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律师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重要职务。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开启法律职业生涯,至今已逾16年,持有执业证号1110xxxxxxxxx7751,服务地区覆盖全国刑事领域,主要服务地为北京,律所联系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在行业资质与荣誉方面,陈晓伟表现卓越。他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尤为突出的是,他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此外,他还在媒体上展现出专业形象,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
在理论成果上,陈晓伟律师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体现了他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
陈晓伟律师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和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截止至今,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为刑事类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
以他办理的“以虚假外汇交易平台为名进行吸收公众存款,损失数额特别巨大”案件为例。案件背景是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通过多种方式虚假宣传,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
在辩护策略上,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行XX了解案件情况,聚焦罪名定性关键,避免辩护方向偏差。检察院阶段阅卷后,综合全案证据材料,提出行XX系从犯,且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
然而案件结果是,法院认定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主犯,虽有坦白情节,但因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受害人数众多、社会危害极其严重,依法不予从轻,最终判处无期徒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在这个案件中,陈晓伟律师精准识别法律风险,坚守程序权利保障,在证据不利情况下,充分行使会见、阅卷、提出辩护意见等权利,确保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虽未改变罪名或获得从轻量刑,但通过扎实辩护明确了量刑考量因素,为后续可能的上诉或申诉奠定基础,体现了刑事辩护的现实边界,其价值不仅在于“胜诉”,更在于“尽责”与“程序正义”的实现。
陈晓伟律师最能发挥价值的客户群体主要是涉及刑事犯罪的个人,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和高管人员,能为他们提供专业的刑事辩护以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和企业合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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