证据,即被告在何时何地因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这就需要原告要提供自己受到了什么样的伤害、该伤害给自己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该伤害是谁造成的等证据材料。 b.原告需要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要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当然这些证据材料都必须有相关机构的盖章。 c.原告提出了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必须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的诊断书以及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材料。而且护理费与营养费也根据各地的经济状况而不同。 d.原告要求赔偿误工费的,应当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如果原告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具体的误工费。 e.原告要求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当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等发票,发票日期必须是在治疗期间的,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哦。 f.至于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至于被告所要提供的证据主要是反驳原告事实和理由的相关材料。 小结:本文通过对人身损害赔偿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希望能帮助到需要人们。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要如何收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姻外遇离婚证据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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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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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集文字证据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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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集视听证据
1、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2、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证据效力。
四、采集现场证据
1、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
2、这类证据采集难度很大,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
3、通常不提倡此类证据,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
4、因涉嫌侵犯第三者个人隐私权,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和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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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有什么技巧
1、医疗费证据主要包括医院的病历、出院小节、医生的处方笺和医疗费发票和费用清单。2、误工费证据。对于工资收入的证明一般而言仅凭单位证明是不充足的,如果有工资单还要提供工资单,如果月收入较高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还要提供完税凭证。3、交通费。交通费的相关证据主要是一些车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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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应该如何收集离婚损害赔偿证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收集离婚损害赔偿证据

一,固定易失证据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收集文字证据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三,采集视听证据
1.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2.婚姻一方与
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证据效力。

四,采集现场证据
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利用录音、录像、光盘、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即视听资料证据具有直观性。不论是录像还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对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应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
至于私自拍录收集的证据是否合法,主要看取证时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上。为了调取证据侵入第三人住宅是侵权行为,当然取得的证据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的居室或办公室,则就不具备合法性。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通过法律禁止出售的窃听设备获得的证据就不具备合法性,因为收集证据的手段就不合法。

五,委托鉴定
鉴定结论是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针对专门问题进行分析、鉴定后所做的结论。婚姻案件中,常见的鉴定结论有:伤残证明、诊断证明、精神状况证明、亲子鉴定结论、房屋价格评估报告等。对于伤残证明及医院的诊断证明,主要应运于有家庭暴力行为的案件中。精神状况鉴定证明,主要出现在一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为限制民事行为人的情况。而亲子鉴定,主要出现在一方对于孩子与自己的血缘关系产生怀疑的情况下由委托,也可以单方委托律师鉴定。一般结果会在两周左右出来,准确率为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鉴定结论是采信几率较高的一类证据。
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九类,只要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都可以对损害赔偿的证据进行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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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应该如何收集证据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姻外遇离婚证据的收集: 一、固定易失证据 1、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2、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收集文字证据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三、采集视听证据 1、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2、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证据效力。 四、采集现场证据 1、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 2、这类证据采集难度很大,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 3、通常不提倡此类证据,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 4、因涉嫌侵犯第三者个人隐私权,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和先例。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该怎么收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姻外遇离婚证据的收集:
一、固定易失证据
1、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2、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收集文字证据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三、采集视听证据
1、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2、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证据效力。
四、采集现场证据
1、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
2、这类证据采集难度很大,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
3、通常不提倡此类证据,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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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有什么技巧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收集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有什么技巧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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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赔偿证据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作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在提起此类诉讼时,应当向提供以下证据: a.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证据,即被告在何时何地因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这就需要原告要提供自己受到了什么样的伤害、该伤害给自己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该伤害是谁造成的等证据材料。 b.原告需要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要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当然这些证据材料都必须有相关机构的盖章。 c.原告提出了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必须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的诊断书以及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材料。而且护理费与营养费也根据各地的经济状况而不同。 d.原告要求赔偿误工费的,应当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如果原告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具体的误工费。 e.原告要求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当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等发票,发票日期必须是在治疗期间的,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哦。 f.至于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至于被告所要提供的证据主要是反驳原告事实和理由的相关材料。 小结:本文通过对人身损害赔偿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希望能帮助到需要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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