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诉讼中分割财产,首先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诉讼中怎么确定财产
离婚诉讼确定财产需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的赔偿或补偿等。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确定时,需收集相关财产凭证,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账户流水、股权证明等。
对于财产来源和购买时间,要依据证据判断是否为婚内取得。若涉及财产转移、隐匿等情况,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争议且无法协商一致的,法院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离婚诉讼中怎么赔偿
离婚诉讼中的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及有其他重大过错。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赔偿因过错行为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以实际损失为限进行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则需综合考虑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请求赔偿应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若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若一审时未提出,二审期间提出,法院会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另行起诉。
在离婚诉讼中怎样分割财产,是很多当事人最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但除了财产本身的划分,还有两个紧密关联的问题需要重点关注。子女抚养权的争夺逻辑,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抚养权方面,法院会综合孩子年龄、双方经济条件、日常陪伴时长等因素判断;共同债务则需明确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避免一方背负不合理负担。若您不仅想理清财产分割细节,还对抚养权归属、共同债务承担有疑问,或遇到对方隐匿、转移财产等复杂情况,别独自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婚姻家事律师能帮您梳理情况、规避风险,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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