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订合同时违约金约定应遵循自愿、公平原则。当事人可自行协商确定数额或计算方法。 若约定具体数额,一般以违约造成损失为参考,不宜过高或过低。过高指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过低时,当事人可请求增加至能弥补损失。 若约定计算方法,要明确、可操作,如按未履行部分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同时,违约金约定应考虑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确保其合理、合法、有效。
二、签订合同时隐瞒事实属于违约吗
签订合同时隐瞒事实不一定属于违约,但可能构成欺诈。违约是指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而订立合同时隐瞒事实发生在合同成立前。 若隐瞒的事实是足以影响对方决定是否缔约的关键信息,根据民法典规定,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效,有过错的隐瞒方要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若隐瞒事实违反了合同约定的先合同义务,比如保密、告知等义务,即便合同未成立,隐瞒方也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所以,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责任承担方式。
三、签订合同时能否要回定金
签订合同时定金能否要回,需分情况判断。若给付定金方按约履行合同,定金应抵作价款或收回;若收受定金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这遵循定金罚则,受法律保护。 但如果是给付定金方自己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比如在房屋买卖中,购房者交定金后反悔不想买,就不能要回定金;若卖房者收定金后不卖房,要双倍返还。 实践中要注意保留好定金合同、支付凭证等证据,以证明定金交付事实和合同约定内容,保障自身权益。
在探讨签订合同时违约金如何约定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式,还有许多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违约金的调整机制,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能否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调整。又或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与违约金约定不一致的情况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与违约金约定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若你在合同违约金约定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无论是关于调整的具体情形,还是特殊违约情况的处理方式,都可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消除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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