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怎么赔付?注意事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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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只要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之外第三方构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并且交强险如今在国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注意;如果甲乙两车相撞,互相都有责任的情况下,则两车都将赔偿有责财产限额。
交强险怎么赔付?注意事项有哪些?

交强险是一种强制性保险,也是一种对于重大事故进行保险的形式。当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遭遇重大交通事故时,相关的保险公司就需要在其职责之内进行赔偿。那么交强险怎么赔付?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就让律图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交强险怎么赔付?

其中也是有很多讲究的。接下来本文将为您详解交强险的赔付限额和一些注意事项。

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之外第三方构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并且交强险如今在国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道路交通事故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那么什么是责任限额呢?责任限额是指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交强险条款中的责任限额具体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所分别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交强险的赔付限额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2、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二、交强险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交强险遵循着以下赔偿原则:即先交强险后商业三责险。在交强险实行后,事故中的车辆也将互为责任,进行赔偿,实际赔偿金额还需考虑修车成本。我们再来看几个案例。

1、比如一方有责一方无责

甲乙两车追尾未发生人员伤亡仅发生财产损失,甲车无责,而乙车有责,那么乙车将对甲车进行赔偿,最高的情况是2000元。而甲车虽然无责,但也需给乙车赔偿,限额最高400元。如果乙车的修车费只要200元,那么甲车只给它200元即可。

2、如果双方都有案例双方都有责任

如果甲乙两车相撞,互相都有责任的情况下,则两车都将赔偿有责财产限额,最高2000元。

如果乙车的修车成本要1000元,而甲车的修车成本要3000元,那么甲车给乙车1000元,乙车只需要赔给甲车2000元,甲车剩余的修车费用,可通过商业三者险来弥补。

