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隆银律师毕业于大学本科,拥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他执业已逾11年,是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昭通市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还获得过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称号。在投身专职律师行业前,他先在大型企业法务部门任职两年,后进入检察机关从事案件审核工作一年多。这种“企业+检察”的多元经历,让他比传统律师更懂实务痛点。2014年9月他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2015年9月加入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2019年3月晋升为事务所合伙人。他主办各类案件两百余件,业务聚焦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合同纠纷四大板块。
下面来看他主办的一起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案例背景是2018年4月,被告人王X与被害人杨XX因本村公路修建事宜产生邻里矛盾。当月20日13时许,王X先与杨XX丈夫发生争执,杨XX赶到现场后,双方互相辱骂推搡,期间杨XX抓住王X衣领,王X用拳头将杨XX下门牙两颗打落,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王X虽送杨XX就医并支付了住院期间医疗费,但就后续牙齿安装费等赔偿事宜,双方经多次协商及公安机关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杨XX委托程隆银律师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614.16元。庭审中,被告人王X当庭否认殴打事实,其辩护人以“指控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为由请求宣告王X无罪,同时拒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律师作用方面,程隆银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制定了“刑事追责与民事索赔并行”的维权策略。刑事层面,重点梳理全案证据链,包括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多名目击证人证言、住院病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等,形成完整证据闭环,证实王X故意伤害杨XX并致其轻伤二级的犯罪事实,有力反驳了被告人及辩护人“无罪”的辩解。民事层面,精准核算各项赔偿项目,提交医疗费票据、牙齿安装费发票、住院病历等证据,明确主张合理损失;同时,考虑到被害人杨XX在冲突中存在一定过错,认可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划分赔偿责任。
案件结果是,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X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王X具有自首、积极救治被害人、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且被害人有一定过错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同时,因王X的犯罪行为给杨XX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结合被害人过错程度减轻王X的民事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王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杨XX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184.11元(扣除已支付的1580.16元,还需支付7603.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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