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孙伟伟律师,拥有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经验丰富。他是山东(青岛)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兼副主任律师,同时还担任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以及律师代表。孙律师执业年限超7年,主要服务地区为山东青岛,其办公地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7号华夏基石A栋19楼。
执业以来,孙伟伟律师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的刑事案件超过300件。他擅长刑事控告、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领域,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始终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孙律师不仅在实践中表现出色,还具备深厚的专业资质。他拥有企业合规师(高级)专业能力证书,在专业研究方面也颇有建树。他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这充分体现了他在法律理论研究上的专业水平。
二、专业优势
孙伟伟律师具备高效的沟通能力和精准的法律分析能力。在处理案件时,他能够与办案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将自己的法律观点清晰地传达出去。在面对有争议的法律问题时,他也能通过沟通明确法律适用,为案件的处理提供有力支持。
他的精准法律分析能力在实际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他能够迅速抓住案件的核心要点,准确判断法律适用,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
三、主办案例
下面为大家介绍孙伟伟律师办理的一个典型案例。犯罪嫌疑人刘XX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吵,民警到现场处理。处理完毕后,刘XX上前阻拦民警离开,并实施了拉拽、殴打民警面部、嘴部等行为。民警出示警察证警告后,刘XX仍继续拖拽,还用土块砸民警车、推搡民警、用土块摁压民警面部,随后被民警控制。刘XX因涉嫌袭警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孙伟伟律师接手此案后,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他认为本案的核心在于行为人行为是否具有暴力性。通过仔细研究案发当时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民警笔录以及现场监控录像,孙律师判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在一定程度上妨害了民警执行公务,但不具有给民警造成伤害的危险性,依法应将其行为认定为妨害公务罪。
同时,孙律师提出刘XX犯罪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依法可做不起诉处理。此外,对于袭警罪、妨害公务罪是否需要取得被伤害民警/执行公务人员的谅解书这一有争议的问题,孙律师与办案人进行了沟通。他明确指出袭警罪、妨害公务罪保护法益不是警察、执行公务人员的人身安全,这类案件被害人不是警察以及执行公务人员,本案不需要取得谅解书。
最终,在孙伟伟律师的努力下,本案争取到了酌定不起诉的结果,案件在检察院阶段办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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