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共有房产被起诉,首先应积极应诉,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明确原告的诉求和事实理由。
若对方主张分割房产,需审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关于该房产的处理约定。若已有明确约定,应按约定执行,对方再次起诉不合理,可在答辩中阐明并提供相关证据。
若离婚时未对房产进行处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分割。要收集购房合同、出资证明、还贷记录等能证明房产购买情况及双方贡献的证据。若认为自己对房产贡献大,可主张多分份额。同时,也可考虑与对方和解,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避免漫长的诉讼过程。
二、离婚后共有房产归子女该怎么做
离婚后将共有房产归子女,可按以下操作。首先,夫妻双方需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表示自愿将共有房产赠与子女,详细写明房产信息、赠与份额等关键内容。
若房产贷款已还清,可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至子女名下。
若房产还有贷款未还清,变更产权存在一定限制。需提前与贷款银行沟通,获得银行同意后,先还清剩余贷款解押,再办理过户,或者在银行允许的情况下,办理转按揭手续后过户。同时,建议对赠与协议进行公证,增强协议效力,避免后续纠纷。
三、离婚后共有房产贷款如何处理
离婚后共有房产贷款处理方式如下:
协商处理: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确定房产归属及贷款偿还方式。若一方获得房产,可约定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另一方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按法院判决:协商不成起诉至法院时,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判决。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对房产贡献等因素。若判房产归一方,该方需承担后续贷款,同时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通常按房产现有价值及双方出资等情况确定。
变更贷款人:确定房产归属及还款人后,需到银行办理贷款人变更手续。但银行会审核新贷款人还款能力等,符合条件才会同意变更。
当遇到离婚后共有房产被起诉该怎么办的问题时,除了要第一时间梳理离婚协议、房产登记资料等核心证据,还需关注两个易被忽略的关联点:其一,若起诉源于一方离婚后擅自将共有房产出租、出售给第三方,需明确“第三人善意取得”的认定标准。比如第三方是否支付合理对价、是否完成过户登记,这直接影响房产能否追回;其二,若离婚时未明确房产的分割方式(折价补偿或拍卖分割),后续诉讼中法院会结合双方实际需求(如是否有未成年子女居住权)来判决。如果您正面临这类纠纷,不清楚证据准备的侧重点、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或是想了解如何最大化自身权益,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纠纷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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