交强险怎么赔付?相信看完了上述的介绍之后,大家对于交强险的赔付以及其中涉及到的一些注意事项已经有比较详细的了解了吧?事实上,关于机动车的保险种类是比较多的,哪些需要购买,哪些没必要购买,此类的相关知识也是大家需要了解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黄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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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交强险注意什么事项
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3、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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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赔付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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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理赔注意哪些事项
1、关于如何选择能办理交强险投保的公司,我们应该注意,要尽量选择那些国家批准的保险代理机构,避免上当受骗3、投保完毕保险公司会给您签发相关的保险单和保险标志,车主要在被保车辆上放如您的保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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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定金时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支付定金时的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支付定金时的注意事项 购房定金少则一万,多则数万,对购房者而言也非小数目。在实践中由于当事人对定金的认识模糊,加之人们对其不同的理解与释义,造成定金的概念被滥用,如:与订金、违约金的概念混淆。有些购房者在付了定金后也不清楚自己有何权利与义务。 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担保法都对定金作了规定。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授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有不少人认为,购房者在支付了定金之后,便处于了不利的被动地位,即非与该房产商签定预售合同不可,否则定金将不予退回,似乎此时房产商只须坐享其成,购房者违约,房产商就可赚进一万或几万元定金。其实他们只看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是对应的,没有义务支持的权利是不可能存在的。在购房者允诺在一定期限内,与房产商签定合同的同时,房产商也承担了在该期限内不能将此房屋转售他人的义务,否则将双倍返还定金数额,并且房产商时常处于对购房者利益的考虑,即使超过了他们约定的签定合同的期限,对该房屋在一定期限内仍然予以保留。当楼盘处于热销阶段时,房产商也会因此失去很多有利的商机。另外,购房者订购后又后悔也会对其他购房者造成房商欺诈的假象,因为他们原先看到该房已售出,后来该房屋怎么又在销售此时开发商再如何解释也已经处在被动地位。 既然定金在商品房预售中扮演了如此重要的角色,那么,您在购房时应当注意些什么呢我们提醒您,在交付定金之前您最好要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包括房产开发商的资信、您的购买能力、房屋的状况及对您的适合度等情况,“谋定而动”。在正式决定购买该房屋之后再付定金,以免由于摇摆不定给自己或房产商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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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强制拆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实施强制拆迁应当考虑一下因素:
1、拆迁人应当依法办妥拆迁手续,如拆迁许可证等。
2、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已届满:
(1)补偿安置协议、裁决所定的拆迁期限已经届满;
(2)主管部门或人民签发的公告指定的搬迁期限已届满。
3、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
4、经多次劝解,做思想工作仍不能奏效。
5、拆迁人必须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被拆迁人拒绝接受的,拆迁人可以申请提存,以保证被拆迁人获得权利的补救。
6、拆迁人已经为被拆迁人做了必要的安置和补偿,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仍拒绝搬迁,此项条件是强制执行的提前条件。
7、在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向公证机关办理被拆除房屋有关事项的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目的是使其证明被拆除房屋基本情况的原始证据事实不会因拆除等原因而消灭破坏,一旦事后发生纠纷时可以及时查询。
在实施强制拆迁拆除房屋过程中,还应注意:
1、组织强制拆迁的力量
如果强制拆迁户数较多、难度较大,需要组织相应的力量协助执行。在实际工作中,通常是组织当地的公安警察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多方面人员,配合做好工作。
2、强制拆迁涉及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是重大而严肃的执法活动时,实施时应着重把握好下列法律环节:
(1)先行告诫说服。在前,仍由拆迁人、拆迁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对被拆迁户进行说服,讲清道理,说明利害关系,尽可能促使被拆迁人户权衡得失,转变思想,主动让房拆除。对确实无法说通的,再实施。
(2)全面保全证据。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的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房屋前,应请公证人员到场,对被拆迁户的房屋、家具等财产状况予以录像、照相、做好记录、登记在册,并且由有关人员签名确认,以防产生争议时备查。
(3)妥善保管财物。拆房时,须通知被拆迁户家庭成员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所在的单位负责人到场,将被拆迁户的财产逐一清点登记,并由上述人员和强制拆迁工作人员签名后,交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不肯接收的,可集中统一保管或提存,不能损坏,更不能丢失。
(4)保障人身安全。注意被拆迁户的思想动态,随时劝解。对确有阻碍强制拆房、行为过激、情节严重的被拆迁户或其他人员,可依法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确保各方人身安全。
(5)事后跟踪。实施强制拆迁后,房屋虽拆除了,但并不等于矛盾解决了,还往往会与被拆迁人有争议的情况下,又形成拆迁人与拆迁主管部门、当时人民政府之间的争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继续跟踪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对被拆迁户所提的具有合理因素的要求,仍应重视考虑。被拆迁人所在的基层足迹、单位负责人应对被拆迁人多加关心,深入细致的对其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帮助沟通思想,理顺情绪。拆迁主管部门应继续召集拆迁人员和被拆迁人进行调解,已达成一致。被拆迁人时,有关部门应了解情况,掌握法规、政策、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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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保险对象,交强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保障对象: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保障损失: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1、关于如何选择能办理交强险投保的公司,我们应该注意,要尽量选择那些国家批准的保险代理机构,避免上当受骗2、投保完毕保险公司会给您签发相关的保险单和保险标志,车主要在被保车辆上放如您的保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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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买房付首付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我就是认定售楼书中所描绘的物业的美妙环境。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售楼书通常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这两种要核发,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看准确了,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怎么保证售楼书的内容具有法律效率,决定是否购买,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其次,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叫做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核对这家房地产开发商是不是名副其实的,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它只是起担保作用。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建议、房型,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
首先必须了解开发商的售楼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签定合同之前,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特别要提醒的是,否则的话不给退还、小区整体布局图,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我看到售楼书之后确实非常感兴趣、核对、地段,一旦开发商没有按照售楼书写到商品购销合同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价格,特别是预售许可证,就把售楼书的内容向开发商提出写到合同中,如果是现房,这是法律规定要有的。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根据法律的规定,一个是可以通过在互联网上查询,但是又怕
最后买了房子以后,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审核售楼书的外观图怎么办,一个是预售许可证,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这样的话,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要从法律上确保售楼书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所以,在阅读售楼书的时候,这么好的户型,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配套,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据和凭证、约束开发商一定要按照售楼书中说的履行它的义务,
