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专利的对象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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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申请专利的对象:1、发明是对产品的形状、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实用新型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俗“小发明”。3、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可以申请专利的对象有哪些

是不是现实中的任何一个东西都是可以申请专利的呢?当然不是这样,就可以申请专利的对象来看,这是受到法律限制的,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申请专利。那到底可以申请专利的对象有哪些?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申请专利的对象有哪些

专利权的客体,实际上是指专利保护的对象。我国专利保护的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三种专利。

1、发明是对产品的形状、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俗“小发明”;

3、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的授予条件:我国专利法对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的条件是不同的。授予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之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以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和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发明创造都可以申请,我国专利法对: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二、申请专利要多少费用

1、专利代理费:由专利事务所收取用于专利事务所代理撰写专利文件和其手续多少等发明人也自己撰写和办理申请则此项费用发生

2、专利申请费:由知识产权局收取申请专利必须发生费用

3、可以申请费用减缓,减缓比例:

(1)个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85%,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80%。

(2)单位或单位与个人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申请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60%。

(3)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不予减缓费用。

实践中,可以申请专利的对象主要有三种,这也是由《专利法》中明确规定了的,包括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当然对于这些也是要满足了专利条件之后,才有可能被授予专利权。申请专利的时候也是需要交纳一定费用的,各位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营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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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的一个同事发明出来一个捕鼠器,现在已经申请了专利了,但是没有被通过, 专利法律法规规定了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哪些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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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等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是由于被滥用而违反国家法律的,则不属此列。
2、科学发现。它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运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它仅是指导人们对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法则,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例如,交通行车规则、各种语言的语法、速算法或口诀、心理测验方法、各种游戏、娱乐的规则和方法、乐谱、食谱、棋谱、计算机程序本身等。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它是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病灶的过程。将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之外,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和社会伦理的原因,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有选择各种方法与条件的自由。另外,这类方法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理论上认为不属于产业,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例如诊脉法、心理疗法、按摩、为预防疾病而实施的各种免疫方法、以治疗为目的的整容或减肥等。但是药品或医疗器械可以申请专利。
5、动物和植物品种。但是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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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违反善良风尚的发明创造(2)不可获专利的主题: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对动植物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所以除了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之外,都可以授予专利权。二、授予专利权条件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在公众中演示过,并为公众所知晓,同时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3)他人未经申请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使用,并且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应当符合同申请日以前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外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益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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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可以申请专利的对象是什么呢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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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在是当地一家厂子干活是一名高级工人,我自己工作之余还研究了一些发明,申请了国家专利,我自己想先详细的了解一下啊专利权得保护对象包括哪些的呢?
[律师回复] 专利保护对象包括哪些专利保护对象包括哪些。授予专利的条件有哪些我国专利法对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的条件是不同的。授予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之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以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和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发明创造都可以申请,我国专利法对: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相关知识: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1)独占权。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许可实施权。许可实施权,也就是许可使用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
(3)转让权。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专利转让给他方(受让方)所有的法律行为。专利权的转让,使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所有人发生变更,原来的专利权人不再拥有专利权。专利权的转让有两种方式:合同转让与继承转让。合同转让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发生的,比如通过买卖、交换、赠与、技术入股等方式转让专利权;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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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设计了一种新药的制作方法,想问一下这种新药的制作方法属于专利权对象吗?如果这种制作方法申请专利,可以保护多少年?专利权对象可以转让给别人吗?
[律师回复] 外观设计也被称为工业品外观设计,或者简称为工业设计。它是指关于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专利权的对象有哪些
一、发明发明是指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造出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智力成果。发明应当包含创新,必须利用自然规律或自然现象。违背自然规律的创造不是发明,自然规律本身也不是发明。发明是具体的技术性方案,具体是指发明必须能够实施,达到一定效果并具有可重复性。
