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双方对未取得产权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产权后,有争议的可另行向法院起诉。
实践中,若夫妻双方对房屋有出资等贡献,可依双方出资比例、婚姻存续时长等因素,对房屋的使用权益进行合理分割。比如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但未取得产权,离婚时可先确定房屋使用人,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未取得产权的集资房离婚如何分割
未取得产权的集资房,离婚时不能进行产权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待取得完全产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可先就集资房的使用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等因素,判决房屋由一方使用。对于集资房的出资等费用,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一般均等分割。
三、未取得产权的房产是否能够进行过户
未取得产权的房产不能进行过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过户行为本质上是不动产物权的转让,需以产权清晰且合法登记为前提。
未取得产权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不明确,缺乏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文件,无法完成法定的过户登记手续。强行转让这类房产,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还可能使买受人面临诸多风险,如无法取得房屋实际控制权、遭遇产权纠纷等。因此,在未取得产权的情况下,房产不能办理过户。
在探讨未取得产权的房产在离婚后如何处置时,我们明确了一些基本的处理原则。但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例如,双方可能对房屋的居住权、使用收益权等存在争议。或者在协商不成时,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对自己更有利的权益。这些都是围绕该问题衍生出的关键要点。若您正面临未取得产权房产离婚处置的难题,对居住安排、权益争取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拨开迷雾,提供精准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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