首先要注意售楼书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提醒购房人要注意,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他就要承担责任、这么好的地段,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是不是有预售许可证。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五证,简称叫“五证”。所以,要交定金、优惠条件以及投资者等信息,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不象售楼书中所描述的那些美妙,就一定要把售楼书的内容明确的写到后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为了确认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想确保,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这是对开发商资质衡量的一个重要标准,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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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最近看好了一处房子,准备签合同,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请问买房付首付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房屋按揭贷款流程: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果想获得房屋的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
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购房者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银行审查银行受理购房者贷款申请后,要从民事主体资格、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等方面对购房者进行资格审查,以确认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如果在未取得银行按揭贷款支持确认的情况下,购房者盲目地与发展商签订购房合同,在不符合银行条件时,就无法获得按揭贷款,会造成资金外的被动,被迫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从而影响自己的资金安排,甚至放弃购房,造成定金的损失。
4、签订购房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和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
5、 签订楼宇按揭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6、 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
7、 开立专门还款账户置业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应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
购房是指向房地产商或者其他开发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或者向其他房产业主购买二手住房,通过广告获取房子的详细信息,然后比对后决定购买。获取房产信息的渠道有户外广告,报纸广告,网络广告,朋友介绍等。
购买者强制险注意事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4、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
5、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6、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第三者强制险确定方式除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外,受害人还可通过其它方式得到赔偿,如从商业三者险、人身意外保险、健康保险等均可获得赔偿。除此之外,交通事故受害人还可根据受害程度,通过法律手段要求致害人给予更高的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在购买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后,还可根据自身的支付能力和保障需求,在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基础之上同时购买商业三者险作为补充。目前实行6万元总责任限额比较符合当前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的支付能力,以及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第三者责任强制险责任限额水平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这也是国际上通行做法。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制度实施一段时间后,保监会将根据《条例》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制度实施的具体情况,会同相关部门适时调整责任限额。
你好请问交强险投保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4)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
(5)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6)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交强险也不是万能险,还是有些免赔的情形,而这恰恰是广大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者需要注意的。对于交强险不予赔偿的事故情况或者造成的损失,可以提前了解一下是否能通过其他一些商业保险来规避风险。当然,不管是怎样的保险,在受害人自己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肯定都是不予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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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交强险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3、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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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交强险投保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4)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
(5)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6)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交强险也不是万能险,还是有些免赔的情形,而这恰恰是广大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者需要注意的。对于交强险不予赔偿的事故情况或者造成的损失,可以提前了解一下是否能通过其他一些商业保险来规避风险。当然,不管是怎样的保险,在受害人自己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肯定都是不予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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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首付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购买时需要注意所购楼号在预售范围内。
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七、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车险赔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现在,汽车保险已被普遍接受。但是,有些车主认为只要买了车险,所有的事故损失都由保险公司赔偿。“并非所有的事故车主都能得到全额理赔。”重庆保险专家说,对于车险索赔,车主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车险索赔有三个注意 其 一,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保护好现场,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提供保险单,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查勘,同时填写好《索赔申请书》。此外,车主要尽快将各种索赔单证交给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出险车辆修复后,车主应保存好修理发票,同时提供其他必要的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 其 二,了解拒赔范围和免责范围。“在车险索赔时,车主应遵守相关交通规范并熟悉保险责任范围。”重庆保险专家说,对于年审不合格或没有年审、拖带未保险车辆、交通肇事逃逸、购买二手车后保单未过户的车辆,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另外,并非所有的事故车主都能得到全额理赔。以盗抢险为例,如果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而非全车遭盗窃,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其 三,损失过小索赔不划算。因为在车险续保时,保险公司有一个保费优惠条款,即车辆一年未出险,第二年续保时即可享受10%左右的保费优惠;如果连续几年没有出险记录,那么保费优惠最高能达到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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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交强险注意事项是什么
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3、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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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强制拆迁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1、先行告诫说服。在强制拆除之前,仍应由拆迁人、拆迁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对被拆迁户进行说服,讲清道理,说明利害关系,尽可能促使被拆迁人户权衡得失,转变思想,主动让房拆除。对确实无法说通的,再实施强制拆除。
2、全面保全证据。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的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强制拆除房屋前,应请公证人员到场,对被拆迁户的房屋、家具等财产状况予以录像、照相、做好记录、登记在册,并且由有关人员签名确认,以防产生争议时备查。
3、妥善保管财物。拆房时,须通知被拆迁户家庭成员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所在的单位负责人到场,将被拆迁户的财产逐一清点登记,并由上述人员和强制拆迁工作人员签名后,交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不肯接收的,可集中统一保管或提存,不能损坏,更不能丢失。
4、保障人身安全。注意被拆迁户的思想动态,随时劝解。对确有阻碍强制拆房、行为过激、情节严重的被拆迁户或其他人员,可依法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确保各方人身安全。
5、事后跟踪。实施强制拆迁后,房屋虽拆除了,但并不等于矛盾解决了,还往往会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有争议的情况下,又形成拆迁人与拆迁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之间的争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继续跟踪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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