二、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形状和构造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三、外观设计外观设计也被称为工业品外观设计,或者简称为工业设计。它是指关于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为依托,对于那些游离于某一具体的产品之外的设计,充其量只能认为是一种纯美术作品,可以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不能作为外观设计受到专利法的保护。外观设计以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等为构成要素,以视觉美感为目的,而不去追求实用功能。外观设计必须适合于工业应用,即该外观设计可以通过工业手段大量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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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对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条的规定,专利法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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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是一个美容师,最近我自己研发一款可以有效瘦身的产品,我已经试验多次可以使用,所以我想要申请专利权,好用来自己以后发展自己的品牌,请问法律规定专利权的对象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专利法调整的对象专利法是调整国家机关在确认和保护技术发明创造,以及在使用该技术发明创造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专利法调整的对象是特定范围的社会关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专利法调整的是确认和保护技术发明的所有权的归属。以及在使用受法律保护的技术发明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并非一切技术发明的产生和使用所发生的社会关系,都由专利法调整。不受法律专门保护的技术发明,在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发明人对他的这种发明,可以投入生产使用也可以不使用,都不会引起什么法律后果,国家也不会干预,别人如果作出同样的技术发明,或者使用了该技术发明制造出新的产品,也不发生侵权问题。因为前者没有申请专利,不受专利法的保护。
这种确认和保护技术发明的所有权,及其技术发明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产生在生产领域(包括智力劳动的生产和转化为物质劳动的生产)和流通领域(技术发明的转让和销售),不包括消费领域。后者是指技术发明的产品即专利产品的消费。例如,某专利产品质量差,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或者由于质量问题引起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由此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应由产品质量法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经济、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当然,如果能证明这种专利产品的质量是由于专利技术本身的缺陷而造成的,那就由专利法调整,通过专利法的有关程序(如申请宣告专利无效)来加以解决,这种情况已不属于消费领域了。
专利法调整的是一种管理关系与财产关系及人身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所有权是财产关系的核心,财产关系的发生、变更无不和所有权相联,并受所有权的制约。一项技术发明一旦按照专利法的规定被确定下来,发明人(包括发明单位)就对该项技术发明享有所有权,在一定时期内受法律保护。技术发明的所有人就可以依法对他的发明行使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非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他人不得侵犯,由此产生的财产关系就由专利法调整。与其他物质商品不同,作为专利的技术商品,还有一个人身关系问题。如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的发明名誉权,即专利权人或发明人可以在专利产品上标明专利权人的名称或发明人的姓名等,他人不得侵犯。个人获得的专利,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发明人的专利财产,但不能继承其人身权。
无论专利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都与管理关系分不开。因为专利的取得和使用,都是国家按照专门的法律加以规范的,是国家对科学技术进行管理的一种职能的体现,这种管理职能贯穿在专利的确定、实施、使用以及终止的全过程。管理关系、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统一,构成了专利法调整的对象。
专利法调整的是多种主体参加的社会关系基于确认和保护技术发明而产生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发生在国家机关与法人、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之间,以及法人、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相互之间,后者不仅包括了中国的法人、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而且还包括外国人到中国来申请专利的法人、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因此,专利法也调整一定范围的涉外关系。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专利申请人取得专利权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
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①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但是,根据《专利法》第21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②创造性,又称先进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创造性是对发明创造的质量要求。
③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由此可见,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备新颖性。但该新颖性的要求比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新颖性要求低一些。此外,《专利法》第24条关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不丧失其新颖性的例外规定同样适用于外观设计。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根据《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某些特定领域的科研成果不授予专利权。这些对象包括: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能申请专利的对象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可以申请专利的对象范围有哪些
专利权的客体,实际上是指专利保护的对象。我国专利保护的对象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三种专利。
1、发明是对产品的形状、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俗“小发明”;
3、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的授予条件:我国专利法对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的条件是不同的。授予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之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以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和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发明创造都可以申请,我国专利法对: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二、申请专利要多少费用
1、专利代理费:由专利事务所收取用于专利事务所代理撰写专利文件和其手续多少等发明人也自己撰写和办理申请则此项费用发生
2、专利申请费:由知识产权局收取申请专利必须发生费用
3、可以申请费用减缓,减缓比例:
(1)个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85%,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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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对象有哪些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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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有哪一些
[律师回复]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国家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法律。它不包括行政法规和规章。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等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是由于被滥用而违反国家法律的,则不属此列。
2.科学发现。它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运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它仅是指导人们对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法则,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例如,交通行车规则、各种语言的语法、速算法或口决、心理测验方法、各种游戏、娱乐的规则和方法、乐谱、食谱、棋谱、计算机程序本身等。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它是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病灶的过程。将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之列,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和社会伦理的原因,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有选择各种方法和条件的自由。另外,这类方法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理论上认为不属于产业,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例如诊脉法、心理疗法、按摩、为预防疾病而实施的各种免疫方法、以治疗为目的的整容或减肥等。但是药品或医疗器械可以申请专利。
5.动物和植物品种。但是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授予专利权。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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